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厭食症 “程少爺,歡迎光臨……(2 / 2)

鐘離百裡 秋風如初 7935 字 2024-03-30

本來隻是幾個男生出來玩,現在莫名多了些壓力。

悶了口酒,程誌又換回往常的語氣:“彆一副天要塌了的樣子,日子總會繼續的。還有那麼多的妹子是我們沒見過的、沒玩過的,怎麼能被點小事壓垮。”

“人渣。”羅毅還是忍不住擠出兩個字。

程誌輕聲笑了一下,顯然並不在意羅毅的話。

正好這時百裡夜洗完手回來,程誌小聲說:“這事彆跟夜哥說。”

兩個人本也不是什麼嘴碎的人,況且這種事可大可小,誰也不敢多說。三個人相互看了一眼,一切儘在不言中。

“夜哥趕快吃。”百裡夜坐下後程誌連忙招呼,就差把飯直接味進他嘴裡了。

百裡夜也沒說什麼,隻是徑自夾了片肥牛放進嘴裡。看到這一幕,羅毅和沈天南明顯看到程誌鬆了口氣。兩人再次對看一眼,默契的沒有說什麼。

羅毅夾了片生魚片放到百裡夜的碗裡:“他家生魚片很新鮮,夜哥嘗嘗。”

不料卻半路被程誌截胡了,“夜哥不吃生魚。”

停留在半空中的手有些不知所措,程誌看了羅毅一眼:“我吃,給我吧。”羅毅順勢將生魚片放到程誌的碗裡。

百裡夜是感覺到餐桌上的氣氛有絲詭異,可是並沒有多想,隻當程誌又在發神經。反正他也經常發神經。

“來,乾一個。”沈天南率先舉起啤酒,想要緩解一下微妙的氣氛。

幾個啤酒瓶撞到一起,一口悶掉大半瓶。

百裡夜確實不喜歡吃生的東西,覺得那有股怪味。也不知道是心裡原因還是什麼的原因,小時候有幾次吃到還會吐得稀裡嘩啦的,久而久之也就不再碰了。

不過自己究竟是因為什麼不能吃生魚倒是記不清楚了,反正不吃也不會死,不吃也就不吃了。

幾個人邊吃邊聊,氣氛還算愉快。沒有女生在,程誌也多少正常點,可以聊些女生之外的話題。從籃球場上的小打小鬨,到夜場中的八卦,隻要是柳市發生的事,幾乎就沒有程誌不知道的。

“對了,你們聽說沒有,”程誌又開始發揮自己花蝴蝶的功能,“石晨宇前陣子看上的妹子不是喜歡夜哥嗎?他不死心去找人家表白,結果當場被拒絕。好多人都看到了,據說他臉立刻變成豬肝色,簡直是大型社死現場。本來他還信心滿滿,覺得人家妹子被夜哥拒絕了正脆弱著,自己可以趁虛而入。帶著去充場麵的跟班看了個全程,成了個大笑話。個傻x。”

程誌本來就看石晨宇不順眼,對方還主動來找百裡夜挑釁,他就更希望對方出糗了。

十七八歲的少年,心胸就是這麼狹隘。

百裡夜本身倒是和石晨宇沒什麼恩怨,都是對方一廂情願地找他的麻煩,所以他對這件事並不關心,隨口應了一聲,沒有多評論。

他其實一直沒明白石晨宇為什麼看自己不爽,要說是因為妹子,也不是他去招惹的。他甚至都不知道這次又是因為哪個妹子惹到了石晨宇。

但是這種事在他們這個圈裡已經司空見慣了,也沒什麼糾結的必要。百裡夜自己問心無愧,知道自己沒有搶過石晨宇的妹子,也就夠了。

而程誌早就了解百裡夜的性格,知道他懶得管那麼多,但還是自顧自地說著:“不過他也夠有意思的,人家妹子擺明是個顏狗,他一臉月球表麵的還真好意思去告白,被甩了也是意料之中的。”

呸了一聲,程誌又喝了一大口酒。

其實平心而論,石晨宇長得並不能算醜,隻不過男生到了這個年紀容易長痘出油、胡子拉碴,就會顯得又邋遢又臟。

反觀百裡夜幾個人又是比較注意形象的,比較下來就有點殘忍了。

羅毅已經算是他們幾個人裡最不注意形象的了,不過身為軍閥子弟,那股正人君子的氣質還是很顯而易見的。

即使隻是唬人而已。

羅毅還是有些好奇,他們都見過那個喜歡百裡夜的女生,在他們看來還是很有魅力的。“夜哥你對那妹子真沒興趣?我看長得不錯,不是他們班班花嗎?”

