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今天一大早,豔……(2 / 2)

秦珍珍攔住她爸,道:“爸,你彆去了,我覺著咱們也不要再去求誰,就做點眼更前的事,我這兩天在家裡,看見有個賣冰棍的大娘,她四十多了都能騎個車到處跑,我看我也能啊。”

秦向水這下吃了一驚,“珍珍,你要做生意,我還從來沒想過。”

這也是情有可原的,秦向水那個年代,向往的都是金飯碗鐵飯碗,考慮的隻有正經工作,從來沒往做生意上想過。

方素瞥了他一眼,道:“我看行,我剛嫁到這個大院的時候,大院有一個年輕女人,手很巧。大家衣服穿破了,自己補看的明顯,就找她補,花一分錢,她就做咱們大院,還有她廠裡的生意,活的很滋潤。”

秦向水發愁,“我是想,要是賣冰棍,是不是要租個小車。”

秦珍珍心裡已經有了大致的想法,“我是要做生意,但我肯定不賣冰棍,那大娘天天在這一片賣,我要是賣肯定要和她起衝突,再說這一片賣的人的多也不賺錢。我還沒想好賣什麼。”

秦向水思來想去,“行,有主意你就去做,等我和你媽下班了,也給你搭把手。”

他去刷碗,二十分鐘後秦向水和方素就準備去上班了,方素又和秦珍珍說:“咱們做點小物件的生意就行了,你好好想,我和你爸去上班。”

方素的考慮很有道理,秦珍珍也隻打算做個小生意試試。

她騎車去了街上,坐在樹蔭下的花壇上,觀察來來往往的路人。

坐的無聊了,就買了一根奶油冰棍吃,漸漸的,秦珍珍發現一件事,街上的生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過日子必不可缺的。像是如果秦珍珍家的風扇壞了,她就想著要買風扇,到百貨大樓買了就回來。

另一種就是打發時間、解饞的,就像是秦珍珍手裡的冰棍,她來的時候根本沒想過要買個冰棍吃,看見了就想著買個吃。

賣食品的生意都比較好,想想也是,誰家也不會天天要買電風扇,但是可以每天吃一根冰棍。

這樣一想,秦珍珍便覺得自己應該做食品生意,既不需要花太多錢做本,又比較好賣。

要不賣糖果吧?但有一個問題,從哪裡拿貨呢?

秦珍珍嘗試去問問街上做生意的人,但沒幾個人願意回答她,或者是進貨的遠,不適合她這種的小本買賣。

最後一個店老板的兒子告訴了秦珍珍城裡糖果廠的地址,並不遠,秦珍珍當天下午就趕了過去,四塊錢批了一大箱。一半是各種味道的水果硬糖,一半是花生糖。

硬糖就賣兩分,花生糖賣三分,如果都賣出去的話,能賺到兩塊多。

晚上,秦向水下班後,找了個泡沫箱綁在秦珍珍自行車後座上,再把糖果裝在裡麵,隻等著第二天騎出去賣。

秦向水點評道:“我看很不錯,比咱們直接買糖便宜多了,賣不出去還能自己吃。”

秦珍珍:“明天我就喊,買糖了,都來買糖了——”

秦向水豎了個大拇指,還頗為期待地說:“敞開賣,賣不出去爸爸吃。”

說完,方素就扔過來一條抹布糊在他臉上,道:“珍珍馬上就要做生意了,你老是在這裡唱衰。”

秦向水:“好好好,我閉嘴。”

第二天一早,秦珍珍就開始走街串巷,剛開始喊有點不好意思,喊開了就習慣了,她本來預計從自己大院,一直往南走,一上午怎麼也要把五個胡同都繞完。

沒想到簡直舉步艱難,走一點就要停下來,倒不是生意好——

是小孩太多了!纏著媽媽們要吃糖,秦珍珍就在媽媽們的白眼裡停下來等,糾纏半天的結果無非是兩種。

第一種,把小孩打一頓,沒生意可做。

第二種,挑挑揀揀買了兩顆,並說吃糖不好,把小孩打發了。

於是一個上午,秦珍珍賣了四毛五,還不是淨賺,熱的汗水直流的她懂了一個道理。

小孩的錢不好賺,小孩沒錢,還得賺大人的錢,應該賣點大人喜歡吃的。

而且還不能是在小賣部裡、供銷社裡輕易買到的。她第一天做生意之所以全是幾顆幾顆的賣,也有因為想要多買糖的人,早已經在供銷社裡買過了的原因。

下午過完,回家的路上,秦珍珍數了數兜裡的錢,一天獲得了一塊三,因為下午五點左右,年紀更大的孩子們放學了。這裡麵還沒有去掉本錢。不扣掉本錢的話,差不多能和塑料廠裡工作一天持平。

但可比塑料廠辛苦多了,塑料廠起碼不用騎車一整天,塑料廠裡也有風扇可以吹。

看來賣糖還需要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