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踩著悄然的步伐退場,叫上了她的早冬好友。氣溫漸降的申城,大部分人都穿上了厚外套。但在陽光傾瀉的操場上,仍有人穿著夏日的清涼。
葉楨楨氣喘籲籲地推開寢室大門,“砰”的一聲,嚇得黎見月抬頭瞪大了眼睛。
“昭大哥下午有網球比賽,要去看嗎?”黎見月仍舊一臉呆滯。
“她打網球很厲害的,對方是網球社社長,這場比賽據說很有看頭。”黎見月恢複了清醒,神色猶豫。
“好了,下午沒課你也出去看看太陽吧。”
無須糾結,黎見月已經被葉楨楨拉出了寢室。
“我讓鄭盈在前排守著位置,咱跑快點。你不知道有多少姑娘想看這場比賽!”
網球,黎見月偶爾上完體育課的時候路過,曾看到過。那是一種,充滿力量和奔跑的運動。遠遠的,藍色的球場上烏泱泱的人頭攢動。
葉楨楨拽著她擠進層層擁堵,黎見月在後頭一路不停小聲道歉。直到走到最前排,目光瞬間被場上的那頭紅發擢住。
她正跑到最右側底線,拉開揮拍。長馬尾和球拍雙雙甩開漂亮的弧度,球落到對方底線,沒給她接球的機會,狠狠彈了出去。
“哇塞,好球啊!”
寢室小組終於彙合,鄭盈讓出最佳位置:“來得剛好,剛開始。”
昭歌這一記得分,白色的底牌上翻開第一抹紅色。
少見的,昭歌紮起一束高高的馬尾,平劉海儘數被白色發帶掩沒,露出光潔飽滿的額頭。她穿了一身白色運動裝,儼然是場上最耀眼的存在。
“天呐她腿好長啊。”
“你看到她小腿了嗎,也太好看了吧。我一女生都饞了。”
“她手臂線條也很絕啊,這身材配這張臉,男女通吃啊。”
一旁圍著的姑娘們不停地討論著昭歌的身材、樣貌。還有她那自開學就廣為流傳的各種事跡和傳言。庸俗點兒說,她就是那種小說裡樣樣全能的女主角。
生來光芒萬丈,是最耀眼的存在。
黎見月的目光跟著那抹紅色移動,她想起自己最初對昭歌的層層誤解,在這一刻覺得自己非常可笑。正如那些女生討論的,昭歌在很多方麵都非常出色。
她講一口流利又標準的英文,她寫的一手瀟灑的好字。今天,更是見識到她打網球的厲害。
更重要的是,昭歌並不因自己的誤解而生氣。而她所做的那些幫助自己的事,才是最最觸及黎見月心底的柔軟。
昭歌真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的人。
比賽異常激烈,黎見月雖然看不懂,但每每昭歌跑到最邊緣接球的時候,她總擔心地捏緊了拳頭,滿臉緊張之色。
上半場打了相當之久,宣布中場休息的時候,全場立刻喧鬨起來,有人在旁邊大喊昭歌的名字。
葉楨楨忽然拉著鄭盈和黎見月悄悄說:“這場上全是昭大哥的迷妹。”
眨了眨眼睛,黎見月問:“迷妹是什麼意思?”
剛想激.情解釋一番,葉楨楨眼尖捕捉到一群姑娘正朝昭歌走去,她立刻拉起黎見月的手指道:“呐,那群就是迷妹。”
眼看著,昭歌被一群姑娘們團團圍住,有遞水的、有遞毛巾的。目光一一在她們身上掃過,葉楨楨不屑嘀咕:“切,都沒我們月月好看。”
猛地,她記起什麼似的低頭一看手上的袋子,掏出一瓶水就往黎見月手裡塞,用力一推:“快!給咱昭大哥送水去!”
儘管陽光柔和,四周縈繞著歡聲笑語,但黎見月被迫邁開兩步之後,便感到一陣頭皮發麻。周遭似有若無的目光開始落在自己身上。
不遠處,昭歌的目光躍過圍繞的人群,一眼看到了她。
她推開遞到眼前的水,擺了擺手,對著一眾姑娘揚唇一笑:“不好意思各位美女,我的送水小妹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