他板起臉,食指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鏡,學著她剛才對他故作嚴肅的語氣,說:“一天一蘋果,醫生遠離我。”
她本想生氣,卻忍不住又笑出來,“你神經病啊!”
*
晚上突然停了電,以為是電路問題,打電話問,原來是這片區都斷電。
房間沒了空調,林叁七熱得待不下去,拿著手機照明,要去樓下拿冰棒。
客廳裡燃著一盞香薰蠟燭,路過時,聞到羅勒葉的青草香,清淡好聞。
陳媽媽靠在沙發上,在和誰講電話。
拿著冰棍從廚房出來時,林叁七聽到自己的名字,又聽到陳戌懿的名字,猜到電話那邊的人是她媽媽。
她輕車熟路爬上沙發,腦袋枕在陳媽媽腿上,用不驚擾電話的聲音,小聲說:“我們沒有吵架。”
陳媽媽輕笑出來,閒著的手撫摸她的頭發,向電話那邊的林媽媽,原模原樣複述:“叁七說她沒和戌懿吵架。”
林叁七捂住眼睛,後悔多此一舉。沒出意外,幾秒之後,手機傳到她手裡,被媽媽在電話裡訓誡一頓。
一根冰棍吃完,通話終於結束,耳朵又起了繭子。她向陳媽媽嗔怪,一半撒嬌一半抱怨,“我們真的沒再吵架。”
加了個再字,確實變成真話。
“看出來啦,你和戌懿現在相處得很好。”陳媽媽的聲音和她的性格一樣溫柔,如果她的溫柔之下沒有腹黑的惡作劇,林叁七會覺得更好。
陳媽媽問:“是自行車的功勞嗎?”
“是我氣量大的功勞。”林叁七毫無心理負擔攬功。
陳媽媽隻是笑,用手指給她梳理頭發,“其實戌懿挺喜歡你。”
林叁七想說這不是假話,是鬼話,但這樣對阿姨太冒犯。
陳戌懿說不討厭她,她姑且半信半疑,更遑論“挺喜歡她”。
“阿姨,你是不是記錯孩子了?”林叁七說,“應該是嘉巳哥哥挺喜歡我吧?”
陳媽媽笑著問:“你記不記得小時候喜歡玩過家家,和戌懿吵過一架?”
林叁七心想,她和陳戌懿吵過的架,兩個人的手加起來都數不清,哪裡會記得這麼清楚。
又聽陳媽媽提醒,“你和戌懿都哭了的那次。”
陳戌懿小時候是個愛哭鬼,她不記得他哭過多少次,但她哭得不多,所以有印象。
吵架的原因,似乎是陳戌懿突然犯毛病,不願意再跟她一塊玩過家家,兩人鬨得挺凶,陳嘉巳在中間勸,都沒能熄火。
當時年紀小,詞彙量少,吵來吵去,說得最狠的話,也不過就是那兩句:
“我討厭你。”
“我再也不要跟你玩了。”
前一句是她說的,後一句是陳戌懿說的。
這兩句話對大人沒點殺傷力,卻是讓小孩掉眼淚的最強武器。
於是兩個人都被對方氣哭,當時連自行車都沒學會騎,和平友愛車自然也派不上用場。
不過,吵完後的第二天,陳戌懿又像個沒事人一樣,繼續陪她玩。好像前一天放的狠話、發的毒誓,都是夢話。
她以為是陳戌懿忘性大,睡一覺起來,把什麼都忘了。
現在,陳媽媽卻說:“戌懿當時哭著問我,為什麼總是大哥當新郎,他隻能當搶婚的壞蛋,他也想當新郎,想跟你交換戒指糖。”
他們當時的戒指道具,是五毛錢一顆的戒指糖。
“小孩子嘛,都喜歡當正義這一方,戌懿也一樣,但是看到你也哭了,他又改了主意。”
陳媽媽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忍不住笑。
小男孩眼角還是紅的,卻還是擦乾眼淚,下定決心般,抽抽噎噎地說:“原來壞蛋對新娘這麼重要,我要繼續當七七的壞蛋。”
林叁七聽著沉默,半天,才說:“那是很小的事了吧?”
過家家的年紀,應該在他們梁子徹底結下之前。
長大後的陳戌懿,早丟掉了小時候的可愛,隻剩下欠揍,欠揍,和欠揍。
“是挺久了,”陳媽媽感慨,“一眨眼,你們都這麼大了,我們都老了。”
“才沒老。”林叁七抱住陳媽媽的腰,埋在她懷裡,“阿姨還是和以前一樣漂亮,一點沒變,以後也不會變老。”
“那我就成妖怪啦。”陳媽媽故作誇張地輕笑。
開著玩笑的工夫,林叁七聽見拖鞋踩在樓梯上的聲音,抬頭,陳戌懿拿著ipad從二樓下來。
他踩著人字拖,及膝的卡其色短褲,小腿的肌肉勻稱,骨骼修長。上身寬鬆地套著一件磚紅色的T恤,在燈光並不明亮的客廳,也很顯眼。
陳戌懿走過來,目光與她有短暫的交錯,揚起下巴,拿捏出做作的紳士腔調:“美麗的女士們,需要音樂嗎?”
林叁七猜測,他一定又看了奇怪的東西,在犯中二病。
陳媽媽倒是很給麵子,做了個請的手勢。陳戌懿的鋼琴是她教的,大概是學了一首新曲子,要過來顯擺。
陳戌懿坐到鋼琴前,揭開琴鍵蓋,iPad放上曲譜架,頁麵是提前準備好的,某首歌的譜子。
林叁七從陳媽媽懷裡坐起,抱著雙腿,下巴擱上膝蓋,瞧著那邊,倒要看看他玩什麼把戲。
他微低著頭,指節分明的長指按下琴鍵,前奏響起,琴聲從他指尖飄出,飛到她這裡。
是熟悉的歌曲。
前不久,他們在電影結束時一起聽過。
《Let It Be Me》。
讓我愛著你。
陳戌懿勾著唇,朝她看過來。
平板冷白的光,映在少年俊朗的臉龐,光線黯淡,他的眼睛卻很明亮。
林叁七愣了下,撇開臉,離開目光相接的軌道,視線從他臉上平移開。
香薰蠟燭被放在茶幾上,綠色玻璃罐裝載著白色蠟體,明黃色的燭火勉強照亮四周,火光在黑暗中搖曳。
分明無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