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記得的我們曾經遇到過的那個虛偽惡毒的老板,現在想來我其實真的很感謝他,感謝他能為我們慘不忍睹的結尾寫下一次最為絢麗的高潮。
在給老板白白打了一天工之後,我無比氣憤,想要找那個老板理論,但是他卻給了我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我忍了下來。隻能惡狠狠的對著老板得意浮腫的大餅臉啐了口口水。
夜晚,是一個適合懦夫的時段,因為在他的掩映之下,所有的畏懼都會被掩蓋,隻留下一雙雙癲狂的眸子。他帶著我用從河邊撿來的石頭砸碎了那扇渾濁的玻璃窗,玻璃落地清脆的響聲,是我們掠奪的號角,我和他儘我們所能地將所有的火腿腸洗劫一空。而後落荒而逃。
我們跑得飛快,像一對落跑戀人,亡命之徒。
那時候的我們,總以為能夠跑贏時間,好像隻要跑的夠快就會甩開一切的空氣與喧囂,直至跑到一個屬於我們的世外桃源。我們跑過了一座大橋,橫穿了三條公路,跑過了三個街口,直至跑到一堆昏黃的路燈下。我們滿頭大汗,氣喘籲籲,渾身上下鼓鼓囊囊,但眼中卻隻有對方。
不約而同地,我們開始瘋狂大笑,好像要笑儘世界中的一切荒謬與不公,笑到耗儘肺中最後一口鮮活的空氣。
而後,我們便在這昏黃路燈照下的光暈中擁吻,交換著對方熾熱的體溫和癲狂的心跳。近處萬千塵埃在我們身邊跳著優雅的探戈,遠方傳來火車悠揚清脆的鳴笛。
他與我的心臟從不因這豐富紛繁而跳動,我們的生命隻因彼此而鮮活腐爛。他牽著我的手,就這麼自然然的進了一家廉價的旅店,老板娘穿著黃色人字拖塗著紅色的腳指甲油,叉著腿躺在竹椅上。隨手從腰間解開一把鑰匙丟給我們。
離最近的那間就是,她吆喝。
申知一攥著我的手飛速向前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