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送英靈回家(1 / 2)

《往生錄》記載了那段戰火紛飛的動亂年代。

安市山那邊就是省府,直線距離不到二十公裡,而省府位於整個華夏北部中心,自古以來都是最重要的交通樞紐,是兵家必爭之地,有得省府得北方的說法。

侵略者占領了省府,又沒完全占領。

我方武器實力懸殊巨大,正麵不行,但占據天時地利優勢。

省府和安市交彙處擁有整個華夏最大的山脈,綿延數十公裡。

我方軍人以綿綿山脈為大本營,展開遊擊之戰,敵進我退,敵退我進。

黑國野心勃勃,想以省府為據點向四周輻射,占據整個華北,如今被打的煩不勝煩,壓根分不出多餘的兵力。

倭寇召開會議,終於想到個斬草除根的辦法。

我軍藏於群山,補給全靠山區百姓,如果把百姓全殺了呢?

誰給他們送飯?

沒有飯,靠著野草野果堅持不了多久。

再則,華夏人重情,喜歡不必要的犧牲,大概率不會眼睜睜看著百姓送死,到時候隻要敢來救人,就來個一網打儘。

黑國軍隊傾巢而出!

我軍接到消息已經晚了一步,立刻派出腿腳快、熟悉當地環境的戰士奔跑報信。

陳軍便是其中的一個。

可是,倭寇的優勢在於個個方麵,先進的武器大炮,還有軍用摩托和軍車等等。

人跑的再快,哪裡能有摩托軍車快。

好在山路狹窄崎嶇,車速快不起來。

這是一場關於國家,關於整個華北,關於整個民族的戰爭,輸了,意味著華北淪陷,整個國家的北方淪陷。

我軍同樣全軍出動,設置障礙,沿途襲擊,儘可能爭取時間。

陳軍不記得翻過了多少座大山,跨過了多少山溝,他隻知道,自己的一個消息,可以拯救無數百姓,他要和摩托車,軍車比速度。

他不吃不喝,一個村又一個村,最終,倒下再也沒能起來。

他活活跑死了。

這場戰爭,死了不知道多少人,有軍人,有百姓,到處屍橫遍野,運氣不好的,被野豬狼群等吃掉,死無全屍。

陳軍屬於運氣好的,很久後被一上山的村民發現。

除了身上的軍裝,再無任何東西證明自己的身份。

村民含淚掩埋無名戰士。

陳軍本還有幾十年的壽命。

部隊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家人同樣不知道,黑白無常,同樣不知道他的魂魄在哪裡。

就這樣變成了孤魂野鬼。

他忘記了父母,忘記了新婚妻子,隻記得最後的使命——報信,讓村民趕緊躲到深山裡,鬼子不走不要出來。

就這樣,他被遺忘,就這樣幾十年。

每當夜幕降臨,他穿著被汗水打濕的破敗軍裝,在這條路上不知疲倦的跑,偶爾看到人就大喊。

可是,他看的到彆人,彆人看不到他。

孤魂野鬼,隻能埋骨之地附近徘徊,除非遇到陰陽眼之類的人點醒他,否則,永生永世被困於此。

他終於遇到了梁景瑤。

被封印的一幕幕往事如潮水襲來,陳軍什麼都想起來了,他已經死了幾十年。

遠方的萬家燈火,一盞接一盞,蔓延到了天際。

陳軍揉揉腦袋:“那,那是電燈嗎?”

他去過省城,見過一次電燈,真方便啊,拉一下開,再拉一下關,一個燈泡,比十個煤油燈都亮,他那時候還想,如果家裡有多好,母親晚上再納鞋底,就不傷眼睛了。

“對,那是電燈,彩色的叫霓虹燈。”梁景瑤柔聲解釋,“現在家家戶戶都二十四小時通電,也沒了饑荒,肉,魚,想吃什麼吃什麼。”

陳軍不可思議睜大眼。

他忽然明白梁景瑤剛才那句話的真正意思了。

盛世!

這就是盛世嗎?

是。

家家戶戶有電燈,大魚大肉隨便吃,他想不出能有什麼更好的盛世。

陳軍想起什麼,急切道:“黑國的強盜呢?被趕走了嗎?”

幾十年後的世界,國家的變化,非一言半語能解釋。

梁景瑤打開手機,搜到相關視頻,點下播放鍵放到陳軍眼前。

陳軍驚訝極了,比巴掌稍微大點的古怪東西裡,竟然出現了彩色的畫麵,那是幾十年後的照相機嗎?

不對,照相機照出來的人是不動的。

下一刻,他呆了,他聽到了烙印在骨子裡的旋律,雄壯,激昂,他還看到了戰友,雖然款式不同,但能確定,那是和他身上一模一樣的軍裝。

隻不過不知道為啥還有白色和藍色的。

這兩種顏色,打仗不行啊,不利於隱藏,很容易被發現。

視頻裡出現了更多的戰友,他們舉著那麵紅色旗幟,步伐齊整,腳步聲響徹天地,仿佛,一頭慢慢覺醒的雄獅。

陳軍抬起手,表情堅毅,目光隨旗幟緩緩上移,看著它升到旗杆頂端,迎風飄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