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上) 聽風(2 / 2)

徐步朝陽 照苔 5540 字 9個月前

方蘊之和李紹林從側方的座位站起來,臉上都露出無精打采的神情。方蘊之扁著嘴,愁眉苦臉,“鏡姨,我們就早上去吃個茶,中午就把川兒送回來,這樣可不可以呢?你看這今天不是林子生日嗎……”

“對啊,鏡姨,咱們當敘敘舊,中午就送宋川回來。”林子苦著臉說道。

婦人以手帕掩了掩口鼻,不留痕跡地咳嗽了聲,問:“許家那少爺呢,他不去啊?”說完看著眼前兩孩子。

“噢,知平哥不去,他姥姥昨日不是進城了嗎?這會他得在家裡張羅呢。”方蘊之的語氣不鹹不淡,像隻是為了正經回答長輩的問題,接著睜著眼睛從下往上看人,撒嬌似的,“鏡姨,您就行行好,我們中午就回來,保證不耽誤川兒。”

婦人盯著眼前這兩個自己從小看到大的孩子,再想到不知從何時起,宋川不再興致盎然地告訴自己都給朋友備了什麼禮物,甚至已經少有對自己笑,她麻木的內心多少有些動搖,僵硬地偏過臉,帶著囑咐的口吻低聲道:“那彆去太久。”

方蘊之開心地把拳頭握在胸口前,臉上天真無害:“謝謝鏡姨!那我上樓叫川兒。”

宋家的屋子空了許多,牆上沒了那些漂亮的字畫和裝飾。方蘊之輕車熟路地走到宋川的房間,兩下、又兩下地敲了門,側耳聽著裡麵的動靜,說:“川兒,是我。”

門剛敲完,裡邊久傳來急促的腳步聲,宋川像趕風一樣把門拉開,一下抱住了方蘊之,貼回來的胸腔傳來因哽咽而產生的起起伏伏。

方蘊之溫柔地摸了摸好友的後腦勺,壓低聲音安慰:“好啦好啦,彆哭,抓緊時間,我們隻能出去一個早上。”

宋川聞言甩了甩臉蛋,返回房裡把床上的什麼東西迅速撈起扔到衣櫥裡,去而複返,臉上還掛著明顯的淚痕,向方蘊之扯了個極淡的笑。

“洗個臉,他們在等著的。”方蘊之用氣音說話,牽著方蘊之到洗手台前,拉下一條熟悉的毛巾遞給她。

他們沒有去吃茶,而是一分也不能耽誤地去了眠川山,那時公共交通還很慢,光是在路上就花去了許多時間。有人早早坐在了池潭邊,宋川迫不及待地跑了過去,往日的男孩已長成青年,不可倒退的成長還伴生了永無止境的煩惱。

林子和方蘊之止步在後頭,靜靜看著遠處相擁的二人。今年的生日他們沒有再踩進那麵池潭,去年也沒有,再去年……已經不重要了。林子不甘地握緊拳頭,平整的指甲陷進了皮膚,細微的痛覺使他忍不住紅了眼眶;方蘊之在旁側像姐姐哄弟弟那樣拍了拍他後背,嘴裡斷斷續續地哼著曲。風從穀底吹來,將他們的歌曲、煩惱、講不出的心聲輕輕地、輕輕地送到遠方。

幾日後,方蘊之看到有個陌生男子進出宋家;再過了幾日,她從市集回去經過宋家,又從開放的大門往裡看到那個男子,離遠仍可以模糊見到他將手搭在宋川肩上,宋川肩膀不時動一動,那隻手卻始終沒離開。

也算個有皮相的人,卻見不出骨子裡有好品相,方蘊之深深呼吸了一次,跑過去高聲叫了一聲宋川。

半個月後,方蘊之和母親在荔庭吃茶,從樓上看到那個男子跟著宋川走了進來,他們在東廂房就座,宋川看上去並不大精神,像是被雲霧遮住的碧月,光黯了許些。方蘊之和母親說了聲,起身要去打招呼。還沒走近又看到男子伸向宋川的手,方蘊之加快了腳步過去,提前叫了聲好友的名字,那手卻還是得逞了,方蘊之見到宋川身體明顯地顫抖了一下——在自己聲音響起時,在被男子手掌觸碰到時。

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方蘊之忍無可忍之下,一巴掌打開那隻手,那手受刺激後立即縮回去了,手的主人怒目圓睜。

不應該是這樣的,方蘊之想不明白,她煩躁著,害怕著,指甲陷入到手心肉。

“先生,大庭廣眾下還請注意點。”她竭力克製著火團般升溫的情緒,臉上帶著淡笑,伏下身問,“川兒,我母親也在那邊,你要不要過來和我們一起?”

