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精靈維奇斯請求伊麗莎白救治他的……(1 / 2)

伊麗莎白順著那個人的視線看去,在森林的邊緣,一大團陰影從樹木間的縫隙處挪出,沙沙的拖拽聲伴著輕盈的腳步聲,慢慢向著光亮處走來。

隨著陰影離光亮邊緣處越來越近,他的身形被隱隱勾勒出模糊的線條,像是一個高挑的人拖著一個龐大的東西,卻似乎並不顯得多麼吃力。

陰影來到燈光邊緣處,下一刻,一隻靴子踏入了亮光中,褐色皮革長靴,靴子的腳踝處墜著一個葉子的裝飾物,一晃一晃的,似是一塊被上了翠色染料的葉狀石頭,金屬細鏈折射微光。

然後是一條修長的腿,包裹在淺褐色的長褲中,褲腳被彆進長靴中。

最後,那人又向前走了一步,徹底暴露在燈光下。

那是一個青年,有著赤色的短發,金色的眼眸讓人聯想到隨風起伏的麥浪,他鼻梁高挺,說不上英俊,但嘴角帶笑,讓人感到和善親切。

他四肢修長,身高達到了一米九以上,穿著青色的上衣,腰側綁著一把短刃,背上背著一個箭筒,以及一把長弓。

隨著青年的前行,一個巨大的狼頭出現,橙黃色的獸瞳瞪大,猙獰而凶殘。他的手自然下垂,手掌至膝,右手提著那狼頭,一步一步,朝著人群走來。

他不好意思地笑道:“不好意思,這狼的速度有些快,費了我一些功夫。”

他音色清朗,語氣中帶著歉意,配上那溫和的笑意,讓人覺得他就是一個羞澀溫潤的年輕人,但他輕鬆拎著的魔狼屍體卻擺明了他不俗的實力。

伊麗莎白的目光在青年那尖尖的耳朵上停留了一秒,然後淡淡挪開,注意力凝在了青年手中的魔狼身上。

精靈而已,不是多麼稀奇的種族,隨說大部分的精靈都位於瑪珠山脈以東的精靈國度中,但有精靈來到西邊也不是什麼稀罕事。

精靈青年手中的魔狼毛色為黑色,覆蓋著銀白色的魔紋,屬性為風,難怪號稱風的使者的精靈也多用了些時間才追上,畢竟雖說精靈自出生起便有風元素相伴,但稀少有精靈能達到魔法師的元素親和度,而魔獸對元素的親和度差不多就相當於一個魔法師,這差距是巨大的。

但這也說明了青年的箭法高超。

不過伊麗莎白對精靈的興趣不大,她現在滿腦子都是以風元素晶核為主料或輔料的魔藥配方,她記得有一種魔藥的市場價高得要命,主料就有風元素晶核粉末。

市場上的晶核每一種都以一金可為起步價,而由於風係魔獸比彆的魔獸更難捕捉——由於對方即使重傷也望塵莫及的速度————所以風元素晶核的起步價是一金可四十魯頓。

可若是現買現處理,那麼花費的錢就少了近一半。

於是伊麗莎白抬眸,看著青年的眼睛,平靜地問道:“這兩具魔狼屍體,賣嗎?”

青年的目光望來,與伊麗莎白對視,他那麥田般的眸子中帶著些許疑惑。

一旁已經被人扶起來的傷患出聲提醒道:“那什麼,恩人,她是一個巫師,你看,這還是她給我治療的。”

青年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似是沒想到眼前的女孩是一個巫師。

伊麗莎白能感覺到,青年身上的情緒漩渦自緩慢流轉加快,但他們之間離得較遠,她難以感受清那是什麼情緒。

青年看著伊麗莎白,笑著說道:“當然,如果你需要的話。”

然後他又扭頭,對著那個傷患說道:“不用叫我恩人,我的名字是維奇斯。”

傷患連忙說道:“啊,我的名字是黎當,這是托格芬、麥爾、丹萍諾、達斯連,我們都很感謝你出手相救,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死了。”

精靈維奇斯擺了擺手道:“隻是舉手之勞罷了,不用太在意的。”

黎當又拽著維奇斯說了什麼,一旁的人也時不時插上幾句,不過伊麗莎白沒有再多關注,她讓還沒離去的前台去餐廳裡拿兩個大一點的碟子,然後從收納袋裡拿出一個卷起來的布條,打開,裡麵插著寒光凜凜的大小不一的銀刀以及剪刀等物品。

