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大聲叱罵了他幾句,又作勢要打他。賽西爾神父怕了,呐呐道:“至少讓他讀讀《聖經》。”
獄警同意了。賽西爾神父貼到禁閉室的鐵門前,一手按在門上,另一手在胸前劃著十字:“孩子,孩子,我知道你心裡的苦楚。不要害怕,祈禱吧!凡將自己交在主手裡的人,主都不會放鬆*。”
他打開送飯用的長方形小窗戶,將一本硬皮包裝的《聖經》塞了進來,然後鐵窗又關閉,賽西爾神父低聲說:“你必堅固,無所懼怕。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席格沒說話,他接過那本《聖經》,翻開它。書的內部被挖開了個長方形的空槽,裡麵放著一支幽綠色的針劑。
毒液。
賽西爾神父表麵上是個虔篤到愚蠢的神職人員,但他實際上是企鵝人的暗樁。他確實無薪,但他剛進瘋人院的大門時,企鵝人就開始供養他,他在瑞士銀行下的離岸賬戶每年被彙入超過80萬美元的巨款。
線人是一次性的,一旦暴露就會被拔除。企鵝人這一次也是下了血本。
席格從床墊上坐起,確信禁閉室沒有監控設備後,他深吸了一口氣,將毒液推進自己的靜脈。企鵝人想錯了,席格並非需要能撕開牆壁的力量,毒液的真正作用,是讓他像個健康的人一樣行動自如。
阿卡姆瘋人院內部的壓力比他想象得更重。
他靜靜地等了一會兒,毒液流過脈管,湧入他的身體,帶來全新的力量。
他的手腕如蛇一般從手銬中滑了出來,如果此時有彆人在旁邊,一定會被他肢體的柔軟程度所震撼。他的腳踝也故技重施,僅僅幾分鐘便重獲自由。
被送進禁閉室是他計劃的一環,阿卡姆瘋人院的單人囚室沒有遮擋視線的鐵門,隻有鐵質的柵欄和詞典厚的鋼化玻璃,獄警掃一眼就能看見囚犯在乾嘛,連洗澡上廁所這種隱私事都儘收眼底。能夠避開獄警監視的隻有禁閉室,在這搞小動作也不會很快被發現。
席格把手銬腳鐐踢到一邊,坐在床墊上,閉眼,張嘴,手指在下顎和舌頭之間摸了摸,摸到一根細線。
那根長長的鋼琴線十分結實,一頭拴在切牙上,另一頭延伸到喉嚨深處。他提著那根線往外拽,另一頭的東西很快穿過喉嚨,是一張折疊刀片。
他用食指和中指夾緊刀片,劃開自己的腹部,撕開一個手掌長度的傷口。鮮血噴湧而出,他把手伸進那個創口,在腹腔中掏了掏,拿出一個沾滿鮮血的密封袋。
阿卡姆瘋人院禁止囚犯和病人攜帶任何東西,每個人入院時都要搜身,但規定永遠跟不上那群思路廣闊的精神病。
小醜曾經跟席格詳細描述過,他是怎麼用牙膏和牆皮製作鑰匙,怎麼把各種工具藏在消化道的首端和末端,又怎麼把一疊刀片藏在舌頭下麵還能毫無破綻地講饒舌笑話。他曾經用細不可見的鋼琴線成功地把一把折疊鋼鋸帶進了阿卡姆,具體操作是將鋼琴線一頭拴在他的牙齒上,另一頭綁在鋸子上,再把鋸子吃下去,那疊鋼鋸讓他得了“誰帶進阿卡姆的東西體積最大”大賽第一名。
小醜玩過的把戲不止這些,以前阿卡姆瘋人院為了舒緩病人的情緒,曾提供過畫紙和蠟筆,他把這些蠟筆收集起來,加水團成團,再塞上一個布條。
那一年是哥譚市五十年來最冷的冬天,他把濕噠噠的蠟筆團放在窗台上,第二天那團蠟筆凍得比鐵還硬,他就拿著這個“蠟筆流星錘”襲擊警衛,沒有造成多少傷亡,但是非常有笑果。
院方把蠟筆換成了無法凍住的酒精蠟,正中小醜下懷,他把酒精蠟塗在電線上,成功引發劇烈燃燒和設備短路。他趁機逃跑,在路上殺了十三個人。後來阿卡姆瘋人院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蠟筆了,囚犯們也失去了繪畫這項娛樂。
小醜可怕並不僅僅因為他的瘋狂,大多數人會把他視為隻會撒潑的神經病而輕視他,可實際上他像狐狸一樣狡猾,又有比魔鬼更惡毒的智慧,否則可沒法在遍地仇人的哥譚安然無恙地活這麼多年。
席格被小醜傷害過,這是事實。
他在小醜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乃至他本人都由小醜一手塑造,這也是事實。
這個厚塑料袋隻有巴掌大小,包裹著刀片、鐵絲、釘子、萬能開鎖片、一張磁卡、一小股550繩、超小型指南針、幾個金屬片和一包亂糟糟的電子零件。都是他在被捕前一天藏在腹腔中的。
正常人把異物藏在肚子裡這麼久,早就因為感染、炎症和臟器損傷而休克,但是席格不會。他隻是會疼。
難怪警察在他的血液中檢測出了超量止痛劑成分,這麼大的東西在體內時時滑動,不吃止痛藥的話他早就活活痛死了。
席格喘了口氣,從密封袋裡掏出縫合線與魚鉤形的縫合針,摸黑把肚子上的傷口一針一針縫上,然後把拘束服的末端撕成布條來包紮。在完全不打麻藥的情況下清創縫合,劇痛讓他的額頭上掛滿了細密的冷汗。
這個身體已經不會再經曆死亡,可還是能感受到疼痛。
密封袋裡的東西不多,但足夠他卸下審訊室上方通風管道的鐵柵欄,那通風口呈長方形,長寬僅有30和35厘米,根本不是一個成年男人能鑽進去的尺寸。但這難不倒他。
隻是最後,還有一件事。
席格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舉起雙手,撫過臉上那猙獰如蜈蚣的三道傷疤,隻見皮肉的深處湧動,豁開的皮瓣像花朵一樣合攏,變成一條粉紅色的線。線的顏色越來越淡,最後徹底消失。
當他的手放下時,那張臉已然光潔如新,連帶著還未愈合的燒傷也消失不見。布魯斯的判斷沒有錯,他確實是個好看,且耐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