宋川抬起頭,眼裡的混沌淡了開,她像淋過雨的雛鳥,拚命想抖乾翅膀。

“你誰啊?”那男子的低吼馬上引起了周邊客人的注目,人們看向這場騷動,開始交頭接耳。方蘊之怎麼也沒想到他會一把抓過自己的肩膀,那幾塊尖銳的肉骨就那麼抓進自己的身體裡,她感到一陣惡寒自心底湧起。肩上的外物鬆開後,她踉蹌了幾步,情急之下不忘鬆開宋川,另一隻手在低空抓了幾下才抓穩一張茶椅。

旁邊的人議論紛紛,方蘊之餘光看到母親氣勢衝衝地往這邊來,她給自己壯了壯膽子,正要開口時,側後方走來一個人,低沉的聲線不乏威懾:“這位先生,您在公眾場合做這些事,不合適吧?”

“你又是誰?”那坨肉說話了,語氣囂張,繃直了手指對著來人,長著鼻孔的地方朝著天。

“不過是個過路人,但你再這麼吵下去,若招來了什麼人,怕是不好收場。”男子暗示性地瞥了瞥樓下。

隻見那塊肉又動了動,冒著些燒焦的氣味,指著宋川說:“她是我未過門的……”可沒說完就被男子打斷了,他詢問宋川:“這位小姐,您認識他嗎?”

宋川頭低著搖了搖。

“那是了,我也是分明記得看到您獨自上來,他又鬼祟跟在後麵,才決定站出來的。”男子提了些音量,周圍的指責聲也大了起來。那塊肉鼓起的脂肪擰到了一起,帶著焦味的油水都被擠出來了,嘴裡氣急敗壞地吐出幾個快被火熏斷氣的“你你你”後,氣不過扭頭走了。

方蘊之正想請那名男子吃塊糕當作謝禮,對方卻不等說話便轉身離開了。

芳嬸在男子出來後就也站了過來,她溫柔地摸了摸宋川的頭,說,“沒事兒了,彆怕。”

方蘊之的手還是有些抖,她用力地攥住手腕,半晌才去扶上宋川的肩膀,跟著母親往樓下走。她不知道該加哪個秤砣來秤量自己行為帶來的後果,也不知道即便加了,又能指到哪個刻度。她隻知道,無論如何也不能將單獨將宋川留下。

那年,宋川父親被迫離鄉,鏡姨開始變得患得患失,她不再是從前方蘊之印象裡那位溫婉得體的鏡姨,反而終日疑神疑鬼。

方蘊之朦朦朧朧好似能理解她的變化,卻無法忍受她對待宋川的終生大事的態度。在第一次拒絕許知平的提親後,鏡姨開始限製宋川的社交,近乎瘋癲地控製了宋川。

知平哥為什麼不好?

“他也是那樣的家庭,給不到川兒好的生活。”第二次提親後,宋川絕食一周,方蘊之偷偷揣著許知平的信件去見宋川時,她鏡姨這麼和她說。

但如何才是“好的生活”?在方蘊之和林子的眼裡,不會再有比許知平更適合宋川的人出現了。方蘊之那時還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偏執,但許知平聰慧、上進,他們明明門當戶對。許知平帶給宋川健康和快樂,也讓宋川的靈魂變得更加通透、乾淨和富裕,他不會隻為取悅自身而對其蹂躪,不會肆無忌憚為占有般在上麵留下無法抹去的斑點。

方蘊之曾有一次因偷懶而沒去清洗吸足墨的毛筆,就那樣將其拋在筆擱上一夜,第二日再拿起時,她聞到毫毛散發出的刺激味道,墨水早結成塊,毫毛被乾掉的筆墨粘連在一起,不能輕易揉開。那一日,她將筆浸於清水,蹲在天井旁無比耐心地清洗,用了比往常更多的時間,但還是覺得最裡麵的毛是僵硬的,毛色一夜間已大不如前。

先生總說,用筆不洗筆,是會抽走筆具壽命的。筆沾上的墨點難以清理,陰影纏上人便再難驅散,她的川兒和知平哥都不能成為那支毛筆,她最好的朋友要四季平安,他們有權利在陽光底下擁抱親吻,在歲月流光裡相愛千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