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姓小姐單名越,綿羊一樣的姑娘,聲音軟軟糯糯,像極了剛出鍋的海棠糕,模樣也俊,很招人喜歡,秦父一眼就相中了。
秦臻也是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不僅說得一口流利的洋文,又在國外學了一副洋人做派,出奇的浪漫,再加上骨子裡的風流勁,想嫁給他的豪門貴女早就排起了長隊。
“懷瑾哥回來了?怎麼沒帶個洋妞回來?聽說國外那些女人,膚白貌美,金發碧眼,身段一頂一的豐滿!難不成,哥一個都瞧不上?”
“還是哥讀書讀傻了,把泡妞的本事都忘了?哈哈哈……”
老爺子正在訓話,被小輩一插嘴,氣都不打一處來,龍頭拐杖砸得木質地板哐哐作響:“放肆!混賬東西!”
秦臻一扭頭就瞧見了不爭氣的弟弟,覺著他身形不穩,雙目迷離,一看就是喝大了才回來的,眼珠一翻,也不知在心裡琢磨什麼罵人的話。
但畢竟是一母同胞的親兄弟,五年不見,想念還是有的。
秦臻剛走的時候,秦歌還是個毛都沒長齊小屁孩,在火車站抱著他的褲腿子嚎啕大哭,眼淚鼻涕蹭濕了半麵褲腳,最後還是忠伯從中遊說,二少爺出門會給小少爺帶回來國外的新奇玩意,秦歌才放了手。
每次兄弟二人書信往來提及此事,都會開一句玩笑,什麼狗屁兄弟情,比不上洋玩意兒。
老爺子一生氣,必然是要罰跪的,還沒等他開口責罰,秦歌倒挺有自知之明,挨著哥哥並排跪下。秦臻聞著飄過來的酒味忍不住皺眉,卻還是仔細打量起自己的弟弟。
跟五年前相比,秦歌長高了不少,眉眼也長開了,若用麵如冠玉來形容也不為過。他不比秦彥端莊,也不似秦臻俊秀,五官輪廓像極了秦小夫人,白皙的皮膚令女人都羨慕,算是擔得起一個美字。
秦歌小時候也不叫人省心,十分調皮,憑著這副可人疼的模樣,經常男扮女裝偷跑出去玩,愣是把隔壁沈家的小少爺惹得五迷三道,耍著性子非要沈老爺來秦家提親,後來一問,原是誤會,氣得秦父險些背過氣去,差點剝了秦歌的皮。
陳年舊事,不想也罷,一想起來,秦臻便憋不住笑,一笑,又被老爺子看在眼底,一拐杖打過來,半邊肩膀都是麻的。秦歌哪裡躲得掉,老爺子一個反手,拐棍正巧掄在他小臂上,還好喝了酒,神經麻痹,沒感覺多疼。
老爺子打也打了罵也罵了,看看時辰已晚,就自己回房睡覺了,但是兄弟二人睡不得,按家規,必須跪到雞鳴三聲,天邊泛白方可起身。
秦歌倒是無所謂,罰跪已是家常便飯,就是苦了舟車勞頓的秦臻,風塵仆仆趕回家,連頓熱乎飯都沒吃上。
幸好秦家還算有個女人,早就偷偷摸摸溫了飯菜,瞅著秦歌醉酒又臨時熬了一晚醒酒湯,約摸著老爺子睡下了,才敢悄悄地端到前廳來。
“快吃,彆餓死了。”
秦小妹把餐盤兒放下,叉腰一站,接連翻了好幾個白眼。
秦歌倒不客氣,邊扒拉著飯邊含糊不清地道謝,秦臻打量了片刻才敢認人,“懷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