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冤家,有難同當啊》by撞衫醬 已……(1 / 2)

耽美投文處 果醬罐店鋪 1310 字 11個月前

首先從文案說起。

文案用詼諧的筆法簡單交代了故事的背景和前因。又在後麵留下了懸念,能夠引起讀者讀下去的欲望。不過,既然文章是四個主角,兩對CP,那麼文案中對莫旋這個角色的介紹是否太少了些呢?

再來說文章。

讀過全文以後,撞衫醬個人覺得文有三個問題。

第一方麵是修辭運用的問題。

首先,是誇張。在文中,作者想要突顯林季的美貌無可厚非,但是有些地方形容得誇大其詞。比如:“那張粉嫩嫩的臉蛋摸起來如豆腐般光滑”;“像極了精致的洋娃娃”;“林季儼然一隻誤闖狼群之中,楚楚可憐、柔弱無助的小綿羊”等。這些詞語用來形容女性還是比較好的,但是套用在男性身上就顯得比較雷人了。其實有許多用來形容男子美貌的詞彙,比如:麵如冠玉,眉清目秀等等。選用這樣的形容詞既能達到作者想要的目的,也可以避免雷點。

其次,是使用不恰當的名詞。比如在第一章中作者這樣寫道:“這個男孩子即是使莫凱和左蒼反目成仇的林季,也是逸皇男子高中公認的校花。”這個句子中就有兩處毛病。名詞使用不當是其一。若林季是平胸受小弱受之類的,那麼稱其為校花可以說是一種表現手法。但是文中導致莫凱和左蒼靈魂出竅的人就是林季,所以撞衫醬個人認為林季可能是腹黑受傲嬌受之類,在這種情況下,男孩子一般稱作校草,而非校花。作者這麼寫會給讀者一種正在看BG文的錯覺。連詞使用不當是其二。去掉形容詞以後,這個句子就變成了:“這個男孩子即是林季,也是校花。”,作者是否也覺得彆扭呢?不妨把這個句子改成:“這個男孩就是林季,是逸皇男子高中公認的校草,更是莫凱和左蒼反目成仇的原因。”諸如此類。個人建議作者在寫完之後通篇閱讀並稍事修改,魯迅先生也曾說過:“寫完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