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她,一眼萬年 兩個男人的傷痛……(1 / 2)

當艾玉蓉的婢女孫無憂在地牢裡見到龐昱的時候,被狠狠嚇了一跳。

地牢裡雖然隻鋪了些稻草,可卻挺乾淨整潔的。地上擺著一張小桌,雖然粗茶淡飯,可絕不是傳說裡的那些剩菜餿飯。

可以看得出包拯並未故意去虐他,甚至還很厚道地給了他這個品級判決前該有的待遇。

可坐在稻草上的龐昱,僅僅兩三日,卻像變了一個人。整個人像大病一場那樣一下瘦了好多。

平日那雖然高高在上卻不得不說賊漂亮的眸子,此刻全是厭世的默然,似乎再也映照不出這人世繁華,再沒了生的欲望。

隻不過,在看清來人是艾玉蓉的貼身婢女後,死灰一般的眸底,隱隱亮了一瞬,卻很快又恢複死寂。

孫無憂心裡一顫,有些不敢去看龐昱。

那個壞得飛揚跋扈,卻也傲嬌得徹頭徹尾的紈絝小侯爺,再也看不見了。

“小侯爺,蓉兒姑娘讓我把這個交給你。”孫無憂頭垂得低低的,顫著手將艾玉蓉的親筆信遞給龐昱。

那信,是小姐前日才交給她的。小姐說如若她有什麼意外,就把這東西交給小侯爺。

本來木頭人一般的龐昱,聽到蓉兒兩個字,渾身一顫,緩緩看向孫無憂,當目光落在她手上那封信時,那死寂的眼神動了動,隨後一把搶過那信,顫抖不休的雙手,捏了幾次,都沒能打開那信。

孫無憂移開眼,眼眶也微微發紅。果然啊,小侯爺隻有遇到蓉兒姑娘的事,反應才會不一樣。

龐昱終於將信展開。

信寫得很潦草,也很短,可以看出寫信人心緒應該很亂。

“龐昱:

見字如唔,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就說明我已不在。龐昱,你我自幼相識,自是緣分。可我現在,寧願沒有這種緣分。過去的五年,你為我做的一切,我其實什麼都明白……

你曾問我,艾玉蓉,你沒有心嗎?龐昱,縱然你和我之間,隔著血海深仇,可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啊。

你也曾問我,是否愛過你,哪怕隻是一點點。如今,我終於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了:愛過。

龐昱,你龐家欠我的,永遠還不清。可我,也還不清你啊。

龐昱,願你,來生做個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人,願你,來生再不要遇到我……”

龐昱握信的手,一直在抖。

臉上的淚,一顆一顆,永無止境。

淚砸在信紙上,暈染開一大片水跡。

淚光裡,是他和艾玉蓉的初遇。

小時候的他,因為身體老生病,他爹去雲峰山求高人指點後,將他送回在海州的叔父家寄養一段時日。

在那裡,他和海州知府的女兒艾玉蓉做了百川書院的同窗。

他性格天生紈絝張揚,哪怕是寄養在彆人家,也照樣嬌縱跋扈,橫行霸道。

那一日,他帶著一堆小弟,在書院的後山閒逛,第一次見到了她。

當時的她,著一身比他還張揚招搖的紅衣,耀武揚威地坐在樹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一雙修長筆直的腿,晃花了他的眼。

她一朵芙蓉花打在他頭上,比他還囂張,抬起漂亮的小小下巴:“龐昱是吧?今日本小姐不揍得你喊爹叫娘本小姐不信艾。”

她從樹上一躍而下,揪住他就開始揍。那些跟著他的小弟一見是她,像老鼠見到貓一樣,一哄而散。

那一次,他被她揍得鼻青臉腫。

她雙手叉腰,漂亮有活力的腿踩在他身上,她說:“龐昱,你再敢欺負同窗,本小姐見一次揍一次。”

