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點。
鬨鐘準時響起。
鐘離念立刻睜開眼睛伸手關掉鬨鐘,一套動作行雲流水,完全是潛意識的驅使。早起是他的習慣,但是他不想打擾到還在睡覺的母親和姐姐。
坐在床上,鐘離念的大腦有片刻的迷茫。清醒了幾分鐘,他輕手輕腳地起床去廁所洗漱。
每天早上起床後出去慢跑半小時是他上了高中之後養成的習慣。他不是很喜歡運動,尤其是需要流汗的運動,可是在天微微亮的時候一個人奔跑在人煙稀少的街道上的感覺他還是很喜歡的。況且,跑步是一個單人項目,不需要隊友,也非常省錢,隻需要一雙跑鞋,尤其適合他。
從樓門走出去,鐘離念將耳機帶好,做了幾個簡單的拉伸動作。雙手舉過頭頂,右手扶著左手肘,拉伸背部和左上臂。
那時你說的
我們天作之合
他頓了一下,耳機裡傳來了那天那首讓他莫名失控的歌聲。
他到現在都沒有想明白自己當時到底是怎麼了,不過他也沒有花時間去想也是了。麻煩。
鬆開手臂,他拿出MP4,播放下一首歌。
既然搞不懂自己是怎麼了,那就不要多想。他不喜歡情緒失控的感覺,平靜的心情是自己安全感的來源,所以他並不想打破這一點。
吸氣、呼氣、吸氣、呼氣。
他調整了一下呼吸,甩甩腦袋,將那些亂飛的思緒逼出腦外。
邁開腳步,他先是圍著小區裡的花園跑了一圈,再從大門跑到了街道上。小區出門左轉,旁邊是一個人造湖,跑一圈正好30分鐘。
他很喜歡在湖邊慢跑,岸邊種滿了柳樹,清晨又沒有什麼人,頗有些人間仙境的感覺。湖的西邊本來種滿了荷花,可是現在荷花季剛剛結束,隻有幾隻依然頑強的花朵還在盛開。
回去的時候,鐘離念跑了另外一條路,會經過一片早點攤,正好可以買點早點回家。
這個時間早點攤都開始做生意了,有些味道好的鋪子已經有客人開始排隊了。
他不喜歡改變,所以每天都會沿著相同的路線跑步。左邊的包子鋪,右邊的超市,這條街上的每個景色他都非常熟悉。
轉過最後一個彎,他跑到一家鐘離晴和鐘離思都非常喜歡的煎餅攤前停下,買了三個煎餅,一份微辣一份大辣一份不辣,分彆是母親姐姐和他自己的。他又到旁邊的攤位買了三杯豆漿,兩杯甜的是母親和姐姐的,一杯無糖的是他自己的。
昨晚鐘離晴又看美劇到了很晚,不知道早上能不能起來做早飯。
他兩手拎著早餐,推門回到了家。
鐘離晴剛剛起床,正在疊被子,看到鐘離念手裡拿著的早餐,低聲嘟囔著:“下次不要浪費錢了,家裡還有昨天剩下的白飯,煮個粥就好了。”
鐘離晴節儉慣了,雖然早點並沒有多少錢,但還是覺得沒有必要。不過母親倒是很舍得在他們姐弟兩個身上花錢,即使是當初剛剛和丈夫分開最艱難的時候,也沒有因此要求姐弟倆放棄學習樂器。
而這幾年母親更是願意將錢花在鐘離思身上,隻要是她喜歡的,都會儘量滿足。而對於鐘離念,不是鐘離晴不願意花錢,而是鐘離念自己沒有任何需求。他從來不會主動提出想要什麼,隻是想母親和姐姐開心就夠了。
鐘離晴年輕的時候也是非常漂亮的,屬於在那個時代可是非常有韻味的。
不過生活是會壓垮一些人的。
臥室裡很安靜,估計鐘離思還沒有起床。昨晚在睡夢中他隱約聽到了鐘離思打電話的聲音,應該是又和朋友聊到半夜。
鐘離念將煎餅放到桌子上,對母親笑了笑,“您不是喜歡吃這家的煎餅嗎。”
說完,他轉身走進了廚房。把剩飯盛到湯鍋裡加了水,他熬了個簡單的白粥。等粥煮開的時候,他又從冰箱裡拿出了幾種不同的榨菜。鐘離晴喜歡吃榨菜,也買了很多不同的種類放在家裡,偶爾懶得做飯的時候,煮點白粥就可以吃了。
將簡單的早餐端到桌子上,鐘離思正在睡眼朦朧的啃煎餅。
鐘離念把一碗粥放到母親麵前,又給姐姐盛了一碗,最後一碗是自己的。
“媽媽,吃飯吧。”鐘離念把微辣的煎餅遞給了鐘離晴。
吃飯的時候鐘離念很少說話,隻是安靜地聽著鐘離晴和鐘離思閒聊。
“對了,媽,我明天晚上約了同學出去玩。”鐘離思邊玩著手機邊說。
鐘離晴問:“什麼同學?”
