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分白皓然和任斯於:
主要區彆在長相、性格和do的方式(狗頭)。
第一章寫道:白皓然的臉沒有一絲瑕疵;而任斯於眼角有一顆淚痣。
“白皓然”不知道抹布在哪裡,但他知道櫃子在哪裡——監視使他對房間布置了如指掌。
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白皓然吃草莓蛋糕會習慣性地留下一塊給何義,但在醫院裡時卻一口不剩地吃完了,不是白皓然忘記給何義留,而是任斯於百密而終有一疏,短短幾天的監視不足以讓他掌握白皓然的這個習慣。
不喜歡吃奶油草莓卻讓何義買草莓蛋糕,大家可以猜測一下任斯於是什麼心理。
或者——任斯於是真的不喜歡吃奶油草莓嗎?
2.推理細節:
第一章白皓然提到的外賣員是任斯於假扮的,此時白皓然還沒有被替代。
小熊的眼睛隻有一隻掉下來是因為另一隻裡麵有監控器,為了防止被警覺的何義發現,任斯於把它焊死了。
任斯於的生日在第二章結尾的檔案裡有交代。
對比他和白皓然的經曆——同樣在臨台市,同樣五歲出了事,相差隻有一天的生日,得出結論:二人是雙胞胎。
隱喻:文中刺蝟是明喻,代表何義心目中的任斯於;兔子則是暗喻,代表何義以及任斯於心目中的白皓然。
“白皓然”燒衣服:何義之所以覺得燒衣服不吉利是因為這是給死人送東西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