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是王警官,是的……(2 / 2)

鏡中人 裡裡Lili 1854 字 10個月前

那是一個筆記本,娟秀的字跡顯然不屬於我,也不屬於沈蘭。這是誰的東西?出於好奇我翻開了這個本子,第一頁是一篇日記,內容是這樣的:

2013.3.12

之前的日記被蘭蘭發現了,她很生氣,我決定開始偷偷寫。今天在學校那些人又來找我的麻煩了,他們搶走了我的飯錢,還在放學的時候往我的身上潑了水。現在還是冬天,我真的很冷。爸爸說要帶我去找班主任,我害怕被蘭蘭知道。我和蘭蘭約定過的隻要考上了重點高中就可以放我走,我不能惹是生非。再忍忍,再忍耐一年半就好了,一切都會好的。

這是……“妹妹”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