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所謂倫理道德,不過是人對自己本性……(1 / 2)

少年雜話 子皿沐水 2929 字 11個月前

所謂倫理道德,不過是人對自己本性的一塊遮羞布罷了。

正因為享受過他人所謂的幸福,我才對如今的生活痛苦不堪。

我輕手輕腳的走在月空下,我害怕我的存在打擾了這裡的安寧。

害怕疼痛而去痛苦的活著,到底是懦弱還是勇敢。

風吹過窗縫,發出刺耳的聲音,仿佛惡魔的低語,喚我前往地獄。

我所想要的自由,可能隻是一片溫暖的陽光,微風吹過的青草地,劃過天際的鳥兒,涓涓細水的小溪流。

從前一直不知所謂宗教信仰存在的意義,如今想來,應該是人們對未知的害怕、對已知的貪婪、對低賤的擺脫。

如果殺死一個人給予他的是解脫與幸福,那到底算不算一種犯罪。

人類的壽命太短了,但是我低頭看了看我的貓,似乎又覺得太長了。

愛到底是什麼,是幸福?是快樂?是悲傷?是痛苦?它應該隻是一把枷鎖,我自始至終認為人類根本不配擁有愛這個感情。

未知對於人,就好像沉溺在大海裡,自由自在的飄蕩,然後下沉,大多數淹死的人都是會遊泳的,而我並沒有那個勇氣。

愛而不得,應該也算一種幸福吧。

如果我們不去看故事的結局,它是不是就不會發生。

加減乘除說到底隻是符號,而人生並不存在這樣簡單的問題。

我們所處的現在,到底算不算過去人們所奢望的未來。

紳士無非就是想成為人的狼,用華麗的外表遮掩內心的貪婪。

看看這芸芸眾生,他們的生死與我無關。

種族主義,共產主義,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作為人,我們的生活真是無趣而又可笑。

野獸會拋棄虛弱的孩子,人也一樣。

我所觸碰到的一切,真的是我所看到的嗎。

他們在我的眼前爭吵著,好像兩隻互相低吼的狼。

母親的奶水也不能滿足一個貪婪的孩子。

所謂情愛,到底是人類與野獸的區彆還是種族發展的本性。

若有神明,他真的是人類的模樣嗎。

我沉溺於所謂的幸福中,痛苦不堪。

再混濁的水,在杯子中,經過時間的沉澱也會變得清澈透明,我的意思是,我們從來都改變不了什麼。

我想在狂風暴雨中呼喊,祈求神明的原諒。

等到月亮都不存在,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是不是就成為了一句笑話。

如果我們有了孩子,我不希望他成為像我一樣的人。

壞了的東西,總會有人去丟掉的。

我希望我愛的人永遠是我記憶中的模樣,不被世俗的煙火氣沾染全身。

無病呻吟,到底是可笑還是可悲。

好像一切都不太值得。

如果可以的話,我們私奔吧,去到一個沒有其他人的地方,然後在互相的厭惡中孤獨的死去。

如果這一生我都碌碌無為,我到底是該慶幸還是悲哀。

發明安樂死的人,到底是溫柔的惡魔還是殘酷的天使?

這個社會,這個世界,都需要一個偉大的人站出來,進行一場空前絕後的變革,我想成為那樣的人,可我並沒有那樣的勇氣,真是爛到透了。

真理永遠掌握在當權者的手裡,而非少數人。

那些沒有味覺的人,是否能理解生活所謂的酸甜苦辣。

以前,父母的一個女性朋友得了重病,他們想去看望,母親說買點保健品帶過去吧,父親卻說,不用,買一束花吧,我記得那個阿姨抱著花哭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