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作者你好!你還記得大明湖畔的夏蛋蛋咩?出於對《聖傳》的喜愛,我毫不猶豫地收下了這篇文。結果,唔……怎麼說呢……有點小小的失望呢。接下來讓我來詳細分析一下這篇文給我前前後後的感覺吧!
首先是文案。文案可以說是這篇文給我印象最好的部分了。有點類似天然呆的攻,和他奮起撲倒長大了的包子的過程十分讓人期待。尤其是那句“要是你喜歡男人,喜歡我行不行”幾乎是直男攻覺醒的必備台詞啊!每次都把我的萌點戳得死去活來。文案最後介紹了一下人物關係,我看到有老的修羅王存在,想了一下既然是從包子時期開始的,有上一代也無可厚非。但是蛋黃絕對沒有想到,竟然到我看完為止,基本都是親世代啊!包子好吃也經不起一吃許多年啊(shi
然後來說說開頭。開頭老實說雖然打鬥場景有那麼點《聖傳》的意思,但是並不是十分成功。
第一點也是最明顯的一點,一些句子的用法有些不合理。比如“人數占絕對劣勢的阿修羅族戰士們”,一般用“占”搭配的是“優勢”,“劣勢”會寫成“處於劣勢”。再比如“魔物首領一爪揮下,它的利爪能撕裂所有的盔甲,更彆提阿修羅王身上像禮服一樣的戰衣”。誠然clamp是以華麗畫風著稱的,但是就算戰衣的確漂亮也不能忽視它按理說應該有的保護作用啊。這麼一寫,意思豈不是變成了阿修羅王的鎧甲還不如一般的鎧甲?還有“騎著戰馬的阿修羅王比起這魔物首領,竟好比是一隻小鳥對上一隻獅子”,這是想說阿修羅王的馬可以飛嗎?為何會用小鳥來形容?不得不指出,這些細小的瑕疵影響了開頭的可讀性。
第二點是一處奇怪的雙視角來回描寫——
“非天滿屋子亂跑,一頭撞在了一個人的腿上。仰頭一看,好美的人……但是,不認識。眼看著一雙手朝他伸過來,小家夥立刻後退了幾步,縮到了阿修羅王的身邊。
修羅隻覺有什麼碰到了自己的小腿,低頭發現是那隻小動物,剛想伸手摸一摸,小動物就被嚇跑了。修羅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後看向跑走的非天。”
這種寫法讀起來有點彆扭,一下子從小阿修羅王的視角轉化到修羅刀的視角,描寫的卻是同一個環節。緊接著的下一句似乎還是接小阿修羅視角更好,建議將中間重複的部分去掉,以增強閱讀的流暢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