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童年【二修】(1 / 2)

席格對自己的童年隻保留著片段的記憶。

他依稀記得那是個低矮、狹窄的小屋子,一個客廳,兩間臥室。廚房跟廁所蜷縮在一起,由於廚衛不分離,老舊的洗衣機上總是掛滿油汙,臟盤子堆滿了整個水槽,凝固的油脂跟黴菌漂浮在水麵上,色彩斑斕的一層。地板踩上去時吱呀作響,木質家具用了很多年,散發著一股潮濕的黴味。

時隔二十餘年,席格已不再記得養父母的臉,對曾經的家更是毫無印象,但他卻清晰的記得這股黴臭,那座肮臟、逼仄、潮濕的小房子,他人生的起點。

養父母並未給他太多的溫情和疼愛,大人們連自己的生活都過得一團糟,自然顧不上小孩。

在席格的印象中,這對男女都以折磨枕邊人為榮。他們三天兩頭為他不懂的事大吵大鬨,因為生活的雞毛蒜皮麵紅耳赤,哭鬨、叱罵、拳腳相加,都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

他們住在貧民區,門外有一條很長的土路,鐵質防護欄杆布滿鏽跡,是烏沉沉的暗紅色,好像乾涸的血跡。

六歲之前,他唯一的樂趣就是在小路上瘋跑,差點撞在路過司機的車輪上,後者擰著他的耳朵怒罵,養父點頭哈腰還倒賠錢,火大得很,直接讓他在門外罰站一夜,險些凍掉他的腳趾。此後他不得不放棄這項娛樂。

之後大多數空閒時間,他什麼也不乾,沒有玩具可玩,也沒有書讀,更沒有一起胡鬨的朋友。席格曾經用養父藏在電視機下麵的成人雜誌折飛機,被劈頭蓋臉一頓毒打後,最終連這個娛樂項目也失去了。但即使這樣乏味,小孩子也不會覺得無聊,他坐在欄杆上,眺望遠方,就覺得十分有趣。

席格記得,他坐在小閣樓的窗戶上,兩條腿從窗台伸出去,在半空中晃蕩。那好像是一個模糊的春天,又或者是剛剛來到的初夏。遠方微冷的寒風裹挾著水汽和花香,如母親的手般,溫柔地輕撫著他們的腿和臉頰,帶來一陣陣稀薄如宿霧般的寒冷。

彼時,席格看著遠方的景色,心裡冒出了一個想法:我要去很遠很遠的地方看看。

很遠很遠,具體有多遠?他不知道。

他從小就不算聰慧,對“遠”這個詞沒有太具體的概念,在六歲不到的他眼裡,“遠”也隻是幾條街的距離。

席格很快開始了他的第一次嘗試,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兒,僅僅是一味地走著,也不去記周圍的景色。走過半個城區之後,他被警察送回了家。養父母的責打並沒有讓他記住教訓,他一次又一次地離開狹小的公寓,去往他眼中的遠方,像狼一樣孤獨且固執。

他不害怕,這座小鎮從來沒有發生過命案,最多隻是失蹤。

離家出走的不良嗜好終結在六歲。因為六歲之後,他開始上學了。

學費全免的社區公立小學跟公寓一樣破破爛爛,座椅上結著一塊塊成年累月的黑褐色汙漬,用手一摸油膩膩的。

他還記得,教他數學的老師是個蓄著一把山羊胡的老頭,走路顫顫巍巍,一瘸一拐,高年級的學生們常嘲笑老師行走如同企鵝一樣滑稽。他很少教訓那些調皮的大孩子,隻是呼著氣將他們驅趕開。

那位儘職儘責的普通老師,會為席格的好成績表揚他,也會用滿是厚繭和老年斑的手,溫柔地撫摸席格的頭。

可與他在數學上的天賦截然相反,英文、體育和社會學習讓他頭疼。尤其是英文,在席格看來,它們跟數學處在兩個極端,累贅、含糊不清,難以理解。不能自洽。

他試圖用更準確和簡潔的語言來描述,但每當他開始說話,周圍人就會自動散開。英語老師一遍遍地教導他:用更簡單的詞,不要突然過渡,多用比喻,控製話題長度,給彆人說話的機會。

他改不了。久而久之,老師的耐心也被消耗殆儘,每當席格開口,英文老師就會用教鞭打他的頭,把他從講台和人群中心趕出去,“你說話太無聊了,這兒沒人有空聽你演講”。

同學們哄堂大笑,隻留席格一人默默被羞恥感熾烤。

雖然他的童年並不全是美好回憶,但如果以前所有,這就是他的人生,也不能稱之為不幸。

雖然他的養父母貧窮、粗暴、沒有耐心,並不溫柔,但他們並不是壞人,還給了他很多愛。

養母先後孕育了四個孩子,全部在十二歲之前早逝。多次生育徹底損傷了她的身體,她無法再生孩子,席格是她撿回來的第五個孩子。她很愛他。她給他烙油餅,縫襯衣,洗頭發,幫他把書包背好,還把他的小皮鞋擦得鋥亮。

養父是個鬱鬱不得誌的攝影師,他拍的最多的就是孩子。上一個孩子死後他不再拍攝照片了,而是打短工勉強糊口。養父是這個家庭中學曆最高的人,他上完了高中,教育孩子的唯一方式卻是打罵。但是當席格把滿分試卷遞給他的時候,他還是會欣喜地把席格抱起來,讓他坐在他的腿上。

在這個國家,生來像他一樣貧窮的孩子很多,他們大多數都有著相似的命運:潦草的出生、不溫柔的父母、窘迫的收入、糟糕的環境、孤獨的童年。他們就像長在下水道裡的野草,活得艱難卻生機勃勃。

倘若千萬人都在經曆相同的不幸,那麼這份不幸多多少少被稀釋了,孩子的無知和遲鈍有效保護了他們,加上時光如此迅疾,快到讓人連自己正在經曆痛苦都來不及覺察,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就這樣打著滾的長大了。

席格本以為自己如老師一次次強調的一般,“不聰明”。未來的他也沒辦法去做輕鬆的腦力工作,而是會跟所有相同出身的男孩一樣,會成為一個水手或碼頭工人,但他連這樣人生都沒能經曆,上學帶來的快樂如陽光下的肥皂泡,五彩斑斕,卻連一陣風都經不住。

究其原因,隻是因為,他來了。

就在一個平平無奇的下午。席格還記得那天的陽光,燦爛非常,明豔的光輝落在灰白的街道,照得一片淩亂的貧民區有了些顏色,不久前剛下過一場雨,路邊的野花含著一腔露水,莖葉在晚風中濕淋淋的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