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還沒有睜開眼睛,他就感覺到了不對勁。
窗戶沒關,窗簾抖動著,潮濕的海風摻雜著一絲鐵鏽的腥氣輕輕地在臥室內遊走。
他意識混沌,還處於似醒非醒的狀態中,身子底下有一種滑膩的不適感,床單像是被抹上了黃油緊緊貼著後背,這種滑膩的感覺讓他一個激靈張開眼皮,入目便是被染紅的天花板,紅色液體噴濺得到處都是。
兩手往床上一支,猛地坐起來,那種滑膩感又出現在了手心裡,他拿起手端詳,掌心沾滿了紅色液體,這一次他十分肯定,這些液體是血。
還來不及細想,忽感平時一個人睡的床,似乎多了一些重量。
緩緩地——
緩緩地扭過臉,瞥見一個人側身躺著,光潔的後背正對著他,那人隻穿了一條短褲,個子不矮,從發型和身材特征上看,確定這是一個男人,他唰一下從床上蹦了起來。
直到這時,他才看清自己這張床的慘狀——整張床墊早已經被血浸透,紅色在這張3米長寬的大床上鋪陳開,形成一朵朵宛如盛開紅玫瑰的巨大花海。而令人詫異的是——那個男人在他發出動靜後依然無動於衷的躺著,他興起了不好的預感,顫抖著手向男人伸過去,還沒等他扳過男人身子一睹對方容顏的時候,一群身穿警察製服的男人們破門而入,他們手持·槍·械,甚至有人高舉衝鋒·槍對著他。
他注意到了這些人製服的特彆之處,與一般的警察不同,他們的肩章上有倒十字劍柄的標誌,寧錄公國隻有總署探員才會有這樣的特殊標識。作為總署探員,他們的級彆要比一般的警察高出很多,不像處理一般的人口失蹤、偷盜一類的小案件,他們隻會專注於偵破大案要案。
“我們是總署探員!金見誠!你被捕了!舉起雙手!”他們衝他大聲喊道。
他腦子一片空白,完全搞不清楚狀況,還不等他有任何動作,探員們一擁而上,把他死死按在了地上,胳膊被強行扭到身後腕子戴上了手銬。
金見誠臉頰貼地,冰冷的地麵向他傳遞著刺骨的寒意,加上肩膀的劇痛讓他徹底從迷蒙中醒過神,他開始奮力反抗,大叫著:“我犯了什麼罪!”
金見誠完全搞不明白狀況,他隻是一個前偶像團體ZOO的成員,現在正進軍影視圈,雖然演技稀碎——
探員們並不想跟他廢話,一個肘擊撞在他的腹部,讓金見誠再也直不起腰,兩個壯漢警探一邊一個抓起金見誠的胳膊就往外走。
出了臥室的瞬間,撲鼻的血腥味嗆得他眼睛疼,當他被探員們拖下閣樓的時候,他見到了——整個客廳橫七豎八堆砌著十幾具屍體,有男人有女人,血把整間屋的羊毛地毯浸潤成了紅色海洋。
他驚呆了。
死了這麼多人,隻有我一個人是活著的,所以,我成了殺人嫌疑犯?
金見誠開始晃動膀子,全身扭動,掙紮更加劇烈起來:“你們抓錯人了!我沒殺人!”
“殺人犯永遠不會主動承認自己的罪行!”其中一個紅發的高個警探冷冷地說道,他的語氣裡有壓抑不住的憤怒。
“不不!你們搞錯了,一定是哪裡搞錯了!”他驚叫著,不斷的為自己申冤。
“你瞧瞧自己都乾了什麼!”紅發警探忍無可忍,揪著他的衣領扯到廚房,把他的腦袋按在了灶台上,他看到一個上了年紀女人的腦袋插·進洗碗槽裡,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仰麵趴在女人身旁,兩具屍體的腳下還橫著一個年輕女子,女子的懷裡正抱著一個小女孩,母女都已斷氣,女孩大大的眼珠圓睜著,她的瞳孔停在了最後的悲傷裡。
他的叫喊和掙紮瞬間戛然而止,再無聲響。
其他警探吃驚於金見誠突然的安靜,轉頭看他,隻見他的眸子失去了光澤,腦袋耷拉在胸前,剛剛還在胡亂揮舞的雙手也垂落下來,嘴巴緊閉著,失魂落魄地跟隨著警探走出彆墅大宅。
院子裡的景象比彆墅內更慘烈,私人泳池的水已經不再是淺藍色的,而是猩紅色,水中漂浮著好幾具屍體,他們有的人大頭朝下,有的仰麵望天,女人們的長發在水中糾纏著攪在一起,猶如水藻。白花花的人體浸泡在血池中,隨著水波浮浮沉沉,血液在他們的四周打轉暈染,他不忍再看,彆過了臉。
警探拉開大門,把他架了出去。
“大家好,我們是寧錄電台記者,1009年4月1日現場為您報道,全民偶像明星金見誠全家三十七口一夜之間死亡,另外有十三名未知身份人士,總計死亡人數達到五十……”
閃光燈狠狠地拍在他的臉部,他被晃得睜不開眼睛,但並未閃躲,半閉著眼睛承受著所有,聞風而來的記者們一窩蜂地擠過來,連珠炮的發問:“金見誠先生,全家死亡,你是唯一幸存者,有何感想?”
“為什麼滅門慘案發生後隻有你活著,你是凶手嗎?”
