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襯衫 第一次見到季煜的時候,……(1 / 2)

予歡 薑秋秋 1350 字 10個月前

第一次見到季煜的時候,我是很喜歡他的。

那是來自路邊擦肩而過的驚鴻一瞥。

彼時我正匆忙趕去學校,臨時通知的加課在那個夏天是比通知體測還要讓人煩躁的事情。

那一瞥如同先前的每一次一樣,僅僅是看一眼,心底感慨一聲,便繼續匆匆趕路。

生活本該這樣,走自己的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路上的人總是見了又彆,是常態。

隻是沒想到,我們會再相見。

那是當日夜晚的一場熱鬨的live,台上的樂隊是我近日最愛,本想衝在人群最前蹦到失去神智,可惜來得晚些,隻好匆匆上了二樓。

這是我們的第二次見麵。

他不該對我有印象的。

在看到那張白日剛見過的臉時,我有些恍惚地想。

畢竟初見時我的形象算不上好,手裡拎著匆忙給朋友帶去的奶茶,背上裝著剛從書店淘來的不少國外詩集的書包,一副怨氣深重地趕路者模樣。

但他還是記得了,並來主動搭了話。

內容大致是“好巧,我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這樣的老套路,隻是他實在好看,黑色的襯衫垂感很好,隱約能看得出衣服下大概是精壯的。

他有需要我仰頭踮腳才能親吻到的身高,聊天間能看出他有豐富的閱曆和淵博的知識,還有一雙指骨泛著粉紅的漂亮雙手。

一個完全符合我喜好的人。

所以接受這樣老套俗氣的搭訕也沒什麼。

我以為這樣的人該喜歡什麼音樂會,至少不該出現在這樣喧鬨的,樓下還在群魔亂舞的混亂裡。

但這是不錯的演出。

我愛這樣的喧鬨,它讓我在失聲的時候可以感受到一瞬間短暫的自由。

他那時還不知道我,正如我不了解他。

我們談天說地,從聶魯達的詩聊到學校邊的那家昂貴且並不舒適的酒店。

說起昂貴,他的襯衫看起來也很昂貴。

袖口的扣子孤零零地垂著,他抬起的手腕漂亮得讓我想就地找筆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