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軒第一次見到程之遙,是在大一下學期,開學的第一次班會上。
他那時剛打完球,抱著籃球擦著汗,走進教室。
三月初的天還是冷得很。可他卻嫌熱,脫掉外套,脫掉毛衣,還嫌不夠,隻穿著個運動背心,走在初春的寒風中,汗濕的頭發用運動發帶隨意攏起,拉風極了。
路上的女生都回頭看他,還笑著跟身旁的人竊竊私語。
他得意洋洋。
一看就知道被哥迷住了。
他捋了把頭發,做了個酷炫的投三分球的動作。
女生中傳來的笑聲更大了點。
趙明軒對離他最近的那個女生邪魅一笑。
是啊,被你們發現了,我就是那個拿著兩金一銀,保送進華大,在最難進的學院最好的班,穩拿專業第一的那個,打遍天下無敵手的,全世界最帥的男人!
今天能遇到我,真是你們的福氣。
他就這樣,誌得意滿走進教室。
結果一進門就看到前排坐著三個新麵孔。
運球的手微微一頓。
趙明軒知道新學期要來幾個校內選拔生。他覺得學校真是多此一舉,連競賽金牌都沒有,進了班裡又如何?能聽得懂課程嗎?能跟得上進度嗎?
不過沒想到的是,三個竟然全是女生。
學競賽前期花費都不少,所以競賽生多是男生,班裡也是男多女少。周圍的男生幾乎一溜煙的目光全集中到新來的三個女生身上了,正交頭接耳地低聲議論著。
他打量著那三個新來的,在側後排的舍友身邊坐下。
“哎哎老趙你看,”旁邊的舍友捅捅他的胳膊,“新來的幾個都是女的。你覺得哪個好看?”
趙明軒目光落在左前方穿白襯衫的長發女生身上。
她坐得很端正,沐浴在窗邊的陽光裡。周圍人的竊竊私語,她絲毫不理會,隻是低頭坐著安靜翻看手裡的冊子。
從他進來到坐下,全程沒有看他一眼。
趙明軒莫名其妙就有點不爽了。
覺得她很裝。
“有什麼好看的。”他故意提高音量,拉長嗓音說,“再好看有什麼用,不還是吊車尾——”
全班人的目光都朝他看來。另外兩個選拔生更是目光暗含憤怒與譴責。
他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哪裡有不對,隻得意地盯著那個人的背影。
他看見,在旁邊女生對他翻了八百個花式白眼後,那個白衣服長頭發的才剛剛合上書,然後回頭,看向他。
趙明軒迎著她的目光,挑著眉,用表情寫了四個大字——
你奈我何 ?
可那人隻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
然後轉過頭去,繼續安靜翻書。
什麼話也沒說。
嗬。就這?
趙明軒不屑笑了聲。
架子挺唬人。到底還是個忍氣吞聲的慫包蛋。
估計待不到一年就會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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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程之遙。”
那個慫包蛋上台自我介紹著,笑容謙和得體,聲音四平八穩。
趙明軒在下麵坐著,一會兒轉球玩,一會兒大聲咳嗽,一會兒攥拳攢臂欣賞自己漂亮的肱二頭肌。
用儘全身肢體語言表達著對這個不到一年就會滾出去的慫包蛋的不屑一顧。
等到那個人在台上,結束自我介紹時,她的目光,又一次點到他身上。
表情很是正經。可一雙眼裡,還是透出那種似笑非笑,捉摸不定的神情。
趙明軒抱著手臂嗤笑一聲,對著她輕佻地揚起下巴,表情挑釁。
——根本沒把她放在眼裡。
多年後,趙明軒會反複回想起當時的場景。
他那時還太年輕,還不知道,這竟是自己噩夢的開始。
如果能穿越回當時,他隻想大聲吼出那三個字——
孽!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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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軒——兩金一銀,保送進華大,在最難進的學院最好的班,穩拿專業第一的那個,打遍天下無敵手的,全世界最帥的男人。
那是過去式了。
現在人們都這麼介紹他:
趙明軒——程之遙的男朋友。
在信息學院,無論何時,他都能穩居第二,因此人送稱號——萬年老二。
而第一,很不巧地,正是他女朋友,程之遙。
無論是績點、競賽、還是各類學生職務、團隊成績,他總能被程之遙穩穩壓上一頭。
過去人們對他說得最多的就是——你真厲害啊!
現在人們對他說得最多的就是——你女朋友真厲害啊!
趙明軒氣到晚上在被子裡扭曲爬行。
可惡!這個可惡的女人,奪走了本該屬於他的光環,奪走了所有人的仰慕。
就帶著很裝的那種,雲淡風輕,毫不費力的樣子。可惡!
不僅如此。她還奪走了他的初吻,他的第一次戀愛,他的一切的一切!
一想到當初兩人陰差陽錯在一起的場麵,趙明軒就悔不當初,氣到錘被子。
他曾經反複回想著當時的場景,終於從那個燥熱沉悶、讓人昏昏欲睡的午後情境中,嗅到了一絲陷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