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暗戀,其實不太準確,但薑寧也不知道該如何去定義那種懵懂青澀的情愫。
盛淩霄在他的青春裡出現的時間太短,幾乎隻是驚鴻一瞥,但足以讓人印象深刻。
因為他們相差兩屆,所以他剛上初一,盛淩霄已經初三,他剛上高一,盛淩霄又已經高三了。
每次進入新的中學,他都會知道學校有一位風雲學長名叫盛淩霄,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因為盛學長不但是校草,而且學習極好,家世似乎也很不錯,單從校長對他的態度,就可以窺見一斑。
剛進校園的新生和即將升學的老生,即便是在同一片校園裡,也很難有交集。
薑寧也不過是在那些錯亂的時光碎片中,偶然見過盛淩霄幾次。
但每次遇見,薑寧總能在人群中一眼認出這位學長,因為他永遠是最耀眼的存在,這種耀眼無關他所處的位置,即便是在不起眼的角落,周圍人的關注點也總會若有若無地落在他身上。
這個人,好像天生就有吸引彆人的特質,什麼都不需要做,便像是會發光。
要薑寧來說,盛淩霄比圈裡大部分藝人都更適合當明星。
少年時的盛淩霄,不像如今斯文內斂,倒像是一棵年輕挺拔的白楊,俊秀而有鋒芒,冷淡疏離的氣質讓人不敢靠近。
這麼多年過去,盛淩霄的容貌更加成熟,俊美更甚當年,氣質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增添了幾分沉澱磨礪後的質感,以至於薑寧竟沒有第一時間認出他來。
薑寧覺得自己當年大概算不上暗戀,畢竟學長估計都從沒注意到過他,更談不上認識。
硬要說的話,他隻是像身邊那些情竇初開的同齡人一樣,迷戀那張深邃俊美的臉。
他最愛那個瞬間,陽光灑進琉璃般剔透的瞳孔,長直的睫毛撒下柔和的陰影,學長冰冷的氣質似乎也被融化了一些,像是春日暖陽裡融化的一抔白雪。
隔著相機的鏡頭,他能清晰地看見金棕色的發絲在微風中彎成好看的弧度,淡粉色微微抿起的唇角,修長白皙的手指撫過流浪貓的後背,感覺溫柔,又有點寂寞。
他甚至記得那片草地,散滿金黃的落葉,他好像能聽到微風吹過的沙沙聲響,嗅到剛下過的雨水混雜著泥土潮濕的氣息,感受到陽光落在那手背上的溫度。
那個瞬間,沒有人能阻擋他按下快門。
薑寧清楚地記得那是初一深秋的傍晚,爸爸帶著新買的相機來學校接他,他第一次好奇地擺弄這台新玩意。
從此以後,他對這位學長就多了幾分關注。
高一那年,他再次在新學校裡邂逅已經高三的盛淩霄,心念一動,花光所有零花錢買下了人生中第一台相機。
那時候還沒有肖像權的概念,竟真讓他拍到了幾張盛學長的照片。
或許命運的安排就夾雜在這些看似閒散無關的碎片裡麵,後來他竟然成為了一名人物攝影師,而且小有名氣。
如今薑寧已經二十八歲,一晃十幾年過去,突然再遇到當年的偷拍對象,頗有幾分心虛。
不過好在學長不認識他,更不可能知道當年的秘密,在偌大的城市裡,或許他們再也不會相見。
薑寧感慨了一會,就像往常一樣投入到工作當中了,他很滿意現在小富即安的生活,不管是盛淩霄還是宋澤,都已經是很遙遠的事了,在他心裡掀不起太多波瀾。
但在傍晚等紅綠燈的時候,他看著十字路口的鮮花店,還是不得不承認,白天的事情還是掀起了點波瀾。
鮮花多好看啊,怎麼可以扔掉?!
薑寧很少去花店買花,因為他對著這麼多好看的花會犯選擇困難症,然後忍不住買一大堆,看到賬單才心疼,而且即便精心養護,這些花還是會凋謝。
這次也不意外,薑寧又抱著滿懷的鮮花回家了。
哼著快活的小曲兒,花了一晚上妝點完家裡的每一個角落,確保都放上了他精心搭配的花束後,居然還剩下不少。
不過問題不大,店裡也需要。
第二天一早,薑寧穿著色彩熱烈的碎花襯衫,抱著一大束花,提前出門了。
如果是一般人穿這麼豔麗花哨的衣服,多半會顯得奇怪,但薑寧皮膚白,麵容俊秀好看,氣質清冷,愣是壓下去不少豔色,反倒相得益彰。
但在店門口,他再次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前一天剛在他店裡用過早餐的男人正安靜地佇立在店門外,依舊穿著那件挺括好看的風衣,兩條長腿微微交叉著,身體倚靠在玻璃門上,正在低頭看手裡的平板。
平板發出的白光映襯得那俊美的五官更加深邃,沒有表情的臉孔顯得有些疏離冷漠,更像記憶裡那位高冷的學長了。
聽到他的腳步聲,男人抬頭看向他,沒有說話,安靜地讓出了門口的位置。
薑寧開鎖,推開門側身讓他進去:“大概七點開始營業。”
“嗯。”男人低聲解釋,“睡不著,就乾脆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