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瀟:我以為愛就可以在一起
那場假裝愛的戲我演了很久,整整284天。
終止於那篇日誌的被發現。
13歲那年,你的承諾,我的珍惜。
日誌裡有你我約定的畫麵,有我們相依的清晰手印,有後來的13個春秋裡,你每一句讓我心動讓我堅持的話語。點點滴滴,精確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
他說,去吧,我給你自由,我放你飛。
我沒有點頭,也不搖頭,隻是看著那個比我小了兩歲的男人哭得像個男孩,說不出一句安撫的話語。
我默默整理好284天裡他送的所有禮物,小心翼翼地放在他身邊,然後,輕輕關上門離開。
門裡麵,一個25歲的男人,我真的很想以為,我愛過。
我恢複了單身,拉著不多的行李,站在家鄉的出站口,發短信給你:我又單身了。
不等你回答,緊接著一條短信問你:我都談過一次了,你怎麼還不找一個?
很快,你的短信回複:因為我在等待你過了30歲。
仔細地看了看發件人的姓名——你的名字,然後,心好像就不跳了,世界安靜下來,仿佛連時光都願意停留在這一秒。
我回來了,就在火車站。我告訴你。
你沒有回短信,我卻堅信,你會來。
二十分鐘後,你喘著氣站在我麵前,笑容美好。
所有人都以為我們會有一個繁花似錦的結局,包括當時的我。
我朝你笑笑,笑容乾淨。
我喜歡你,我這麼對你說,用儘我全部的勇氣。
我也是。你笑著回答我,語氣輕快。
我喜歡了你很多年。我仰望著你的眼睛。
我也是。你淡淡地笑著,眼角彎彎的。
你牽了我的手,拖著我的行李箱,穿過紫陽公園。
朦朧的深夜,大橋上燈光閃爍著倒映在河麵上,公園裡隻有我們倆,腳步輕輕的,隻有箱子滾動的響聲。
夜裡的霧氣很涼很涼,我們走的很慢,很慢。
到了你租住的房子,你抱了被褥睡在了沙發上。
我期待著你說些什麼,可是最後你還是什麼也沒說。
我想親親你,你微微偏了頭,我吻到了你的嘴角。
也許,是我們愛的不夠,也許,是你隻是喜歡。
我蜷縮在帶著你氣息的被窩裡,淚水濕了你的枕頭。
第二天,我要回昌溪看我的父母,你牽著我的手,拖著我的行李箱送我到車站。
一路上,我們,十指交握。
可是,我卻清楚著,我們,隻是朋友。
你對我再好,我對你再喜歡,都隻是朋友。
也許,是我太天真了。
並不是愛就能夠在一起。
熙奇:原來,已經錯了時間
失戀的第284天,已經習慣了每天多做一個俯臥撐。
284個,大汗淋漓。
晚上的11點半,還不到休息的時候,手機快要自動關機的時候,你的短信恰好到來。
我又單身了,你這麼說,我愣了半晌,不知道該怎麼回複。
我都談過一次了,你怎麼還不找一個?我仿佛看到你調笑的樣子,大概故作輕鬆地笑著,不讓我嘲笑你被他甩了。
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我的手指已經按下了發送鍵:因為我在等待你過了30歲。
迅速按下了取消,還是收到了發送報告。
你的短信回的很慢,好像過了一個世紀:我回來了,就在火車站。
還來不及想,我就披了外套出門。
從我租住的房子到火車站,打車要10分鐘,走路要40分鐘,我花了20分鐘的時間,全速地奔跑。
夜裡,有些許的霧氣,打在臉上,初時涼的有點疼。
你站在出站口等我,戴了頂銀灰色的毛線帽子,長發披散。
你抬頭朝我笑笑,笑容乾淨的像10歲那年初見的模樣,於是,我也笑,儘量抹去這過去的17年光陰。
我喜歡你,你這麼對我說,眼睛亮晶晶的。
我也是。心跳很快,語氣卻很平穩。
我喜歡了你很多年。你斂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