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筻倉一豆善得之則小
一立笑,付之則生,弗得
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己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魚是我所喜愛的:能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隻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隻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討厭的,但我所討厭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禍患我不躲避。假如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什麼(手段)不用呢?假如人們所討厭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躲避禍患的壞事,什麼不可以乾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禍患,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討厭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心,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它)罷了。
一碗飯,一碗粥,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他,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踩踏過給彆人吃,乞丐也會輕視而不肯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的俸祿卻不辨彆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所認識的窮圍的人感激我嗎?先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舍,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舍,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舍,現在(有人)為了所認識的窮困的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羞惡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