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慘烈了。”詹姆斯·戈登穿著一件風衣,站在韋恩大廈的樓頂。
布魯斯閉口不言,裝出一副恐懼又憂心忡忡的模樣。他現在的身份不是蝙蝠俠,而是行事荒唐的花花公子,他應該一邊因為連環殺人犯在家族企業出沒而惶恐,一邊憂心此事嚴重損害韋恩集團的聲望。
不遠處,警察們正費心費力地把屍體卸下來。
這具屍體的腳踝處被金屬繩捆綁著,另一頭連著韋恩大廈的一百三十五層的窗戶欄杆,死者被倒吊著懸掛在韋恩集團的金屬字上,頭顱已經不翼而飛,脖頸處的斷口異常整齊,看起來像是被某種巨大的利器或者金屬機床切割出來的。
韋恩大樓並非第一案發現場,受害者在死後被凶手轉移到了這裡,因為死亡時間過久,體內的血液已經停止流動,隻在重力作用下從傷口緩慢地淌出,畫出一條顏色暗沉的、鐵鏽般的痕跡。看著像是浸透了暗紅色顏料的拖把在金屬字上拖過,精準地把“W”從正中間切開。
因為屍體和血跡的位置太高,從地麵看去更像是一塊模糊的汙漬。所以沒人發現韋恩大廈上有個新東西。
懸掛繩子的窗戶二十年前有幼童墜亡,後欄杆被封死,至今沒有打開過,連鎖頭都鏽成了廢鐵。為了保證現場完整,警方特地調來了警用直升機,他們將直升機懸停到固定位置,把屍體拉上來。
布魯斯靠近欄杆向下望去,那一行“Wayne”的金屬字被懸掛多年,經曆了無數風吹日曬,表麵已經積累了厚厚一層油膜狀的汙漬,但有幾個地方缺了一塊,顯得頗為光亮,應該是不久前有人在金屬字上爬過。
伯勞是從外部侵入實驗室的?
他正思考,警察終於把屍體拉了上來。死者是個成年白人男性,身高170cm左右,皮膚呈現出暗沉的古銅色。肌肉虯結,十分強壯。他死時穿著很普通的牛仔長褲和紅色T恤,一雙花哨且廉價的跑鞋,腰帶上掛著一串鑰匙。
屍體的左側手臂、胸膛和手背上有特殊圖案的紋身,是一隻攤開的手掌,掌心上漂浮著三張撲克牌:方塊J、梅花Q、小醜。
即便沒有頭顱,通過紋身,布魯斯也能確定他的身份。受害者名為富蘭克林·史賓杜,他是小醜幫成員。
小醜幫跟小醜本人有些關係,但關係不大。小醜一年大半時間都待在阿卡姆瘋人院,顯然不是個稱職的領頭人,他本人也並非簡單純粹的□□分子,對經營一個以他為名的組織不感興趣。他更願意在成功逃獄後找一堆烏合之眾給他打下手,等他不需要了直接一腳踢開。
對這種用完就扔且毫不遮掩的首領,還能保持忠誠的要麼是被小醜的名氣吸引的追隨者,或者他狗屁不通的犯罪哲學說服的信徒。這些人頭腦可能簡單,但四肢絕對發達。
就比如現在躺在這兒的富蘭克林·史賓杜先生,他在小醜身邊工作了六年,這時間可太少見了,甚至比哈莉·奎茵還要長。要知道小醜性情殘暴,經常隨便打死手下取樂,他竟然在小醜手下安穩工作了這麼久,不亞於與饑腸轆轆的猛虎相伴多年卻沒被咬死。
他正是憑借自己愚蠢的忠誠,才得以超越眾多籍籍無名的混混,成功在哥譚市打拚出了一個獨屬於自己的稱號,“絞肉機”。
布魯斯能快速判斷他的身份,是因為他跟這位絞肉機先生稱得上關係熟絡。當然是單方麵的。
作為小醜幫的最活躍的核心成員之一,蝙蝠俠沒少拿他來釣小醜這條大魚。
遺憾的是魚餌的保質期有點短,他七個月前跟著小醜炸毀了兩家孤兒院,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地點在臭名昭著的黑門監獄。不久前傳來消息,富蘭克林先生因為常年吸煙罹患舌癌,被送到哥譚市仁愛醫院保外就醫。
由於他病情嚴重,醫生打算將他的舌頭和下巴整個切下來,這個手術方案被凶手執行得非常好,切口乾淨整齊,病灶都被切除,就是人死了。
年輕的警察們帶著手套,在屍體上上下摸索,忽而喊了一聲,戈登局長趕忙熄了煙,走過去。隻見那警察從有扣子的褲子口袋裡掏出一張紙片。那紙片的形狀、大小和顏色戈登都很熟悉。
戈登捂著自己的額頭,呻·吟般地歎息一聲:“我的天哪,這隻瘋鳥沒有閒下來的時候嗎?”
他當然熟悉。隨著伯勞殺人案成了哥譚市媒體爭相報道的熱門頭條,作為故事中被高智商連環殺人犯耍著玩的警方,哥譚重案組連帶著戈登這個警察局長又被市民們戳脊梁骨了。
唯一不同的是,這次的明信片圖案並非雕像,而是繪畫。西班牙著名畫家弗朗西斯科·戈雅晚年的作品,《農神食子》。
明信片一角用紙膠帶貼了一朵顛茄花。花很新鮮,明顯摘下來不到一天。
戈登將證物袋中的明信片翻過來,背麵照例寫著一串數字和字母組成的密碼:
2520A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