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曉曉 “不好不壞”本身就是一種不滿……(1 / 2)

摩爾,是她在酒吧駐唱時使用的名字。而在日常生活裡,她是洪曉曉——這才是她的本名。

普通的名字,平淡的日子,穩定的工作,無趣的同事。隻有周末去酒吧駐唱的時候,她可以跳出生活的框框,可以濃妝豔抹肆意打扮,可以在一首一首的歌裡演繹不同的悲歡,想象不同的人生。

然後到了周一,她又會變回洪曉曉,穿上不好看的米黃色製服,收起化妝品,盤起卷發,樸素地去上班,重複無甚新意的工作。

她很平凡,不是多有能耐的人,她需要穩定的工作帶給她穩定的生活。有了生活保障,她才可以放心在周末扮演一個不同的自己,以滿足對於浪漫和瘋狂的想象。也至少比她那些隻會柴米油鹽無營養消遣的同事有趣。

對於像她這樣的人來說,這樣的生活還有什麼不滿足?

當然有,大部分日裡,她總是孤獨地一個人生活。又也許,“不好不壞”本身就是一種不滿。

說起來,洪曉曉也算生在一個藝術家庭,爸爸擅長畫畫,媽媽擅長唱歌。爸媽的才華都充分遺傳了給她,就是唯獨漏了外貌,她的五官哪一個挑出來都是選不好看的那方遺傳。

雖然也不醜,但絕算不上漂亮。

小時候爸媽就已經感情不好,家裡不是冷戰就互相怨懟。表麵說是為了孩子要維持完整家庭,其實就是兩個人互相耗著。

好不容易熬到洪曉曉14歲,終於想通肯離婚了,三個人都覺得輕鬆。

反正爸媽都各自有外遇,對她的撫養權也不是很有熱情。最後她選了跟媽媽,畢竟媽媽收入高點。

藝術之路都不好走的,能在人前風光的都是極少數幸運兒。有爸媽的前車之鑒,她知道以自己的條件,將來無論是畫畫還是唱歌都會走得很困難,前途黯淡。所以她收起爸媽給的才藝,規規矩矩地考了個普通的大學,選了個普通的專業,畢業後找了份穩定的工作。

那時她還沒去酒吧駐唱,也還沒給自己起“摩爾”這個名字,規規矩矩地就叫洪曉曉。

一切都還好,就是感情運不太好。

雖說中學時候暗戀過隔壁班的女生,但總體來說她還是規規矩矩地找男友的。然而,前兩個男友都不算順利,一個劈腿,一個乾脆連分手都沒說清楚就直接從她生活裡消失了。

到了第三個男友,她下定決心更認真投入地經營關係。雖說不上多浪漫,頭半年也甜甜蜜蜜好得很,然而慢慢又變得不靠譜。後來更是半天不回信息,約會也顯得漫不經心。

為了修複這日漸冷淡的關係,洪曉曉特意在兩周年紀念日這天精心打扮,還請他吃貴到心痛的高級日料。

是真的貴,那時她的工資還不及現在的一半。

結果男友不止忘了紀念日,還遲到大半個小時,理由是加班。吃飯時氣氛也不太有興致,末了還說約了朋友打遊戲先走了。

這簡直,和當年她爸媽的相處如出一轍!

紀念日那天的空氣是悶熱的,洪曉曉從日料店出來,獨自站在路邊,思索這份感情還有沒有繼續的可能。難道就不能讓她遇到一個全心全意愛她的人嗎?

好死不死,偏偏在這種時候,意外看到了高中時暗戀過的人——她唯一喜歡過的女生。

那是全年級最有書卷氣的一個特彆的女生。高高瘦瘦的,頭發不太整齊,戴著眼鏡,總是和一群鬨騰的朋友待在一起,卻永遠隻是安靜地拿了書本在看。

當年喜歡她喜歡到什麼程度呢?喜歡到悄悄畫了一本畫冊送給她。可這段暗戀微小到什麼程度呢?微小到跟她講話的次數都屈指可數——沒有交集,她連她手裡的參考書都比不上。

更讓人懊惱的是,時隔多年再見到她,那一瞬間,心裡還是狠狠咯噔了一下!

聽說那女生成績很好,去了美國讀書,很快就拿下了博士學位,沒想到畢業後又回來了。此時她正和朋友站在一起,還是中學時那副模樣,隻是更有學者氣質了。

就那麼遠遠看了一眼,甚至對方都沒發現自己,卻瞬間把自己那不成器的男友比了下去!

其實沒有事實依據的,距離高中畢業已經過去六年了,那女生的現狀她一丁點都不知道。是完全出於主觀的比較,甚至隻是出於想象的比較。連洪曉曉自己都鄙視自己這山望著那山高。

可她尋思著,可以過去打個招呼吧!畢竟今天自己也是精心打扮過的,是個適合重逢的狀態!

就在她這麼想著的時候,那女生忽然小跑著穿過門廊的陰影,跑到一輛火紅的跑車旁,低頭跟車裡人說著什麼。

惹眼的火紅跑車裡的人,她早在再之前就看到了,也是隔壁班的,最耀眼的班花,姓古。她在新聞上見過她,是媒體愛關注的商界新星。

上天並不公平,火紅跑車裡的女人有驕傲的資本,聰明漂亮成績好家境好,從小享有萬千寵愛,長大後耀眼度更是隻增不減。

相比之下,像自己這樣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則黯淡無光。即使精心打扮了也不會被注意到,連男友都能在周年紀念日去跟哥們打遊戲。

紅色跑車轟鳴著開走了,張揚非凡。她喜歡過的女生還站在原地,目送那車拐彎看不到了,才回頭跟她朋友有說有笑。

她們都站在耀眼的亮光裡,而自己則站在晦暗的陰影裡。

——終究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她打消了過去打招呼的念頭。

···

漫無目的地在路上走了一段時間,想想自己的平庸生活,想想那一段段痛苦遠多於愉快的失敗感情,洪曉曉越想越難過。

她隨意晃進一家吵得要死的酒吧——買醉。

這日子真是過得一團糟,乾脆再糟糕點好了。

燈光昏暗音樂吵得很,她獨自坐在吧台邊,一來就點了半打名字奇怪的短飲。子彈杯裡的酒由深到透明分了三層,最上層的透明酒上直接點了火,竄著淡藍色的火苗。

盤子上擺了六根短短的吸管,是給怕被火燙到的人準備的。但調酒師說不必等火熄滅,迅速連火一起喝更有風味。

穿著複古小馬甲的男調酒師湊近了說話時,還能聞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龍水味道。跟她送給男友的那瓶是一樣的,但男友沒怎麼用過。

看著那藍色跳動的火焰,她皺眉把心一橫,舍棄吸管,連火帶酒一股腦吞進嘴裡。

果真的不會燒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