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一定帥得沒有天理……(1 / 2)

我給帥哥當家教 張遲 2973 字 10個月前

我提著我的東西屁顛屁顛就進去了,小心翼翼輕聲帶上門,以前我連門都進不來,現在進來了卻不知道該乾點兒什麼,隻能就這麼乾站著,我不敢輕舉妄動,但是為歡同學顯然並不能體會到這一點,徑自走向冰箱拿出一罐可樂,喝了兩口放下就開始脫衣服。

也不給我拿一罐,我心裡想著,就算是出於禮貌也好啊,我又不會喝你的,你剛剛還把我的水給踢了呢。我正腹誹間為歡就脫掉了他的外套。黑色的,看上去是那種特彆柔軟的料子,入眼覺得特彆舒服,很少見有男生,能把休閒的衣服穿得這麼好看。不得不說,有些東西,就是天生的。

就像我,總是土裡土氣的,而為歡似乎天生就是一副公子範兒,而我,隻能低一點,再低一點,低到塵埃裡。

我覺得,能在他的身邊,做一個女仆也好。不親近也不必疏遠,隻是女仆,就好。要知道我不相信愛情這玩意兒,對男歡女愛也自覺淡然,我是他的長輩,雖然對他心裡麵還是喜愛的緊,但也不代表就一定會想入非非。

我想,我對他,隻是一種單純的對於少年人的喜歡,記得誰說過呢,8090對社會撒嬌的一代,雖然說這話的人未免自覺了一點,但這句話的確令我印象深刻,不管他們如何地“垮掉”了,但是總而言之還是很可愛,不是嗎?

如果上天能讓我自由選擇一份工作的話,我想做一個女仆,為歡的女仆,我想照顧他,一個孩子,一個壞孩子。

世界上有一個詞叫做搭配,搭配的最終結果是趨於協調,如此說來,老幼,葷素,陰陽,高矮,莫過於此。剛與柔,水與火。

一個暗夜王子必須要搭配高貴的公主,她一定穿著優雅的禮服,而冷酷的王子,同樣也需要一個體貼入微的女仆。女仆不是卑微的女仆,因為她不愛王子,可是她真心疼愛,她喜歡壞孩子。

是不是每個女孩心中都有一個王子,他一定帥得沒有天理,身騎白馬,還得來接你。但是我來自鄉下,從小也就聽著牛郎織女長大。故而即使有塊天鵝肉,也不想做什麼癩蛤蟆。

所以,為歡對於我,即使飄著香,我還是會選擇比較家常的蚊子。

因為有這種心態,我看他,就是看一個小孩兒。對於我來說,沒有什麼愛不愛的,隻有結不結婚。我費這麼大心思撇清我對為歡沒有男女之情,似乎有一些欲蓋彌彰,但是你要相信,愛情並不是生活的主旋律,占據你的生活的,不過是雞零狗碎。

我靜靜看著為歡脫掉了外套,十分多餘地站在原地,但是主人沒有招呼我我也不能坐下,就在這個時候門鈴響了,為歡把衣服甩沙發上就去開門了,彆再是來個女的吧,我心中祈禱,不然我剛進來就得出去了。

門開了,幸好不是,穿著應該是工作服,手裡提著一盒蛋糕,今天有人生日嗎,我掐指一算(什麼毛病),不是我,那就是為歡了。

“快遞。”那人把蛋糕遞過來,為歡卻沒有接,隻說了句:“不要。”

說完話就要關門了,我趕忙放下手裡的東西,自作主張地說道:“你不要給我吧。”

聽了這話為歡把目光移到了我的身上,我也不敢看他,瑟縮地站在他的身側,他沒有說話,轉身回屋了。

我高懸的心終於放下,簽收了提著蛋糕回來,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坐在沙發上的為歡,為歡的表情還算正常,我就把蛋糕擺在他身前的桌上,特自覺地把蛋糕打開了,蠻漂亮的水果蛋糕,我不由得暗自猜測,送蛋糕的人是誰,會是女生嗎,還是另有其人呢,為什麼不要呢,不知道最近雞蛋漲價了嗎?

為了不破壞蛋糕的花型,我就插了一根蠟燭在中間,點燃了它,側頭看為歡,卻發現為歡也在看著我,目光相對我有些赧然,隻好說:“為歡我給你唱生日歌吧。”

在那一星星搖曳的燭光和為歡的注視之下,我厚著臉皮唱完了,沒有人鼓掌客廳裡就響起了我稀落的掌聲。

“真難聽。”我的掌聲很快就被飛來的這麼一句給擊碎了。

我覺得自己快要沒有勇氣在這兒呆了,太受傷了。我估計給人唱生日歌還被人奚落的我也是世上僅有的那麼幾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