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小遊戲“拍拍拍”(1 / 2)

沒等雲礫得到紙人“吃”過的食物會怎樣的答案,餐廳就先迎來了一大波“人”。

說是人,其實全是怪物。

乍一看是人形,可經不住細看。

雲礫都沒多仔細看,就發現了長著豬蹄的、長著大象耳的、偷偷在衣服下擺處露出尾巴尖的……還有像今晚第一個客人那樣,手背上有羽毛印記的。

不過羽毛印記就隱晦得多了,要不是雲礫親眼看著那人扇動著翅膀滑到自己店門前才收起,展現過羽毛印記,雲礫都沒能發現他的羽毛印記貼著鎖骨,還被衣領遮住大半,稍微露出的一點點,不細看還以為是衣服的毛邊。

他們都很急,匆匆忙忙地跑進餐廳,然後就占據了門邊的位置,全憑後麵來的怪物推,他們才肯稍微讓開一點位置,讓後來的怪物進來。

饒是如此,他們依舊緊緊霸占著門的周圍,看著外麵。

有些進來得早,又被後來者擠得不得不往裡走一些的怪物,被前麵的怪物擋住,不好看到外麵情況,也選擇了貼近餐廳玻璃牆,繼續觀察外麵,而不是往更裡麵走,乃至在餐廳裡坐下。

絕大多數怪物臉上都帶著焦急,隻有極少數怪物勾著喪心病狂的笑容,滿懷期待地看著室外越來越濃的迷霧。

雲礫站在櫃台後,靜靜看著他們。

有係統給出的規則提示,他當然不會阻止這些怪物進來。

哪怕沒有規則限製,他也不會阻止。

一來,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暫時借地方給彆人站會兒,不算什麼;二來,怪物進來後,他的天賦就沒停止過說他是弱雞。在場隨便一個怪物都能輕鬆解決他,他腦子出問題了才會去和怪物起衝突。

迷霧之城規則3讓他確定了一點,進門的怪物客人確實身上存在某些限製,不能隨意對他動手。

然而迷霧之城作為特殊事件,其規則優先度肯定更高。如果他阻止怪物進來,他就會失去規則的保護。按他推斷,怪物們對他的最輕處置是將他扔出去,重一些嘛,多半會當場分屍分食。

又一個怪物闖了進門,還將一些圍在門邊的怪物衝開,引發怪物群中的小小騷亂。

雲礫眸光輕閃,看看還在專心吃東西的三紙人,思考起了一個問題。

餐廳對他的保護,是所有時間段,隻要他在餐廳內都有,還是隻在初始規則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有?

他還不確定客人的定義是什麼。營業前,童小丫母女相繼出現,讓他知道非營業時間內有當客人意向的才會被判定為客人。但營業後呢?是否還有意向判定?還是上門就算客人?

不過他猜測,營業時間內,隻要上門了,哪怕不消費,都會被判定為客人。

自怪物們陸續進來,他哪怕站在櫃台後,和他們保持了足夠距離,都有怪物向他投來垂涎欲滴的眼神,甚至有怪物往他這走了兩步,才恨恨地停了下來。

這些怪物,和之前來餐廳就餐的怪物有些不同,他們明顯更有攻擊性。

若說他們不是受到限製,而是主動放棄攻擊,雲礫著實不怎麼相信。

陡然,雲礫看到門邊圍著的那些人呈柱形散開,讓出了從門外到室內的一個長方形空間。

有點點怪。

不等雲礫深思,已有兩道身影衝了進來。

他倆甚至都還沒進屋,帶起的勁風就將圍在門邊的幾名怪物撞開,讓他倆能輕輕鬆鬆地一進門,就占據了門邊位置。

這是兩個長得幾乎一模一樣的男人,都穿著一樣的修身牛仔長褲、黑色連帽上衣,背著黑鞘長刀。

兩人麵部線條都刀削剛毅俊朗。

他倆身上唯三的區彆是,正對他倆的雲礫左手邊那位,右邊額頭上有一個小小的十字疤痕,衣服右肩處有一朵明亮的紅色火焰圖騰,背著的刀刀柄靠右。雲礫右手邊那位,十字疤痕在左邊額頭,衣服火焰圖騰也在左肩,刀柄同樣靠左。

這兩人一進來,先前還有些躁動的其他人瞬間悄無聲息。

兩人環顧四周,最後齊齊走向雲礫。

他倆邁步的動作都一模一樣,仿佛除了身上三點不同,其他都是複製粘貼。

原本還有人站在他倆和雲礫中間,可看他倆一動,那些人都自覺讓開了,動作又快又安靜。

兩人很順利來到雲礫麵前。

“老板。”

一模一樣的聲音,從開合幅度都絲毫不差的兩張相同嘴巴裡發出,混為一體。

“你這裡還賣吃的吧?彈彈麵還有多少?夠二十碗不?”

二十碗?

當然夠。

聽到雲礫答可以,兩人又一起說:“圓紋飯,也上二十碗,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