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現屍體時,因為燃氣灶上的鍋中放了一些肉,警方初步調查現場並得知此事後得出了和醫院相同的結論——
該病人是為了偷吃自己跑進廚房,為了不被人發現自己把門和窗戶關上,但是開了天然氣想要加熱食物之後卻忘記或者不知道要關上。
這是一個令人遺憾的意外。
反正除了醫院和警方也沒人關心他的死活,這起案子在當天便以意外結案。
但是負責這名病人的醫生知道他不可能去廚房,更不可能自己開火。
原因很簡單,他怕火,根本不敢靠近爐灶。
醫生此前通過和病人之間的溝通交流知曉了他的這個弱點,或許和背上幾個陳年燙傷疤痕有關。
一個怕火的人就算溜進廚房偷吃,又怎麼可能自己主動去開火?
一定是另一個人打開了煤氣灶。
但是這個人聰明又謹慎,將自己存在的痕跡全部抹消,警方聽了醫生的說法後依然無法根據現場證據來證明第二個人的存在。
能做到這點,這個人絕不是精神病人。
那麼煤氣開關的疏漏有極大可能根本不是意外,而是一個心智正常的人懷抱著殺意故意不關煤氣,讓無法察覺問題的病人在一氧化碳悄無聲息的釋放中中毒身亡。
但是這個人是誰呢?
為什麼要殺死那些隻能在青田六院生活的病人們?
經過鬱修年的調查,最後犯人被鎖定到一位在醫院工作多年的護工身上,盧誌強。
盧誌強自述他是想要解救這些出生以來就在受苦、此後的人生也會充滿苦難的可憐人,他並不認為自己在殺人。
他說他選擇了這些病人們平日裡喜歡的娛樂方式,在快樂中讓他們毫無痛苦地離開滿是苦難的人世。
在法庭上他也是如此訴說的。
新聞報道一出引起了巨大的轟動,當時並沒有太多對於心理分析、心理異常的認知,大眾便簡單粗暴地認定這個護工是因為長年和精神病人接觸,自己也瘋了。
最後因為顧慮到“病情”,盧誌強並沒有被判死刑,而是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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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裡案情記錄結束,鬱安放開檔案,將放在一旁喝了一口後就被遺忘的咖啡端起,一口飲儘,冰冷的苦澀順著喉嚨一路攻城略地,最後占領胃部。
本就沒吃多少晚飯,胃部開始隱隱作痛。
鬱安已經習慣這種感覺,身體後仰靠在椅背上隨手將毛毯一角往腹部一搭算是對自己身體的尊重。
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犯人被抓、審判結果已出,似乎並沒有什麼問題。
鬱修年為什麼要在失蹤前留下一個指向這起案件的暗號?
難道凶手抓錯了?
可是按照檔案裡鬱修年列出的警方找到的證據來看,盧誌強記錄了每一個“意外身亡”的病人平日裡的喜好、活動區域以及他為對方設計的死法,再加上其他物證,堪稱證據確鑿。
並沒有什麼疑點。
鬱修年究竟為什麼在結案一年後還掛念著這起案件?
攤開在桌上的最後一頁都是關於案件判決的新聞剪報,理所當然地在每一篇豆腐塊一角都印著犯人盧某的正麵照片,多年下來黑白不再那麼清晰。
五官端正,麵龐很有棱角,三七分的頭發下麵眉毛濃密成兩個相對放置的斜三角形,胡子也是同樣,覆蓋了幾乎整個下半張臉。
眼角額頭肌膚平滑,皺紋不多,似乎平日裡很少笑也很少皺眉。
這張臉是不是最近在哪裡見過?
鬱安直起一點身子靠近書桌,一手杵著下巴打量這張二十一年前的照片。
不是麵對麵見過,感覺更像是和現在類似的情況,通過平麵的照片瞥到一眼。
但是一時沒能認出來,那就意味著自己見到的並非照片上的狀態——
餘光裡映入幾個字,鬱安手一滑,撞到了剛才隨手擱在一邊的咖啡杯。
咖啡杯掉落在地上,摔了個粉碎。
清脆的響聲就像一記重重的耳光打在她臉上,又像是對準心臟敲擊的鐘聲。
終身監禁。
“謝冬雷在監獄裡拿到銳器的方法也查出來了,是另一個被判終身監禁的犯人之前偷藏了浴室裡破損的瓷磚碎片,但是還沒搞清楚兩人究竟怎麼搭上線的。”
終身監禁!
那個偷藏瓷磚碎片的犯人,鬱安看到過文隊桌子上的調查報告,被壓在各種文件下麵隻露出一個角,正是有照片的那個角。
上麵是盧誌強入獄時的照片,因為按照規定剪短了頭發又剃光了胡子,和報紙上出庭時的照片完全不一樣。
鬱修年失蹤前仍然在調查的案件凶手盧誌強,他的身影出現在謝冬雷一案中,這真的是一個巧合嗎?
鬱安不自覺攏了攏肩上的毛毯,忽然感到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