用來解刨的。

伊麗莎白找好了位置,先在兩匹魔狼的脖子上的大動脈那來了一刀,把血放乾淨。

死去的魔狼的血沒什麼用處,裡麵雖然含有一些元素,但太過微弱,幾近於無。

隻有魔獸處於戰鬥狀態,從晶核裡調動元素,血液中的元素才會沸騰,但一旦血液離體,裡麵蘊含的元素便會消散,至今也沒有人能分離出元素含量多的魔獸的血液。

不過人馬族用魔獸的血做的毛血旺味道倒是不錯……

等到血放的差不多了,盤子也拿了過來,伊麗莎白開始正式解刨起來。

她先是解剖了木係魔狼,用銀刀在魔狼的肚子上開了一道巨大的口子,露出了裡麵血淋淋內臟,腸子隨著重力緩慢地向外流去,夾雜著未流乾淨的血液。

伊麗莎白冷靜地換了一個方向,繼續解刨,她挽起裙子的薄紗長袖,動手把切口切得更大,由於魔狼的姿勢,沒有皮膚兜著的器官開始向外麵流動。

正在圍觀的黑發青年托格芬看得有些反胃,他默默地挪開了目光,同時對麵不改色的伊麗莎白多了幾分敬佩。

黎當此時正有些苦惱地說:“真不知道我們是什麼運氣,這裡離城邦也沒多少距離啊,怎麼就引來了魔獸,還是兩隻!也不知道以後的路該怎麼走。”

“現在時間這麼晚了,你們為什麼還在趕路?”維奇斯問道。

“這個說起來也是倒黴。”回話的是達斯連,他滿臉苦笑,“我們的一輛馬車在半路輪子裂開了,好在發現的早沒有顛到壞了,但我們也不能用裂開的輪子趕路啊,就隻能想辦法找樹脂粘上,看能不能撐到最近的村鎮再修補了。”

“然後忙碌了半天,等到我們繼續趕路時,天色已經漸暗,後方的旅館太遠,而且是貴族開高檔旅館,貴的要死,我們乾脆就直接向前走,碰碰運氣看能不能早點找到旅館。”

蠢貨。蹲在地上的伊麗莎白漫不經心地在心中評價。

雖然半夜趕路的商隊也不是沒有,但他們都找了實力強大的冒險家作護衛,甚至他們還擁有一些強力的魔法物品,有了這些做保障,他們才擁有走夜路的底氣。

而這個商隊,滿打滿算五個人,明顯是幾個年輕人熱血上頭做生意妄想賺大錢又腦袋空空什麼都不知道連冒險家和仆從都沒雇傭,簡直是除了滿腔的激情什麼沒有。他們如果有一點腦子就會知道臨近夜晚最好的選擇就是就地生火,搭起帳篷,而不是傻傻地摸黑趕路。

他們能摸到這裡,也算是運氣爆棚了。

維奇斯不知道是不是也是這麼想的,表情有一些奇怪,他問道:“你們是要運一些什麼貨物?”

“紅木羊肉。”黎當說道,“這個好賣錢。”

紅木羊,一種山羊的變種,其肉質比普通山羊肉好很多,再加上其繁衍能力強大,所以價格合適,是很多經濟情況不是那麼好的家庭的首選。

不過紅山羊有一個缺點是膻味較大。

難怪魔狼會追著味道尋來。

托格芬似乎是猜到維奇斯的想法,他說道:“我們特意租了帶有冷凍效果並且密封程度最好的馬車,肉都被凍住了,沒味道的!”

“不一定的,魔狼的嗅覺比一般野狼的嗅覺好,這種手段並不能預防魔狼。”維奇斯說道,“你們難道沒有想著雇一個冒險家嗎?雖然你們的貨物少,但雇一個冒險家更保險一點。”

“呃,這個……”托格芬支支吾吾起來,“這不是,冒險家的雇傭金都太貴了嗎,我們又是白手起家,這個……”

剩下的就不用說了,連維奇斯的表情都有些無語。

“你們沒有想過遭遇魔獸嗎?即使是普通的熊狼也是不容易對付的,更彆說你們運輸的還是生肉。”維奇斯無奈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