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的時候,我喝了一點點酒。
第二天,情人節。我穿了一件短袖,一件襯衫,白天和舍友吃了海底撈。晚上回去的時候,就在教室裡看比賽。
那天,他一個人去了清吧,坐到晚上八點左右,點了四杯酒,長島冰茶,瑪格麗特……另外兩杯記不清了,大概是微醺狀態吧。
他說如果那場比賽能打三場,就會來教室陪我看比賽,還問了我有沒有充電器。
剛好那天充電器在身上,懷著希望,我接著看比賽。
第一局,我不知道他會來,我希望tt能贏,純純逆反心上來,想看見他低落的樣子。得知他要來看比賽,第二局,我迅速牆頭草,但是……還是輸掉了比賽。我跟小醜一樣,在朋友私信裡“發瘋”。
他說“寄了,我回寢室了。”
我就告訴他“我回不去了,穿的太少,出不了教室。今晚就在暖氣旁邊睡,不回去了。”
學長說,晚上教室還是很冷,讓我跑回去。
我沒聽勸,固執地留下,畢竟聽勸就不是我了。
半夜十二點,果然好冷,我剛發完朋友圈抱怨太冷。學長的朋友圈就頂上來了,我大概是唯一一個見到他在朋友圈“發瘋”的人。奇怪的濾鏡,水仙,很有“設計感”褲子,我對他的暗戀濾鏡,就在要分崩離析的邊緣。
突然聊天框彈出來,“笑死,要不要去救你。”
那一瞬間,我感覺抓住了救命稻草。
“你還出的來?試一試?”
他讓我看教學樓的門還有沒有開著,我在教學樓繞了半天差點迷路。他說,要是沒開就把衣服從一樓廁所塞進去,我晚上自生自滅吧。
還好大門開著,他拿了一件黑色的長款羽絨服來,我凍得腦子不好使,衣服也穿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