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時的情誼,總是真摯而短暫,像燃儘的灰燼,不管曾經燃燒得多麼熱烈,最終都會化為一片狼藉。
很久以後,顧方圓沒有再讓任何人占他的便宜、亂花他的錢。
但顧方圓似乎成了那個占彆人便宜、亂花彆人錢的人。
他“嫁”入了豪門,成了任聞正的伴侶,擁有了花不完的金錢,雖然不至於變得奢靡無度,卻也習慣了錦衣玉食的生活。
偶爾,他也會想到年少時固執地和他劃清界限的譚申,他會覺得那時候的譚申很可愛。
但他也清楚,那隻是限定的、十五歲的譚申,還是他加了無數濾鏡的。
後來的譚申變成了什麼樣呢?
顧方圓想了無數的形容詞,最後想要脫口而出的,卻是一句“他已經不在乎他了”。
那個曾經許願他們永遠都不分開的少年,已經可以麵不改色、甚至麵帶微笑地傷害他了——甚至因為他們太過熟悉,他甚至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舉動、什麼樣的語言,能夠讓他遍體鱗傷、萬劫不複。
而這一切的起源,不過是因為他顧方圓曾經愛過他。
他的愛讓他覺得惡心,他想要報複他。
顧方圓試圖把有關於譚申的記憶從大腦裡抹出去,但越想遺忘,記起來得就越多。
他開始覺得有些愧疚了。
任聞正真的對他很好,他現在的日子也過得非常舒心,但他不知道,他為什麼還會想起譚申,明明已經十年不曾見麵了。
十年啊。
說句難聽的話,譚申要是還那麼瘋玩,說不定都英年早逝了。
顧方圓試圖把一切陰暗的揣測放在譚申上,他努力設想著譚申過得不好的模樣,但想了一會兒,他還是放棄了。
——即使發生了那麼多不愉快的事,他還是希望譚申過得好的,倒不是因為舊情難忘,而是單純出於一個善良的人的本能。
任聞正以前對他說:“你這種好人,無論成為誰的伴侶,都會讓對方感到幸福的。”
顧方圓當年一本正經地反駁:“如果不愛伴侶,那不是對伴侶很不公平。”
“感情可以慢慢培養,但一個人的品德會直接決定家庭生活是否幸福。”
“你會幸福麼?”
“我不知道,但我想試試,顧方圓,我想和你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