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還有要守護的人 三歲的我被收養……(1 / 2)

我叫陳希南,在我三歲時被現在的家庭收養,我的養父陳海濤在我六歲的時候去世了,所以我一直和養母陸裕珍,還有一個小我三歲的弟弟陳童宇一起生活,養父是一個善良和藹的人,對我和弟弟都十分愛護,可惜這份溫暖隻持續到我四歲,養父在我六歲時被診斷出患有肝癌晚期,家裡花光了積蓄,最後也沒能留住。

養母是一個濫交的人,養父去世後更加隨心所欲,有時候幾天不回來,我和弟弟經常靠著年邁的爺爺照顧,但是在我十二歲的時候,爺爺也去世了,我隻能帶著弟弟一邊上學一邊照顧他,懂事的弟弟為了減少我的負擔在我十七歲的時候去寄宿學校,隻有每周末才會回來,養母偶爾回來,也會時不時帶著他的各種男朋友回來,所以基本都是我一個人獨自生活。

一邊照顧弟弟,一邊勤工儉學的情況下,終於熬到了大學,為了更好的兼職賺取學費,所以基本都在家裡住。

這天回到家裡,看到桌上做好的飯菜,我知道養母又帶著她所謂的男朋友回來了;一臉笑意的養母從廚房出來“希南回來啦,今天叔叔特意給你做了你愛吃的菜,趕緊去洗手。”習以為常的我看著養母沒有說話,轉身回到房間。

由於前些天太累,吃過晚飯,回到房間後倒頭就睡著了,半夜隱約中感覺有人在摸我,當我驚醒後看清眼前這個人,沒錯他就是養母的男朋友,我知道養母就在隔壁,我沒有呼救,因為我知道呼救也沒有用,我隻能留著眼淚冷漠的讓這一切發生,這個男人和養母約定,隻要把我搞定,就給養母一筆錢,然後養母欠他的債務一筆勾銷,養母為了錢把我出賣了,然而這已經不是一次了。

事後,養母和我說道,“希南啊,你可真有福氣,他可是第一眼就看上你了,這個人有錢有勢,他說隻要你答應他的要求,有什麼條件你隨便提。”

這個男人叫郭宏傑,四十多歲,是一家上市企業的總裁,靠著老丈人發家致富,有錢後就開始暴露本性,完全不把原配當回事,整天花天酒地,並且耍手段打算把老丈人的公司給侵吞。

今天周末,弟弟要回來了,弟弟和我相依為命的長大,不僅已經比親人還親,更是我的精神支柱。

還記得養父剛去世那段時間,養母隻要心情不好,便對我非打即罵,弟弟年紀還小,但是每次他都會跑過來護著我,偷偷給我拿吃的,還安慰我說:“姐姐,有我在,我保護你。”

弟弟是一個特彆聰明的孩子,我一直希望他可以出國接受更好的教育。

“姐,我回來了!”還沒進門,弟弟就迫不及待的喊道。

“小宇回來啦,快去洗手可以吃飯了,我給你燉了排骨湯,一會兒你多喝一點兒,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我一邊盛著湯,一邊對弟弟說到。

每周最開心的就是見到弟弟回來吃著我做的飯,給我講著學校發生的事情,我看著弟弟那開心的樣子,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我看著弟弟說到:”小宇,你也馬上就要畢業了,我想送你去國外念大學,你自己怎麼想的?”

“我出國了你怎麼辦?我想留在你身邊。而且出國要很多錢,我不想你因為那麼辛苦”弟弟把筷子放下看著我。

“小宇,你聽我說,錢的事情你不用擔心,姐姐有辦法,你那麼聰明,有才華,如果能去國外讀書,對於你的前途是很有幫助的,我不希望你和我一樣,你是姐姐唯一的希望,你過的好,我才會過的好。你能明白嗎?”我看著弟弟的眼睛,語重心長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