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暮踩著拖鞋除了房間沒看見人,隻看見一張紙條——爸媽出差了,今天周末,早餐在冰箱裡,我一會兒回來。
“大早上的能去哪兒?”
吃完早餐後,朝暮就窩在沙發上看電視,塵林回來的時候朝暮發現他懷裡多了一團白色的東西,塵林告訴他,這隻狗是他在馬路邊撿的,當時看他挺可憐的就把他帶回來了。朝暮思索片刻後“奶呼呼的,要不叫奶團吧。”
周末很快就過完了,仿佛那天晚上什麼都沒發生。
回到學校後朝暮發現那些人都繞著他走,不知是為什麼下課也不再欺負他了,朝暮表麵上很奇怪,心裡卻很開心。有一次他又被堵了,放學的時候就看見自己的哥哥坐在校門口讓他們離自己遠一點,然後帶自己回家了。
遭受霸淩的那段時間自己像被推入了海底,現在又被他哥拉起來了,所以憶春風喜歡上了他哥,不是親情的喜歡,而是暗戀的那種喜歡。
“暮暮啊,你有喜歡的人嗎?”
朝暮抬頭看了一眼王洛點了點頭
“是誰快告訴我,我幫你追!”網王洛眼裡滿是激動。
“你幫不了。”
“那你就告訴我是誰唄。”
“我……我哥。”
王洛不可置信的睜大的眼睛,他不敢相信這是事實,也不願承認朝暮喜歡他哥。
朝暮看著他不可置信的樣子搖了搖頭“看吧,說了你幫不了。”
怎麼能幫得了呢,那是他的哥哥呀,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也是名義上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