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再尋阿蔓深挖料 李曉蔓的手很……(1 / 2)

九零懸情 一隻炮灰女 3675 字 9個月前

喬若茜的拘留生涯未滿二十四小時,因為案犯很快落網。

這隻是一起偶發案件,犯罪手段簡單粗暴,警方三下五除二便破了案。實際上從一開始拘留她就過分,她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門崗那兒登記了她進小區的時間。

但某記者著實可恨,警方的結案報告都還沒寫好,省電視台便報道了某美女作家被殺害的消息,次晨大小早報瘋報美女作家的不幸,標題比某廠爆炸案還大!而要找理由拘留嫌疑人喬某,拘上四十八小時也理由充足——

其一,死者是某鞋業公司副總,鞋廠爆炸案還在調查中,喬若茜出現在死者家可疑!什麼跟著小保姆去拜訪美女作家,騙鬼!其二,據某小區保安供述,嫌疑人喬某用身份證登記進入某小區的,喬某的身份證分明扣在黑心廠,那張證哪來的?用假證違法!

所以喬若茜能提前出獄,還是仗某報老總托了些關係。

她於次日午飯前出局子的,警察筒子沒追究她用假證的事,這不是找不到物證嘛,證據不充分。人家還好事做到底,將她押在黑心廠的身份證等一並發還。

但,眨眼她又被“扣押”了,接她的車直接開到某新銳報編輯部,塞給她一隻盒飯,不寫出能令老總點頭的大稿,休想走人!

至於此類新聞必不可少的配照,昨天喬若茜給杜慎行的紙條,寫了必須將凶殺案現場照片送幾張到這家報社。再加死者出過書,出版社就在廣南市,買書號出的書出版社也有留底,書已通過關係拿到手,那麼多靚照,任用。

報紙要的“大稿”伸縮性強,從千來字到占據整版的三千來字,如果列入特大新聞,拿兩個版麵出來做也有可能。

喬若茜沒問到底要多少字,她呆在局子裡過的略慘,沒睡好。當下三兩口扒完飯,往桌上一趴,打盹個把小時才奮起,牙不刷臉不洗揮筆疾書,一寫便是五千字。標題沒管,編稿、做標題等本是編輯的活,為免被抓差,她翻著白眼聲明自己隨時會暈倒,必須在編輯部沙發上死睡一覺。

老總很滿意,某記者不主動開口,他一定會挑刺挑個沒完,這號角色提前放出去,還能保證獨家新聞?嗯,電話也不能讓她碰,交待下去盯牢,明早再釋放。

如此這般,喬若茜再次見到李曉蔓是第二天上午,地點在李曉蔓的住房。

前天李曉蔓按喬若茜的交待給了杜慎行東西後便回家,警察沒找她,因為張富姐所住小區的保安不清楚她住在哪兒。到案犯落網,警察更不需要找一個被凶案嚇跑的小保姆。

兩個姑娘都不知道案犯已經落網,李曉蔓一張臉憔悴失神。

喬若茜寬慰地攬住她的肩,又牽起她的手——前天匆匆牽過一次,感覺不大對勁,再一次牽起細看,這雙手不隻是粗糙,從突出的骨節可判斷從小乾體力活。而阿蔓是小學四年級到張家的,如果從那時開始不乾重活,手能養回來,可見在張老師身邊時也是苦力一枚。

她禁不住生出異樣的憐惜,然後把自己嚇一跳——不會真的是蕾絲吧?世上比阿蔓可憐的比比皆是,怎麼獨獨憐惜長著俏臉蛋的小保姆?呸呸呸,這是因為阿蔓乖巧招人憐,房東太太都說阿蔓是好妹崽,難道人家也是蕾絲?

某記者安慰好自己,進而檢討自己的憐惜超廉價:如果不是采訪包拉在李曉蔓處,她來的不會這麼快。原因嘛,美女作家身亡的新聞能寫的有限,又不是歌星影星。而雜誌會感興趣的富姐八卦稿,可供從旁采訪的對象比比皆是,應該先去逮那些有知名度的。

她難得地滿心愧疚,前天說雇李曉蔓做助理,不過是隨口許諾,目的是激勵人家全力送膠卷。記者要什麼助理?她需要的是搭檔。所以此前她的打算是“雇”上個把月,即給李曉蔓一點錢,再介紹小姑娘去當保姆,這年頭不缺沒有老人幫帶孩子的小家庭。

這會她也不打算改變主意,卻有點心虛,暗襯有個把月時間,費點心思找一個好人家。

隻是好雇主不容易找到,阿蔓太漂亮,女主人會覺得不安全,把小保姆往床上拖的男主人可不鮮見。要麼介紹阿蔓去私家菜館打雜?隻要不簽合同,沒人管到沒到法定工作年齡。但那種地方也不安全,就算老板是同,還有客人呢,長得太漂亮就是麻煩!

她這頭思維發散,李曉蔓隻關注一件事,茫然喃喃:“死的竟是張姐,會是誰乾的?”

阿蔓的小破房沒電視機,前天又累又受驚,一覺睡到次日過午,胡亂做了點東西墊肚,看蔬菜沒有了,下樓去買,這才從報紙上看到消息。她不知道喬若茜的BP機號,新雇主又吩咐了她不能對杜慎行說什麼,於是獨自悶到今天,總算有人說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