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頭子發現了。
我和我哥的事。
當他在書房裡把那張反扣了的照片推給我時,我頭一回那麼訕訕。
那晚我褪在我哥床邊地上的褲子兜裡,揣了張明早6:00直飛美利堅的機票。
“不是紅眼,外加商務艙,我是不是該謝謝您?”
我對老頭子的挖苦,被他用一句輕飄飄的“不客氣”堵了回來。
艸他媽的。
我哥被我急切的動作,折騰地從睡夢中醒來。
他意識還不太清醒,張嘴罵我有病。
我說,哥,我夢到你了,是你先撩撥我的。
我在撒謊。
“你得負責。”
深眠中的人初醒時大多使不上力。
他推不動我,我如願吻上他。
他在不應期裡痙攣,連呼吸都停止。
夜色重重,我哥眼底泛出生理鹽水,無論我看多少次都覺得無比心動。
輕輕地,我低頭啄吻了一下他的眉梢,說:“哥,我以後還會夢到你很多次。唔,你要習慣。”
九月半,我在紐約,接著倒時差的托詞,不分日夜地在夢裡吻他,抱他。
我既混沌,又清醒。
老頭子其實對這些事兒沒什麼興趣,隻是到時候了,他便找了個這麼不痛不癢的理由,把我順理成章地趕出去。
說到底,堂堂陸家,怎麼可能會容忍一個混吃等死的廢物。
亦如他當年,僅僅因為揍了公司合作夥伴的私生子,就被逐出了西歐。
唯一不同的,大概就……他是長男,而我是次子吧。
他成功極了。
當我被強行扭正,接納了幾近顛倒的白晝與黑夜後,在漫長的七年裡,那些借酒而眠的夜晚,我做過了許多夢。
或喜,或悲,或驚,或懼。
可都沒有他。
離他最近得一次,是個幼稚又可笑的童話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