作為一個合格的代言人,程誌儘責地替百裡夜回答:“我們夜哥眼光太高,非仙女不要,普通女生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沈天南低笑一聲,拿起啤酒瓶邊喝邊看了百裡夜一眼。後者眼神中的警告卻隻被他一個人看到。

“沒興趣。”百裡夜簡單說。

羅毅伸出酒瓶和程誌碰了一下,“真想看看以後是什麼樣的妹子能拿下夜哥。”

其實這個問題程誌也想過。

雖然他知道百裡夜對女生興趣不大,也知道他眼光很高,但是他也確實很難想象以後會和他走到一起的妹子是什麼樣子的。

他有的時候覺得,百裡夜可能更適合自己一個人。

不過很快又被他否決了。就算他自己原因,百裡家的兩個父母都不會同意的。對於他們來說,和誰談戀愛什麼的都不重要,反正最後都是要找父母同意的門當戶對的另一邊結婚生子。

所以程誌才想趁著年輕多玩玩。

等他們這些公子哥真的長大成人了,他們的一切也就不再自己的掌控之內了。

後麵的話題不可避免地圍繞著各種妹子展開。程誌雖然是百裡夜的忠實狗腿,但也是洛冰高中風雲人物之一,又不像百裡夜那麼難以接近,身邊的妹子更是數不勝數。

“給你們看我前幾天認識的妹子,身材沒的說,光看我都要硬了。”他從手機裡找出照片,炫耀般地扔在桌子上給他們看,“不錯吧。”

照片中的女生前凸後翹,雖然看得出年紀不大,應該比他們還小一點,但是打扮也確實風塵。

不言而喻沈天南的品味不是這個類型的,羅毅也是比較喜歡鄰家女孩型的,偏向可愛掛的。至於百裡夜,他自己說不清楚,彆人就更不明白了。

不過男生的友情也很簡單。

“不錯啊,這身材。”沈天南純粹是從一個攝影的角度評論,好看的人總是更容易拍出好看的照片,這就是事實。

雖然打扮地的並不是他喜歡的類型,但是這個女生應該很了解自己的閃光點,每張照片都顯示了自己的優點。從攝影的角度來說,是個不錯的模特。

隻不過容易讓人懷疑拍攝者的目的而已。

羅毅也附和:“一看就是你喜歡的類型。”

程誌把手機伸到百裡夜的眼前,“夜哥你覺得呢?”

百裡夜瞟了一眼照片中的女生,認真說他沒發現和之前程誌喜歡過的諸多女生有什麼區彆。“還不錯。”

得到了滿意的回複,程誌也就心滿意足了。

“給你也看看我最近認識的。”羅毅也不能丟麵,也拿出自己的手機。

說實話,沈天南的品味還是更接近羅毅一點,至少這個女生看起來挺清純的。

“毅哥品味不錯。”

“那是,才多大就喜歡那麼風塵的。”羅毅還不忘帶上程誌。

“我這叫始終如一,你看我現在17喜歡這樣的,等我27、37、47,我還喜歡這樣的。”程誌又開始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你就不一樣了。17的時候喜歡單純的,27的時候喜歡身材好的,37的時候喜歡顧家的,47的時候喜歡年輕的。這叫什麼?這叫渣男。”

“我竟然被誌哥的強盜邏輯說服了。”沈天南給程誌豎了個拇指,“我看你以後彆接手你們家房地產生意了,你適合做律師。”

“真的?為什麼?”程誌還以為沈天南真的在誇他,鼻子都快翹到天上去了。

“因為你隻會狡辯。”百裡夜淡淡地說。

結果除了程誌以外的三個人都笑了,羅毅從後麵抱住程誌的肩,“小誌誌我也覺得你挺適合當律師的,尤其是什麼離婚出軌啊,坑蒙拐騙啊,紮旗詐騙啊,都挺適合你的。”

“滾滾滾。”程誌一把推開羅毅。

“其實你真的可以考慮一下,至少算是一技之長,說不定還能認識剛離婚的傷心少婦。”百裡夜喝了口啤酒。

“有合適的我第一個塞給你。”程誌白了百裡夜一眼。

“那就期待著幾年後的程少帶我們開眼了。”沈天南也舉起了酒瓶。

程誌雖然有很多缺點,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優點,那就是隻要是他認定了的朋友,絕對是兩肋插刀真心對待,開玩笑什麼的也不會生氣。

所以他身邊的朋友多也不是沒道理的,誰不願意和這種人成為朋友呢。

程誌幾乎一口悶掉了一整瓶啤酒,“嘶”了一聲轉移了戰火,“南哥,你什麼時候帶你初戀出來給我們看看?”

“看什麼?”沈天南裝傻。

“看看是什麼樣的天仙啊,把我們南哥迷得五迷三道的。”羅毅說。

“那肯定是沒有夜哥看得上的天仙天仙。”沈天南笑著說。

“夜哥那天仙還沒影的事呢,你這可不一樣,都有撇有捺的了。”程誌說話的空擋還不忘給百裡夜夾了個手打魚丸。

“我這不也是沒影的。”沈天南又開了瓶酒。

“那好歹是比夜哥近點。”程誌說。

“那可不一定。”程誌小聲嘟囔了一句,可是誰也沒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