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死了知更鳥? 小醜不是小醜。……(1 / 2)

蒙蒙細雨綿柔柔地籠著我,不複先前那重重地砸在人身上的凶狠勁兒,流露出一股反常的溫柔,仿佛在為我的到來歡呼雀躍著迎接。

……溫柔?

這裡的夜空陰雲密布,怪異的哥特式建築高高聳立,表麵浮華之下,暗巷裡藏汙納垢,有些膽大包天的人甚至敢當巷射殺哥譚市內的名門望族*。

我為自己的聯想感到荒繆,以溫柔形容凶名遠揚的哥譚市,瞎子都得在把瞎拱手相讓後心服口服地敬我為瞎中之王。

這就是哥譚市,美國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民風淳樸、人才輩出,卻有種莫名的魅力令哥譚人舍不得離開,不管在哪裡,總會一直念叨著哥譚,永遠臣服於她。

如果城市有擬人,那麼哥譚市大概會是紛繁過後、輝煌不再的落魄沉悶漂亮大禦姐吧。

難怪哥譚人總是前撲後擁地想要救贖哥譚市,誰又能抵擋住她的魅力呢?

換我直接嗷嗷嗷叫著撲上去好吧。

我摳出小醜緊握著不鬆手的魔杖,揮手一個“速速縮小”(“reducio”)將小醜縮小至巴掌大小,放進拉文克勞學院袍胸前的口袋裡順走。

我心滿意足地表示,能順個小醜玩偶回去,就算被追殺也值了。

赫然,我不是人,什麼都不在乎,也就無所謂不是吃素的魔法部會不會追殺。心中無煩惱,拔劍自然神,這話放哪哪好使,所以即使是在平行宇宙裡,我魔法依然使的賊順溜。

巨人匆匆走過時會注意腳下的螞蟻嗎?我誠然就是巨人腳下的那隻螞蟻,小得做什麼都不會引起巨人的在意。

自以為是巨人的魔法部的人大多眼高於頂,拿鼻孔看人、見風使舵是拿手好戲,我隻是他們眼裡肮臟的泥巴種,即使把時間線攪和成漿糊,那堆臭雞蛋就算想破腦袋也想不到我頭上來。

我無意識把玩著手上的魔杖。

這是平行宇宙裡的赫敏臨行前塞給我的,接骨木材質、長角水蛇角、十四英寸、不易彎曲。

我的,我篤定。

雖然它和先前那個用右手使的銀椴木材質不同,使用的手也不同,但我直覺它是我的——因為這是用左手使的。

即使是在魔法界,左撇子也很少,製杖的魔法師自然而然做得少;這魔杖材質又罕見,估計是定製的。有閒錢卻定製這種魔杖的冤大頭,想想也就隻有失憶前的自己了。

左右開弓?我咂舌,連連誇讚自己失憶之前可真他媽的是個人才。

我腦洞大開,想起臨行前,平行宇宙赫敏即便是顫抖著、指尖微涼,卻依舊堅定不移地說出的那句話:“……你不應該停留。”

也許赫敏知道些什麼,在提醒我,但我不可能現場穿越過去問她,因為穿越時空是我的被動技能,我控製不住。

天空陰沉,我眼前卻浮現出灰塵在陽光下漂啊漂的模樣。

【記憶裡尚且年幼的赫敏發著愣,沒安全感似的把自己裹在陰影中,向那渺小的東西緩緩伸出手,好像是想要去接住它們。】

【我聽見自己說。

“丁達爾效應,美吧?”】

【“嗯。”赫敏應了聲,然後猶猶豫豫地開口,“尼摩,我是不是……”】

【“是什麼?”我勾肩搭背,成功把赫敏拐到了陽光下,“你就是你,小小年紀想那麼多乾嘛?多累啊,小心脫發哦!”】

【赫敏下意識地捂住頭,小雞啄米似的點頭:“我知道了。”

她嘴角勾起,笑了,很好看。】

入夜漸微涼,我四處遊蕩。

沒看見蝙蝠俠。

抬頭看看天,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