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們在充滿希望的千禧年步入歧途。
那年,哥哥和我踏進了命運的漩渦。我們再也沒能從中逃脫。冥冥中,我們被一股不可抵擋的力量推著,走上了一條難有善終的道路。
2000年,我第一次有機會掌握自己的人生走向。一無所有的賭徒第一次拿到屬於自己的一點籌碼,被壓抑了二十二年的欲望在此刻爆發。我向往的財富突然出現在伸手就能夠到的地方。我的哥哥陷入泥淖。我如何能夠任憑發家致富的機會從我的指縫間流走?我如何能夠忍心看哥哥一個人苦苦掙紮?
那個辭舊迎新的千禧年必然是我入局的時刻,我墮落的開端。
上學時我穿的衣服都很舊,但是從來都乾乾淨淨的。不是因為我愛乾淨,而是因為整潔是我最後的尊嚴和體麵。
從小學起,我每天放學回家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衣服褲子換下來洗。我重點洗領口和袖口,領子上不能有黃黃的汗漬,袖口不能發黑。要仔細檢查,不能漏掉一塊汙漬。
我穿著洗得發白的乾淨衣服,悲憤中帶一點驕傲。悲憤在於,命運對我不公。驕傲在於,即便這樣,我依舊可以得體。
直到我看見我的同桌把她衣服上的墨水印改成一隻兔子的圖案。
她的手肘壓到了鋼筆的筆尖,衣服布料上洇出一個圓圓的墨水印。我提醒她。她低下頭看,嗐,真是。我當時就想這攤墨水印該怎麼洗才能洗掉。
哪知第二天她還穿著這件外套上學。隻不過那個墨水印長出了一對耳朵和一個小小的身體,它變成了一隻大頭兔子。
好看嗎?我回家拿丙烯畫的。
穿得起新衣服的同學才能大剌剌地穿有汙漬的衣服。
就像真正優雅的人才會在高檔餐廳裡用手撚起鳳爪吃。有錢人才能坦然地坐在蒼蠅小館的紅色塑料凳上。功成名就的人舉杯時,手指不用小心翼翼地避開香檳杯的杯身。
我悲哀地發現,自己那麼用力地得體,本身就是不得體。
我終於明白財富權勢之所以讓那麼多人趨之若鶩,不是因為它能給人帶來多少物質上的享受,而是因為它能給人瀟灑的底氣。那種不必時刻在意自己言行舉止的底氣,對我而言簡直是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
我近乎是嫉妒地看著同桌袖子上的那隻大頭兔子。
我繼續認真地洗我的舊衣服。因為我還沒有資格學我同桌的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