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還有要守護的人 三歲的我被收養……(2 / 2)

弟弟不再說話,過了許久,他默默的說了一句:“姐,我聽你的。”

‘那天你說他願意出錢送小宇去國外念書,還算數嗎?’我給養母發去這條信息。

十分鐘收到回複‘當然,他明天晚上八點想見你,在南京路的陽光酒店601,你可以自己和他談’

我站在601的門口,徘徊了很久,忐忑的敲開了門。

開門的正是郭宏傑,不懷好意的上下打量了我一遍說到,“來了,快進來吧。”

一進門就抱著我要親我,我掙紮著推開他,朝他吼道“你乾什麼?”

“我約你來的意圖還不明顯嗎?來都來了裝什麼清純”說著就要朝我撲來。

我害怕的躲開了,緊緊抓著包帶,說:“在這之前我想先和你談談你之前答應我的條件。”

“你說你弟弟出國留學的事情?沒完全問題”

“除了他留學的事情還有幾個條件,我希望你能答應”

“說來聽聽”

“1.我弟弟出國念書直到畢業的所有費用一次性結清;2.我們之間的事情絕對不能讓你和我養母以外的第三個人知道,尤其是我弟弟;3.我希望你能幫進入聖洛集團實習;4.以上條件我希望可以簽合約”

“都是小事,我答應你”

“你簽字吧。”我從包裡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合約,遞給他。

“你這早有準備啊”說著便拿過合約,毫不猶豫的簽下,“錢這幾天打給你,”說完就把我壓在了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