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樣放浪形骸,叫什麼活著?
什麼才算活過?這個問題我問過很多人,我隻覺得一個人的話有道理。在他回答我之前,我一直把當年城門口說書先生的話奉為圭臬,但他的回答改變了我以往對活著這件事的認知。那人是個畫家,叫顧閎中,在宮裡任職,似乎很有名氣。
一個平常的夜晚,韓熙載大人又在設宴。夜宴燈火,經宵照徹,我照例為客人表演六幺舞。出奇的是,韓熙載大人竟親自下場為我擊鼓伴舞。我用足尖點地,飛快地旋轉,那些金碧琉璃的燈盞旋成了漫天的星子,韓熙載大人、狀元郎、畫家、和尚,旋轉中成了描在宣紙上的素景。
一舞畢,我施施然坐下,身旁的客人便是那位宮裡來的畫家顧閎中。畫家看起來很緊張,接我倒給他的酒都手腳並用。宮裡來了兩個畫家,另一個看起來也很緊張,總是四處張望,似乎想把眼睛看到的東西都記住。
喝酒喝到儘興處,我向畫家拋出那個我常常問出的問題:“怎樣才算活過?”
畫家認真思考片刻告訴我:“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讓自己快樂就行了。比如我是畫家,畫出一幅讓我自己滿意的作品就能證明我活過,當然,畫不出來滿意的作品也行,作畫時讓我快樂的瞬間也能證明我在活著。再比如您喜歡跳舞,那麼您跳六幺舞時感受到快樂的瞬間也能證明您在活著。這般便算活過。”
他的回答和說書先生的話不一樣。手裡的酒杯開始莫名其妙的晃動,我穩住酒杯,快步走開。聽到他的回答,我心裡沒由來的有些愜意。恰如廢墟間有細碎的寶石在閃閃發光。
我愛六幺舞嗎?我是愛的,在毛氈上起舞,飛快的旋轉,旋轉起來的每個瞬間,都是我真真切切活著的瞬間。六幺舞為我換來了才子題了詩的紙扇,鑲了金的釵子,雕了花的玉鐲……
但這都不是我要的。
我要的,隻是千年後,眾人提起六幺舞,便能記起我王屋山的名字。
我叫王屋山,不隻是與一座山同名,不隻是韓熙載大人的舞姬寵妾,而是六幺舞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