“說了你也不認識,反正就是我們樂隊的同學。”鐘離思噘著嘴說。
鐘離念和鐘離思都是洛冰高中的藝術生,鐘離念主攻小提琴,鐘離思學的長笛。不過鐘離思的人緣比鐘離念好太多了,基本上同級的藝術生都和她玩的很好。鐘離思的性格外向,長得漂亮又擅長藝術,自然而然成為了人群中的焦點。
“你知道是誰嗎?”鐘離晴轉向了鐘離念。
鐘離念茫然地搖了搖頭,他根本連鐘離思明天要出門都不知道,鐘離思並沒有告訴過他這件事,“啊?我不知道。”
鐘離思從手機上抬起了頭,瞥了鐘離念一眼,“賀文傑他們。”
“哦,”鐘離念點點頭,“我們樂隊拉大提琴的。”鐘離念對鐘離晴說。
賀文傑是鐘離念為數不多關係比較好的同學。而所謂的關係好,也隻是鐘離念偶爾會和賀文傑發發消息而已,雖然幾乎每次都是對方主動的。
賀文傑也算是他們同級藝術生裡神奇的存在。雖然每天準時到學校報到,可是卻很少去上課,反而在琴室一泡就是一天。鐘離念也聽說過賀文傑曾經在練習室待了14個小時的壯舉,成為了一個傳說。
他們的交集源自高一下學期一次語文課的團隊演講,賀文傑正好和鐘離念一隊。語文老師知道賀文傑幾乎從來不會來上課,所以對鐘離念隻有一個要求:演講當天賀文傑必須出席,隻要他人來了,就給他們隊滿分。
而賀文傑雖然是個琴癡,卻意外地好說話。鐘離念向他簡單解釋了語文老師的要求,他就爽快的答應了參加演講,而且還在演講前的那晚和他一起準備了一個多小時。那次之後,賀文傑便時不時地給鐘離念發消息。
鐘離晴點點頭,既然兒子也認識,她就放心了。“彆回來太晚了,要不就讓小念去接你。”
“知道啦,謝謝媽!”達到了目的,鐘離思甜甜地應了一聲。
吃過早飯之後,鐘離念將碗盤拿到廚房洗乾淨,先鐘離思一步去了學校。
這條路他已經非常熟悉了,所以縱然舉著本書,也知道哪裡的路裂開了,哪裡需要繞道而行。鐘離念就這樣埋首在課本上,一路走到了學校。
這天樂隊老師有交流學習所以取消了練習,但是他還是準時到了學習,距離早自習開始還有一個多小時。他背著書包和琴盒,徑直走到音樂練習室。
沒想到居然有人比他更早。
賀文傑。
因為剛剛在家裡才談到過他,鐘離念在練習室外麵聽了幾分鐘。
確實厲害。
不愧是洛冰高中的風雲人物之一。
鐘離念雖然從小學習小提琴,但是他非常清楚自己沒有什麼音樂上的天賦。他之所以能夠進入洛冰高中的高級樂隊,僅僅是因為花了大量的時間練習而已。
先用手機定了個早自習開始前10分鐘的鬨鈴,鐘離念將小提琴夾在肩膀上,開始了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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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裡夜走進校門的時候,距離早自習開始隻有5分鐘了。本來他今天早上起床挺早的,可是臨出門的時候,張蕊看他連書包都沒背,立刻怒了。
明明這隻是母親和弟弟回來的第二天,但是百裡夜已經覺得很累了。沒人在家的時候,他希望有人可以陪伴他,可是當家人真正回來的時候,他才發現他已經一個人太久了,沒有辦法適應身邊有人了。
眯起眼睛打了個哈欠,百裡夜有些煩躁地抓了抓頭發。睜開眼睛的時候,百裡夜瞄到一個熟悉的人影,是那個他透過窗戶看到了很多次的人。
那個每天午休都坐在圖書管理,悶頭看書的人。
可是人影走進些,他才認出來,是那個在音樂練習室見到的小朋友。
沒等他想明白,被人從後麵攔住了肩,“夜哥。”
聽聲音就是程誌,百裡夜推著他的臉將人從自己身上推了下去,“離遠點。”
時間太早,程誌的腦子還沒有清醒到可以犯賤,很順利的就被百裡夜推開了。
不過也因為程誌這麼一打岔,讓百裡夜忘了剛剛看到的人。
兩個人是壓著鈴聲走進教室的,一起走到了最後一排,一路上不少人和他們打招呼。
“夜哥早,誌哥早。”
“早,大家早。”程誌宛如皇上出巡似的大搖大擺地揮著手。
百裡夜跟在他旁邊,不明白發小怎麼像個開屏的公孔雀一樣,生怕彆人不認識他。
坐定之後,百裡夜趴在桌子上補覺,程誌掏出手機找羅毅沈天南一起開黑。
高二12班排名年級倒數,也隻有13班可以和他們一較高下了,所有老師也早就放棄他們了。這兩個班裡大部分都是像百裡夜程誌這種花錢進來的,所以洛冰高中設施好一大半都要歸功於他們。而他們的父母也基本都是從商的,對孩子的教育不算特彆重視,隻要不惹事就好了。
對於這樣的父母,學校反而也輕鬆一點,父母都不管了,學校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畢竟學校最怕的就是那些即要求孩子成績,也完全不配合學校工作的家長。
12班班主任鄭秋民是一個注重養生的大叔,也是唯一一個還沒有放棄這些學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