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錢景辰則滿心歡喜地帶著畫稿回到丙字班。
這會兒夫子還沒來,門窗敞開著,學堂裡隱約能聞到飯菜的香味,丙字班的學子或鬥蛐蛐、或看閒書,你追我打,熱鬨得仿佛街邊菜市場。
往常,錢景辰也是他們中的一員。
可今日,他的心思不在其中,迫不及待坐回自己的位置,目光往窗外望,確定沒有祭酒的身影,然後才小心翼翼將回中的宣紙展開。
穿著奇怪衣裳、頭戴帽子的黑貓警長出現在眼前,隻見他坐在一個兩輪馬車上,如駿馬飛馳,輕鬆抓住偷東西的老鼠。
“森林公民,向你致敬!”
錢景辰看得津津有味。
他的反常落入其他學子眼中,幾人對視一眼,不約而同湊過來,一人攬住錢景辰的肩膀,頭往書案上探:“喲,景辰兄在看什麼好東西,有福同享啊。”
下一秒看到了廬山真麵目:“……景辰兄何時改學的丹青了?愚弟覺得還是早些放棄為好。”
錢景辰自動忽略對方嫌棄的話,很是得意:“黑貓警長探案記,全京城隻此一份。”
聞言,學子們不以為意,什麼探案記,分明是小兒亂塗,結果等他們懷著批判的態度去看丹青畫,然後……“怎麼沒了?!”
“後麵呢?黑貓警長有沒有抓到偷菜鼠啊?”
“還有村長家裡的菜地,明明離山很遠,為什麼會出現熊掌印?”
聽著同窗們的哀嚎,小胖子微笑著將畫稿收起,深藏功與名。
很好,終於有人體會到和他一樣的痛苦了。
日落西山,餘光橫照,太陽的最後一縷光線落幕於大地,行人背後,昏暗人影拉得很長很長。
半途聽到吆喝的聲音,雲笙饞蟲上身,鬨著吃餛飩,林老爺子因著口忌,眼不見心不煩,便讓李目跟著。
那邊,雲笙已經麻利地自己跳下馬車。
隔著一條街道,國子監旁邊開著許多食肆,比如這家餛飩攤子,已經在這兒擺了十幾年,攤前逐隊成群,多為回頭客。
雲笙站到一名穿學子服的青年身後,聽對方熟練地點菜:“一碗鮮肉餛飩,多放點蝦皮和紫英。”
輪到雲笙,她也學著青年的口吻:“伯伯,我要一碗鮮肉小餛飩,多放蝦皮、紫英和芫荽!”她最愛吃芫荽了,這可是她為數不多愛吃的青菜。
又回頭問李目:“李目叔叔,你要吃什麼?”
李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的不餓,小姐自己吃就好了。”
雲笙不相信,自己這麼小的肚子都餓了,李目叔叔好大一隻,怎麼會不餓呢,想到李目愛吃自己送的紅燒排骨,於是幫他點了一份鮮肉大餛飩。
等待的間隙也不會無聊,雲笙找了一個空位置坐下,津津有味聽其他食客聊天。
最近京城裡的大事,莫過於眾藩王送世子入國子監讀書,有人說北冥王識時務者為俊傑,也有人說北冥王心狠手辣,不在意兒子死活。
主動送嫡子入京,說的好聽點是為了入國子監,難聽點,其實就是主動給皇帝送了個質子。
談話者語氣頗為不屑:“沒看到其他藩王送來的都是庶王子,唯獨北冥王送的是長子,還是身下唯一的嫡子。”
有人反駁:“北冥王世子是長公主所出,是皇上的親外甥,進京之後隻會更受重視。”
“長公主仙逝已久,這份情誼能否惠及小輩還說不準呢!”
聽著眾人的分析,不知怎的,雲笙覺得那位素未謀麵的北冥王世子有些可憐。
她想,如果爹爹把自己獨自送到一個地方,自己肯定會很生氣很生氣,而且是哄不好的那種。
那個北冥的小世子肯定也是這樣吧?
“嗬嗬,俗話說得好,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寄人籬下的生活,再好能好到哪裡去?”
那人搖搖頭,不再開口,而是招手和攤主要了一碗餛飩湯,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中,用餛飩湯灌滿自己的水壺,背著手優哉哉離去。
雲笙眨眨眼,這才看到了站在不遠處的小男孩。
他還是那副冷漠的樣子,嬰兒肥的小臉繃得緊緊的,隻是這次,冷漠中似乎摻雜了怒火,他死死盯著遠去的男人,嘴角露出嘲諷的弧度:“原來是個窮鬼。”
其他人接話:“可不是麼,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認識北冥王,認識北冥王世子呢!”
眾人哄堂大笑,於是雲笙看到小男孩也笑起來。
隻是這次,她卻覺得那個笑容不太好看。
好像下一秒就要哭似的。
想了想,雲笙還是無法坐視不理,她從座位上出溜下來,叭叭叭走到對方麵前,邀請道:“你要一起吃餛飩嗎?”
耳邊響起熟悉的聲音,牧嶼岑低下頭,與白騰騰熱氣後那張圓臉對上視線。
他一眼認出了對方。
畢竟這麼小的孩子,他隻在國子監見過一個。
“伯伯做的鮮肉餛飩很好吃,比幼學食堂的糖醋魚還要好吃。”雲笙眨著大眼睛,積極推薦。
可惜,牧嶼岑沒有吃過糖醋魚。
不僅如此,他還想起雲笙威脅自己的事情,直接扭過腦袋:“我才不吃臟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