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個好月份,是個好日子。陽光明媚,鶯飛草長。
儘管知道妻主過不了多久就要進京趕考了,但吳大郎依舊很開心,因為另一個消息。
就是前幾天淩誌跟他說了大概要帶著他和孩子一起出去玩幾天,當然還沒有完全定論,隻是隨口那麼一提,但也這足以讓吳大郎高興上好幾天,隻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妻主淩誌始終沒有兌現她的諾言,吳大朗在能見到妻主的情況暗示過幾次,但不知道是他的暗示沒起作用還是淩誌的刻意忽略,這件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這天,吳大郎做好了家事,回到屋裡,看到妻主淩誌居然沒有如往常一般在書房看書,而是坐在臥室裡,笑吟吟的看著他,使得他臉上一熱,有些慌張的扯扯衣服,又抿抿了頭發,也不知道有沒有亂……
“你明天收拾幾件衣服出來,我們要出門一趟。”淩誌看著眼前這個手腳有點不知往哪裡擺的男子,她有點無奈,成親已經兩年有餘了,難道是因為新夜給他留下的印象讓他害怕到現在?每次一看到就這個樣子,不知道的人還真以為她怎麼欺負他了呢。
“是,是要出遠門還是?”吳大郎挪到衣櫃處,問道。
“前些時候不是跟你說過,要帶你和寶寶出去玩幾天嗎?現在事情都已經告一段落了,而且莊賢的那個宅子也空著,不如去她那裡住幾天。”
“要帶上我?”吳大郎急步走到妻主淩誌麵前,但又似注意到什麼似的,退開了幾步,小聲的問道,“真要帶上我去嗎?還有寶寶也可以?可是公公那裡……”
“父親會同意的,你去準備好了。”淩誌放下手中的書,起身出了房間。她準備到父親那裡去說服父親把孩子借給他們幾天,雖然她也知道這個有難度。但既然她已經答應了就得做到,或許這也是她僅能為他做的吧。
果然,不出兩天,淩誌從父親懷裡接過孩子,在林清依依不舍的注視下,和吳大郎一起上了馬車。
這次他們要去的地方,是莊賢名下的一處產業,是在鄉下,確切的說是很鄉下,院落很簡單,是個二進的宅子,占地並不大,而淩誌之所以把吳大郎帶來,主要還是因為這房子外麵的景色的,這裡的油菜花,這裡的油菜花不似彆處,隻有個彆的田地種著,莊賢曾把這裡的土地全買下來,大規模的種植各種蔬菜,而油菜花隻是這個季節裡的一種。
現在正是油菜花開的好時節。
宅子裡的仆人們早就知道有主子的朋友要來,因此早已把這裡收拾一新。淩誌和吳大郎進來時,看著乾淨的院舍滿意的點頭。仆人們住在另一間房裡,吳大郎聽了淩誌的指示讓他們自行去自己的。這裡,他會做好一切事情。
吃過晚飯,吳大郎把孩子安頓好,輕輕的拍著孩子的胸口。即使天天看著,吳大郎依舊可以看出孩子的變化,每天一個變化,曾經皺巴巴的臉現在變得光滑細膩,曾經細小的單眼皮,他很擔心孩子的眼睛會像他,單眼皮,看上去好像沒有生氣一般,現在則完全變了個樣子,雙眼皮,跟葡萄一樣的圓溜。懸膽鼻,紅嘟嘟的櫻桃小嘴,兩頰上也都是肥嘟嘟的肉,平時那麼會鬨騰的孩子現在睡著了竟是如此的安靜乖巧,忍不住的,吳大郎俯下.身去親了親孩子的額頭,卻不想被孩子一下子揮手給抓破了臉,看著手上的血絲,吳大郎有一陣的錯愕,但很快的,拿來絲帕,把孩子指甲裡的血絲細細的擦乾淨,在孩子快要哭出來之前再輕輕拍著他的胸口,直到他繼續熟睡。
涼涼的絲帕覆在臉上,引得傷口有點癢癢的難受。
“小淘氣,看明天爹爹不打你的小屁屁。”吳大郎無奈的笑罵道,可惜施虐者隻顧呼呼大睡,對他所犯下的惡行一點也沒有愧疚之感更彆談悔改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