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倦在心裡默默感謝地鐵駕駛員。
出了地鐵,華倦突然意識到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他到了城裡,卻沒有地方住。
好在城裡還是有他認識的人的,不至於要連續三年住酒店。
華倦從口袋裡掏出一隻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三星,在屏幕上劃拉幾下,撥通了電話——
“好心人,來救救你兄弟吧,來了城裡沒地方住。”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甚至感覺自己有點對不起好心人。
過了5分鐘左右,“好心人”出現在了他的麵前——頭發染得比紅色還紅,睿智的臉蛋上透露著一絲清澈的愚蠢。
馬軒家裡是省級首富,有錢到花都花不完的那種。小時候跟奶奶住在鄉下,15歲的時候被爸媽跟著奶奶接到城裡來了。但是因為華倦隻有他這麼一個朋友,所以馬軒體諒他,送了他一個手機,每個月都會給他打電話。
但儘管如此,華倦再次見到他的時候,沒成想他去染了頭發,很是吃驚。
“你去染發了?”
馬軒揉了揉他那比紅色還紅的頭發,有點不好意思:“啊,見笑了。當時頭腦一熱,不管人家說什麼都要去染發,結果現在我自己後悔的一塌糊塗……哎,彆提了!往事不堪回首啊!”
見是馬軒自己一廂情願,華倦也不再說什麼。他深吸一口氣,對馬軒說:“我沒地方住。”
馬軒拍拍他的背,慈祥地說:“沒事沒事,學校旁邊整條街都是我家的,你看,就那個小區,”他指了指不遠處的幾棟房子,“也是我家的。你看看想住哪兒,哥們兒就帶你住哪兒!”此刻的他,臉上清澈的愚蠢更是傻子都看得出來。
最後,華倦決定住在學校不遠處的小平房裡,並堅持每個月要給馬軒家交房租。
鋪上地毯和被褥,馬軒就離開了華倦的小平房。而後者則是一頭鑽進被窩就不省人事了。
房子不大,70平方米左右。但是什麼家具都沒有,顯得空落落的,讓人感覺很彆扭。不過這裡離學校近,走過去10分鐘不到,隔壁就是早餐店,可以每天買了早飯就去上學。
一切在華倦的心裡盤算的無比完美,但是現實總是那麼不儘人意。
來到城裡一陣子,華倦變得更加清冷,沉默寡言,整個人像與世隔絕了一般,在他的世界裡隻有自己一個人。
而導致這一切發生的,不是沒有朋友,不是學習壓力——是校園暴力。
沒錯,在華倦的班級裡有幾個混子。因為華倦是從大老遠的鄉下趕來的,所以撐死隻能分到2班。
而在這裡,有幾個以“虎哥”為首的混混,他們的父母執意認為他們的寶貝兒子還有救,所以當著校長的麵做出了一些讓校方根本推脫不了的行為將他們送進了高中。
華倦出生鄉下,長得瘦,身體虛弱。這就理所應當的成為了虎哥幾人霸淩他的理由。
學校的某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