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瀟瀟:我以為愛……(1 / 2)

反方向的鐘 若諾成灰 3440 字 10個月前

瀟瀟:我以為愛就可以在一起

那場假裝愛的戲我演了很久,整整284天。

終止於那篇日誌的被發現。

13歲那年,你的承諾,我的珍惜。

日誌裡有你我約定的畫麵,有我們相依的清晰手印,有後來的13個春秋裡,你每一句讓我心動讓我堅持的話語。點點滴滴,精確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

他說,去吧,我給你自由,我放你飛。

我沒有點頭,也不搖頭,隻是看著那個比我小了兩歲的男人哭得像個男孩,說不出一句安撫的話語。

我默默整理好284天裡他送的所有禮物,小心翼翼地放在他身邊,然後,輕輕關上門離開。

門裡麵,一個25歲的男人,我真的很想以為,我愛過。

我恢複了單身,拉著不多的行李,站在家鄉的出站口,發短信給你:我又單身了。

不等你回答,緊接著一條短信問你:我都談過一次了,你怎麼還不找一個?

很快,你的短信回複:因為我在等待你過了30歲。

仔細地看了看發件人的姓名——你的名字,然後,心好像就不跳了,世界安靜下來,仿佛連時光都願意停留在這一秒。

我回來了,就在火車站。我告訴你。

你沒有回短信,我卻堅信,你會來。

二十分鐘後,你喘著氣站在我麵前,笑容美好。

所有人都以為我們會有一個繁花似錦的結局,包括當時的我。

我朝你笑笑,笑容乾淨。

我喜歡你,我這麼對你說,用儘我全部的勇氣。

我也是。你笑著回答我,語氣輕快。

我喜歡了你很多年。我仰望著你的眼睛。

我也是。你淡淡地笑著,眼角彎彎的。

你牽了我的手,拖著我的行李箱,穿過紫陽公園。

朦朧的深夜,大橋上燈光閃爍著倒映在河麵上,公園裡隻有我們倆,腳步輕輕的,隻有箱子滾動的響聲。

夜裡的霧氣很涼很涼,我們走的很慢,很慢。

到了你租住的房子,你抱了被褥睡在了沙發上。

我期待著你說些什麼,可是最後你還是什麼也沒說。

我想親親你,你微微偏了頭,我吻到了你的嘴角。

也許,是我們愛的不夠,也許,是你隻是喜歡。

我蜷縮在帶著你氣息的被窩裡,淚水濕了你的枕頭。

第二天,我要回昌溪看我的父母,你牽著我的手,拖著我的行李箱送我到車站。

一路上,我們,十指交握。

可是,我卻清楚著,我們,隻是朋友。

你對我再好,我對你再喜歡,都隻是朋友。

也許,是我太天真了。

並不是愛就能夠在一起。

熙奇:原來,已經錯了時間

失戀的第284天,已經習慣了每天多做一個俯臥撐。

284個,大汗淋漓。

晚上的11點半,還不到休息的時候,手機快要自動關機的時候,你的短信恰好到來。

我又單身了,你這麼說,我愣了半晌,不知道該怎麼回複。

我都談過一次了,你怎麼還不找一個?我仿佛看到你調笑的樣子,大概故作輕鬆地笑著,不讓我嘲笑你被他甩了。

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我的手指已經按下了發送鍵:因為我在等待你過了30歲。

迅速按下了取消,還是收到了發送報告。

你的短信回的很慢,好像過了一個世紀:我回來了,就在火車站。

還來不及想,我就披了外套出門。

從我租住的房子到火車站,打車要10分鐘,走路要40分鐘,我花了20分鐘的時間,全速地奔跑。

夜裡,有些許的霧氣,打在臉上,初時涼的有點疼。

你站在出站口等我,戴了頂銀灰色的毛線帽子,長發披散。

你抬頭朝我笑笑,笑容乾淨的像10歲那年初見的模樣,於是,我也笑,儘量抹去這過去的17年光陰。

我喜歡你,你這麼對我說,眼睛亮晶晶的。

我也是。心跳很快,語氣卻很平穩。

我喜歡了你很多年。你斂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