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堅定他死透了。 我殺了尼摩,把他剁……(2 / 2)

小醜皺紋很多,有些隨他豐富的表情活動著,他再恐怖也隻是一個凡人,沒能抵住歲月這把殺豬刀,老了:“笑得真開心,可惜不像他。”

我眨眨眼,可是真的很難不笑唉。

小醜是不會老的,能力告訴我相反的認知,他體內有最純粹的酒神因子,不老不死。

哦,預言……我是個先知來著,即使能算的範圍大到不能被叫做預言了,也是先知。

雖然這麼說不太好,多少有點不尊重那個辛辛苦苦打字創造我的作者,但我真的很想來兩句:先知失憶了,搞笑吧,什麼狗屎設定!我敢擔保自己是最遜的先知,沒有之一!

我一直瞞著所有人我失憶了,為什麼,圖什麼?如果苟活的代價是被嘲笑一輩子,那麼還不如讓我去死。

關鍵的記憶不清楚,其他的東西卻非常他媽離譜的知道,換到哪個先知身上他/她都得崩潰到跳樓。

先知生而知之,個頂個的驕傲自大,彆說是淪落到一問三不知的地步,光是身份地位的落差就夠他/她們崩潰一波了。

“嗯哼。”我試圖敷衍小醜來拖延住時間,給自己爭取足夠的恢複時間,畢竟肌肉記憶告訴我,失憶之前,我逃跑經驗挺豐富的。

綁住我雙手的死結,是我受到來自多個世界的衝擊昏迷不醒的時候,從來就不是君子的小醜趁人之危綁上的,剛綁完我就醒了。

這就是為什麼小醜沒做出什麼用可以把整個城市炸上天的炸彈和某百特曼玩二選一、把人懸掛在滿是鱷魚的池子上威脅某百特曼等等的缺德事,不是他突然有了情操和道德,隻是沒來得及。

我偷偷掏出鬼知道什麼時候藏起來的小刀片,一點點磨斷了繩子。

小醜不是傻子,魔杖早就被他拿走了,雖然他奇怪的沒搜身,隻拿走了魔杖……我是會用無杖魔法,但總覺得這裡是用不了魔法的,選擇了物理自救。

就算可以用,根據魔法世界1689年頒布的《國際巫師聯合會保密法》 (International Statute of Wizarding Secrecy)第13條規定:任何可能引起非魔法界成員注意的魔法活動,均屬嚴重違法行為。

在麻瓜麵前使用魔法是違法行為,依照規定,小醜把我綁起來,不算威脅我的生命安全,理論上*我不能使用魔法,安心物理攻擊吧,魔法部相關部門可不是吃素的。

麻瓜肯定動用了核武器,不然巫師怎麼可能簽這種不平等條約嘛?一般巫師都是脆皮法師,不越來越少才怪了,要是麻瓜再狗賊點,偷偷成立一個組織專門獵殺巫師,巫師遲早滅絕。

現實遠比想象更複雜,麻瓜和巫師是分不開的,如果事情真像嘴硬的“純血”們說的,隻有“純血”才是巫師。

那麼抱歉,巫師滅絕吧,關我屁事。

一開始,麻瓜真是這麼想的,但就像《x戰警》的變種人,巫師會隨機在麻瓜裡產生,有些高官震驚地發現,自家的子女居然是巫師!虎毒不食子,不能把麻瓜裡的巫師也全殺了吧,這才作罷。

我一邊想著,一邊狠狠地給了小醜下巴一拳,揍的小醜攤倒在地,半天都爬起不來,想來他就算命硬的像打不死的小強,挨了這輕則眩暈、失明或者腦震蕩,重則當場去世的一拳大抵也不好受。

沒完,事情還沒give over(結束),小醜活著呢。

輪到我俯視他了。

不可否認,小醜那種不顧所有人死活的氣質很吸引我,但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雷克,有人會被引誘、溺斃,有人為此戰栗、畏懼,而有的人(比如我)則會說:哦,留個全屍吧。

有句話說的好,死小醜才是好小醜,除非他是周可兒(樂高小醜)。

我凝視著小醜,猶嫌打輕了,直接跨坐到他身上,揪著領子往死裡打了好幾下,然後不小心順腳把他重重的踹到了牆角。

換個體質較弱的人,早死八百回了,但小醜還活著,而且看上去非常的精神。

小醜像是感覺不到痛一樣狂笑著,神情癲狂:“你隻是空有皮囊,尼摩不會打我。他生性溫柔,不舍得的。”

好好一個瘋癲的小醜,怎麼張嘴就是白月光替身文學那味,霸道總裁文看多了吧,你可是美國……算了。

我也覺得自己不是尼摩,畢竟哪有人性格變化這麼大的,又不是泡了拉薩路之池,死而複生。

我持著吃瓜群眾的八卦心理,捏著小醜的兩頰,硬是給他灌了一整瓶吐真劑:“你堅定他死透了,為什麼?”

我當然知道吐真劑滴三滴就夠了,但小醜的嘴向來硬得像蚌殼,我怕撬不開。

小醜開始咳嗽,越咳越厲害,直到他吐出了一口血,抵不過藥力,才一臉不情願地開口說話:“我殺了尼摩,把他剁碎,喂了狗。”

艸,什麼仇什麼怨啊?

我目瞪口呆地想,不愧是the joker(小醜),對待白月光的方式就是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