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 為了可以去參軍,華雄答應了楊氏……(2 / 2)

“什麼?楊氏要雄兒娶妻生子,才讓他去參軍?!她怎麼敢,怎麼可以...讓我的雄兒娶彆的賤婦?!”董卓聽到李儒帶來的消息頓時暴怒,恨不得現在殺了那個即將光明正大擁有雄兒的女人,更狠不得將那個儘出餿主意的楊氏殺了,但是最後一絲理智告訴他不能那樣做,殺了楊氏,隻會讓華雄恨他。

李儒很明智地當作沒有聽到董卓那句“我的雄兒”,有些事要裝糊塗的。“大人,楊氏這麼做情有可原,你要冷靜。”

“你讓我怎麼冷靜?我的雄兒就要娶彆的女人了,光是想想我就想殺了那個賤婦!”董卓抽出配刀,砍向身前的案牘,“那是我從小養到大,捧在手心裡的珍寶,連我都不舍得碰觸的寶貝,憑什麼被那個不知名的女人得到!”

“大人,忍字頭上一把刀。隻要那個女子為華公子留下一絲血脈,她也就沒什麼存在的必要了。”李儒笑的風輕雲淡,那個風華絕代的少年可不是誰都能擁有的。“這樣華公子未來就少了很多顧忌了。”

董卓忍了忍,握刀的手鬆了又緊,緊了又鬆,最後他不得不同意李儒的話,他的珍寶不能收一點傷害,被人指著脊梁骨罵。董卓咬牙切齒,每個字都想倍受折磨的難產子一樣從董卓嘴裡迸出來,“雄、兒、大、婚、時...文優、你、替、我、送、上、大禮、祝、、賀...說我、有、病、在身、不便、參加”

“諾!” 李儒應聲道。他心裡百味交雜,那個少年要成親了,雖然那個女子隻是暫時擁有那個美麗的少年,卻也曾經擁有過,而他卻連擁有的希望也沒有,所以不要怪他心狠手辣,他隻是...嫉妒了。

華雄聽從楊氏的吩咐娶了華勝的同胞之女李三娘為妻。李三娘今年十八歲,比華雄大三歲,原本是華英的未婚妻,可是華英死了。當年華李兩家定下婚約時並沒有指明是哪個華公子,隻是長兄為先,所以定下華英,可是現在....華英死了,又不能讓李三娘守活寡,楊氏便和李家商量和華雄成親得了。俗話言:女大三,抱金磚。楊氏不求李三娘給華家帶來什麼金磚,隻希望能留住華雄,不讓他參軍;或儘早生個兒子,為華家開枝散葉。

華雄兩邊加起來也有四十多歲了,可他隻談過一次戀愛,卻失敗的十分慘烈:最心愛的人和最好的朋友的雙重背叛,讓華雄十分受打擊,再也沒有信心談情說愛了。越來越宅、越來越頹廢的華雄徹底失去書香門弟的傳人該有的氣質,失去了音樂才子的風華,被人遺忘,隻有那所謂的“好朋友”的冷嘲熱諷。所以他對這次的婚姻是既排斥又期盼,故此他對李三娘十分的好,希望自己能和她相愛。

可是李三娘是古代女子,又是平民軍戶出身,既沒學識又沒見識,讓二十一世紀出身、出自於書香門弟之家、在音樂學院連續三年獲得“音樂才子”稱號的華雄難以接受啊!她的沒文化、沒主見、沒才華、卑微都讓華雄無法接受,隻要李三娘有一點自尊華雄都會接受,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灰姑娘和王子是沒啥幸福可言的,隻有王子和王子才是絕配!)所以在李三娘有身孕之後,華雄立刻收拾包袱走人。

華雄騎著馬跟隨郭記大軍的步伐向西涼邊界出發,他側身回首,看見董卓偉岸的身影,李儒文雅的微笑,楊氏不舍的眼神,李氏委屈的樣子,低低一歎,回首策馬離開。

董卓、李儒,你們七年來的關愛和培養,我不會辜負的,我會功成名就的回來,用我自己的努力站在你們身邊,而不是仰仗你們的寵愛。

娘,我會活著回來,讓你安心,不會讓你失去最後的依賴。

李氏....三娘,我做不到,我無法愛你,但我會給你身為華雄之妻該有的尊重,我會儘我的責任給你幸福,但我的愛隻給....我愛的人,無法給你。這是我對你最大的.....傷害..

對不起....三娘!真的無法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