“你覺得自己是無辜的嗎?”
“你已經被總署列為頭號嫌疑人,你有什麼話想為自己申辯的嗎?”
“寧錄公國一直沒有廢除死刑,到時候你會坐上電椅,你害怕嗎?”
“作為最小的兒子,你為什麼要殺死全家?”
“……”
鋪天蓋地的問題砸向了金見誠,他仰起臉,微張著嘴巴,唇瓣蠕動了兩下,最終一個字都沒說,閃光燈如同甩響的鞭·子在他的臉部猛烈拍擊,強烈的光斑連帶著逼問的質疑聲都被他隔絕在外。
從這一刻開始,直到審判結束,他沒再說一句話,也沒為自己喊過一句冤。
除了呼吸以外,他仿佛喪失了一切的機能。
所有證據都指向了金見誠,而他始終保持緘默,直至最後為自己申辯的話都不說,就連辯護律師都對他無從下手。
“奧古1009年4月31日,宣布,金見誠判處死刑,擇日行刑!”
對於法官的宣判,他也沒反對,隻是用一雙渙散的眼眸向審判席望了過去,隱隱約約看到那位法官頭發是黑色的,麵目嚴肅,年紀不會超過三十歲,他微微點了點頭,似乎對這個判決——很滿意?
***
一到秋季,海默市就變得乾燥而煩悶,它比夏天更讓人難以忍受。但讓海默市百姓最無法忍受的是——今天的狐狸島監獄將迎來特彆的日子。
狐狸島監獄隻收留重刑犯,小偷小摸的輕量級犯人根本不好意思在這兒呆著,這裡全部都是死刑犯,所有人都在排隊等著死刑。
此刻狐狸島監獄的囚犯們脫去囚服,把衣服甩到走廊的過道上,紙巾被整張扯下來,撕成一條一條的,隔著柵欄拋擲半空,他們掏空枕頭裡的鵝毛,儘情抖落著,灑了它們一個漫天飛舞,鵝毛大雪似的紛紛揚揚。
他們抓著牢房的鐵欄杆瘋狂的叫嚷著:“特赦日!特赦日!”
獄警抄起警棍狠砸柵欄,把他們的指頭都敲變形了,但無濟於事,他們反而叫得更歡,直到最裡麵的鐵門打開了。
十幾個獄警嚴陣以待,手裡緊緊握著警棍,小心翼翼地拉開了最後一間牢房的鐵門:“金見誠,出來吧!”
不足三平方的單間牢房裡,蜷縮著一個淺黃色頭發的年輕男子,隨著牢門的打開,一束光落在了他清瘦的脊背上,一米八八的人,被兩側的水泥牆擠成小小的一團。
他抬起臉,經過半年的牢獄生活原本深邃的五官更加清晰,兩頰瘦得都凹陷了,微張著一對碧綠的眸子望向了獄警。
站在最前麵的獄警級彆比其他人高一些,從肩章判斷應該是一名長官,長官清了清嗓子,拔高了音調:“今天10月31日,金見誠,你應該知道是什麼日子吧?”
十月份的最後一天,正是特赦日,也是金見誠行刑的日子,但他本人並不在乎。
金見誠嘴巴張開了一小段縫隙,他眼裡一片茫然,遲鈍地搖搖頭,長長的劉海在他額前蕩來蕩去,一旁熟悉金見誠的獄警提醒道:“長官,他不會回答的,從庭審到現在,整整半年一句話都沒說過。”
長官也沒什麼耐心跟他耗,向旁邊的獄警示意,獄警上前拎起了金見誠:“彆磨蹭,快跟我們走!”
他機械地站起來,不問去哪,也不問去做什麼,四十斤重的腳鐐隨著他的走動發出鏘鏘鏘的響聲,鐐銬的鏈子在地上拖拽著,摩擦著,那種聲音不間歇地磨碎著人的心智。
他走在最前麵,剛剛還吵鬨的牢房登時鴉雀無聲,囚犯們躲在鐵柵欄後,伸出去的手也乖乖收回來,目送著他的背影。
他們不敢大聲說話,隻能竊竊私語著,一個剛進來不久的新人對金見誠很是好奇,尤其是這些重刑犯竟然對一個瘦弱的男子施禁言注目禮,更引起了他的興趣,問道:“他是誰啊?”
“他就是一夜間殺滅五十人的殺人魔金見誠,我們都管他叫金漸層。”
“金漸層不是貓嗎?那有啥可怕的?”新人不以為意。
“他是金漸層的升級版,大型貓科動物——”
“老虎嗎?”
“據說被殺的人裡有七個人是金漸層家雇傭的保鏢,都是在皇家陸·戰·隊服過役的野狼·兵,可見他的戰鬥力。”
新人聽了,縮縮脖子,直勾勾的打量金見誠——淡黃色的頭發,劉海很長,幾乎遮住了他半張麵孔,一米八八的身高,因為佝僂著走路,也不怎麼顯個兒,還瘦巴巴的,這樣的人能是滅了三十七人的殺人魔,真的有點難以想象。
這個被稱為殺人魔的男人拖著腳,緩緩地路過每一棟牢房,頭頂飛舞著鵝毛,就好似冬天提前降了一把雪,他遲緩地仰臉,鵝毛在他眼前打轉,他像是想起什麼,嘴角微微一勾又迅速落下,目光漸漸失焦。
“卡羅索,彆盯著他看,活膩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