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連通了文森特的終端影像,聽說我此行的意圖後,他大體給我講了講戈譚地下格鬥場的一些鮮為人知的事情。
機器人地下格鬥比賽一個星期一輪,除了最後一場巔峰決賽可以公開舉行,所有前期的淘汰賽都以非公開形式進行,尤其是初賽,更加隱秘。
原因很多,最主要是前期比賽參與的地下幫派太多太複雜,幕後的博弈和較量常伴有血腥黑幕。
其名雖然為機器人格鬥比賽,但每個參賽機器人背後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一個組織,實質就是幫派之間的勢力分配與較量。
想以個人名義帶著自己的機器人去參賽也可以,隻要上場就被打敗給人家當塊墊腳石倒也沒事,可一旦勝了或是平了,哪怕隻有一場,也會有人來找麻煩,不把得到的獎金交出去,就彆想肢體健全地活到第二天早上。
所以如果我想帶著格武去參賽,且有獲勝的可能的話,必須掛靠在一個幫派名下,最後得到的獎金也要五五分成,這是□□規矩。
即使有文森特引薦,也不能破了規矩,不遵守不行,否則連他自己都沒法在當地混下去了。
對於這點我能接受,依靠幫派名義參賽,個人麵對的威脅就沒了,付出一半獎金是值得的,若不能安全離開那裡,獎金再多也沒意義,我可不想讓這趟戈譚之行變得有去無回!
次日清晨,我踏上懸浮超鐵的乘客艙,格武則在關機狀態下,與各種大件行李一起被集中放入貨運車廂,我們將通過漫長的海下隧道,橫跨太平洋去往戈譚。
整個旅途很乏味,時速2000公裡的超鐵行駛在耐高壓的大型真空管道內,全封閉車廂裡隻有燈光照明,沒有風景可看,需要打發十個小時才能從位於西太平洋的番賽到達大洋彼岸。
戈譚這座城市與其他城市不同,凡是被流放至此的人,將會被嚴格限製出境,在戈譚之外不享有行動自由,但其他城市人口若想進出這裡,則沒有任何約束。
換句話說,誰作死想去就去,至於能否回來,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現在,我將再次跨入這作死一族。
當列車從海下隧道厚重的圓壁內鑽出,減速進站的時候,我回想著三年前來戈譚看望文森特的情景。
那時他剛在這裡站住腳跟,租住在貧民區一幢白層高樓的最頂單人小房間裡,除了床鋪和馬桶,他擁有唯一家電是一台自動食物機,每天自動為他擠出像牙膏一樣的東西,以保證他的熱量及營養攝入需求。
那一次我隻在他的住處待了三天,雖然他十分不歡迎我,但還是花了一周薪水叫了高價外賣,而不是食物機裡的速成食物。
他不歡迎我的原因是不想我跟他上街丟了小命,他說忙活一天能活著回到這間“牢房”,把自己鎖起來就算萬幸了,我反而沒事跑到這裡尋死。
當時聽他怎麼說還不以為然,結果次日剛出大樓門口就遭遇了兩撥人火拚,我們抱頭鼠竄才得以躲過爆米花一樣到處亂崩的流彈。
從那兒後我對戈譚心有餘悸,不過這一次應該不會再碰上那種事了,他早已經搬出了那片街區,住在治安好一些價格也高一些的地方。
正在邊想邊尋時,聽到站台遠處有個熟悉的聲音喊道:“呀——呼!我的老朋友——屠屠!”
我轉過身,隻見棕色長發包裹著他那張威武的臉,活生生一顆獅子頭,以生具來獨特的醜酷,讓文森特擁有一種不可複製的雄性張力。
老友相見格外高興,我抬起雙手指著他一biu,回道:“嗨!文森特!你還是那麼的醜!”
“啊——哈!你也是,一如既往地……比我更醜!哈哈哈!”文森特張開他那猿猴一般健碩的長臂朝我走來。
走近後,我們先來了個熱烈擁抱,然後像少年時代一樣,一邊大笑,一邊幼稚地互相拳擊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