她那又漂亮又飛揚跋扈的樣子,從此種進了他的心裡。

一眼萬年。

他開始暗戳戳地關注他,用各種方式引起她的注意,甚至為了求關注,還故意去欺負同窗。可她,除了揍他,再沒多看他一眼。

他很沮喪,覺得她應該是討厭他的。

那一次,書院的同窗們私下邀約去海州雲霧山遊玩,艾玉蓉也在其中。

他在幾個狐朋狗友的攛掇下,去了雲霧山的禁地孟婆穀。太過自大的他們,在孟婆穀迷了路。而他,更加倒黴,陰差陽錯地和所有人失散。

迷路的他,又冷又餓,還掉進當地山裡獵人設的陷阱深坑裡,那坑,足有好幾人高,他根本爬不出去。

可老天也像故意和他作對,竟然下起了瓢潑大雨,那雨水,蓄積在坑裡,水麵越來越高,越來越高,眼看就要淹到他脖子。

不會鳧水的他絕望了,覺得自己必死無疑。

因為他知道,沒有任何同窗敢在這樣的大雨下入孟婆穀搜救,而雲霧山上杳無人煙,就算他們下山去找人來救,來回也要大半天。

他頹然地靠在坑壁上,看著深坑上方的天幕,等待死亡。

然而,他卻看到了渾身濕透的艾玉蓉。

她扔下一根山間蔓藤,蔓藤的另一端,牢牢地係在背後一顆大樹上。她對他吼道:“龐昱,抓住,我拉你上來。”

她吼得凶巴巴的,他卻猶如聽到天籟之音。

他因為掉下深坑的時候,腳底就被陷阱內的東西紮傷了,因此沒法抓住繩子攀爬,隻能靠她拉他上去。

那時候的他,個子比她大很多。她拉起來極度吃力。

他看見她那白嫩的雙手,被磨得血肉模糊,那血,順著蔓藤流到他的手心,也流進了他的心。

他看見那張臟兮兮的小臉蛋,疼出了淚,卻死死咬住小白牙,一聲不吭,倔強地一點一點將他往上麵拉。

有好幾次,她因體力不濟,讓蔓藤又下墜了幾個來回。他一度擔心她會放棄,可她卻隻吼他:龐昱,給本小姐堅持住,不許放手,聽見沒!

無論下墜多少次,她都咬緊牙關,絕不放棄,一點一點,艱難地將他往上拉。

當她終於將他拉了上去,他才發現,除了雙手,她的膝蓋也因趴在地上用力,被碎石磨破了皮,裙子上到處是血跡。

臉上也不知何時有了多處擦傷。

此刻的艾玉蓉,早沒了平日的精致漂亮,一副臟兮兮的樣子。可那狼狽不堪的樣子,卻從此在他心裡紮根,再沒出去。

從此,他的眼裡心裡,隻有她一人。

如果說初遇,她漂亮招搖的樣子,讓他一眼萬年,愛上了她的外在。

那此刻滿臉雨水泥巴的她,則真正走進了他那頑劣不堪的心。

他剛想說話,她卻粗魯地將他扯到背上:“抓緊,我背你下山。”

頓了頓,她說:“孟婆穀之所以為禁地,是因晚上有野狼出沒,我們必須在天黑前走出孟婆穀。“

他知道她所言非虛,因為但凡誤入孟婆穀的人,若天黑前無法脫困,從無活著出去的先例。

小小的她背著高她一個頭的他,一步一步往前走,腳步蹣跚。山間的荊棘,在她腿上手臂上刺下道道傷痕,衣衫上的血跡,讓他至今曆曆在目。

從此,她成了他心中最斑斕的彩虹,成了他人生裡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他一個天生紈絝,愛上了這個刁蠻任性卻清新脫俗,霸道張狂卻正義善良的女孩。

他開始對她瘋狂表達愛慕。

因為年少,不懂如何去愛人,他就模仿總給府裡姨娘送珠寶討歡心的二叔,搬了一大箱金銀珠寶到她麵前,一臉得意地說:艾玉蓉,我喜歡你,隨便挑。

結果,被她胖揍一頓。

他又模仿汴梁的風流才子那樣給她寫詩,寫了厚厚一疊,他說:艾玉蓉,我喜歡你,字裡行間都是你。

她還是揍了他一頓。

他實在不明白要怎麼討她歡心,乾脆做回自己,帶了一大幫小弟在書院裡一字排開,用最大的聲音喊:大嫂,我們大哥喜歡你,生生世世都要你。

那一次,他不僅被她揍,還被書院的山長揍了。

他傻眼了,開始認真思考該如何去愛一個人。

等他終於搞懂如何去愛時,他爹卻把他強行接回了汴梁。而她,也開始滿大宋到處亂跑。他被他爹管著,沒法跟著跑,就找了個人偷偷跟著她。

也是從那時候,她遇到了公孫策……

當他終於能跑去找她了,海州知府卻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