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無涯以聞人約的“遺書”為綱,理案卷、查縣誌,一夜未眠。
經過這一通忙碌,樂無涯總算明白了,為何聞人約會認為明秀才是冤枉的。
……
明秀才,大名明相照,字守約,今年二十五歲,家世平平,父親有一門修補家具的手藝,全家均是匠籍。
在天定二十年的郡試裡,明相照中了秀才,在本地童生中排名第一。
眼看鄉試將近、有了魚躍龍門的機會,他的父親因受征召,上京去做輪班匠,不幸在返程路上感染風寒,在距離家裡不過十五裡的地方病逝,屍身被同鄉帶回了家來。
痛哭一場後,明相照便在家守孝讀書,等待三年後再考。
這番經曆,和聞人約倒是有些相似。
不過,這二人的性情可謂截然相反。
與性格和順的聞人約不同,明秀才天然生了一副邦邦硬的臭脾氣,脾氣火爆,為人刻薄,在學堂中就時常與人爭執,人緣在同齡人中甚是一般。
這些在案卷上也明明白白寫出來了,明相照其人是“驕橫淩人,言必咄咄”。
他之所以鑄下所謂“謀反大罪”,是有一段前情的。
本朝規定,婦女不可獨自上堂控告,若有冤屈,隻能委托族中男子或是請狀師來訴。
明父死後,其母闞氏便接替了丈夫的活計,但因為年紀大了,隻能做些不出力的雜活。
有些無依無靠的孤女寡婦,或是與鄰裡有了齟齬,或是和宗族有了嫌隙,實在找不到近親的男子替自己狀告,請狀師又實在太貴,便找到明母,送些米麵銀錢,托明秀才替她們寫狀紙、打官司。
在明相照的謀逆案裡,主筆師爺挺明顯地用了春秋筆法,臟了明相照一把,大意是說,此人自恃秀才身份,放不下身段找活做,又不好意思天天吃白飯,想給家裡賺些體己,母親又來請托,他才順水推舟地應下,因此,這是個刁懶饞滑、擅長鑽營之輩。
樂無涯在監獄裡與明相照有一麵之緣。
他著實是個相貌堂堂的好青年,若是洗洗乾淨,走在街上,會是個器宇軒昂、英俊瀟灑的書生,渾然一身英雄氣。
這個年輕人,或許真有幾分私心,但為生活所迫絕不是錯;他替人伸張正義,也未必是隻圖銀錢。
因為,據樂無涯連夜翻出來的十幾份狀紙來看,他全都是在老老實實地替弱者打官司。
不過,從狀紙上的用詞來看,他也的確是口無遮攔,飛揚無度,常有抨擊官府不公的言辭。
……的確是很惹官府討厭的,又打不得、罵不得的“臭書生”。
畢竟他已不是白身,才華又不俗,將來極有可能飛黃騰達,前途無限,招惹不得。
無法,官府隻得捏著鼻子,忍了下來。
當然,案卷裡不是這麼寫的。
案卷隻提到,此書生恃才傲物,跋扈慣了,為又常發驚人之語,官府念其生員身份,以禮相待,孰料他不思天恩,竟在家私藏違禁書籍。
但在聞人約的“遺書”裡,提及了一件案卷半字未提的事情。
半年前,聞人約剛剛走馬上任,明相照代他母親的好友蘇嬸子上訴,鬨出了一通大官司。
蘇嬸子早年喪夫守寡,一力拉扯幼子常小虎長大。
常小虎身體先天不足,體弱多病,所幸腦子不壞,自學了一手好算盤。
為貼補家用,他和蘇嬸子輾轉通過常父的二表弟葛二子,打算去南亭縣西郊的小福煤礦上做個記賬學徒,三月出師後,便可到礦上賬房做事。
蘇嬸子為此從牙縫裡擠出錢來,交了束脩,依依不舍地送走了兒子。
常小虎自此一去不回。
蘇嬸子擔心兒子身體,曾經包著一包袱常小虎常吃的藥,挪著小腳前去探望。
但煤礦對外封閉,消息不通,蘇嬸子隻好把藥和一些乾糧交到看門的漢子手裡,千叮萬囑要交到小虎手上後,才怯怯離開。
蘇嬸子再次見到小虎,是在一場暴雨之後。
他的屍身從河流上遊被衝下來,卡在了一處岩石上,被早起釣魚的鄉民發現。
蘇嬸子得了訊,踉蹌著奔來,遠遠看到麵目浮腫的兒子,大叫一聲,便昏了過去。
他遍身是傷,青紅交加,腦袋更是鮮血淋漓,慘狀非常。
醒來的蘇嬸子越想越不對:兒子分明是去礦上學做賬房,怎會被打成這樣?
她扭住當初引薦她兒子去礦上的二表弟不放,要拉他去見官,無奈她勢單力孤,上不得堂,才想到了明相照的母親闞氏。
蘇嬸子半夜哭求上門,明秀才聽她說完事件的前因後果後,義憤填膺,連夜怒寫一封狀紙,第二日便遞交到了衙門。
這並不是聞人約任上第一次遇到人命官司,但他從來都是謹慎以待,不敢懈怠。
二表弟葛二子是本地一個破落戶,本就是個遊手好閒的人,練得一身老油子氣,剛一上堂就大呼冤枉,哭聲震天,比欲哭無淚的蘇嬸子看上去還悲戚些。
據他所稱,他隻不過是做了個中間人,壓根不知常小虎在礦上出了什麼事,無辜得仿若一朵天山雪蓮。
聞人約傳小福煤礦的主事人過堂。
那人倒是個斯文人,言之鑿鑿地說,前天大雨傾盆,常小虎怕是沒看清路,不慎失足落水,至於他腦袋上的傷,極有可能是磕碰所致,身上的傷痕,也應是被水中樹枝劃傷。
本縣仵作交上來的驗屍結果,也給了一個“身體為枝、石所傷,乃失足溺水而死”的結論。
事態至此,蘇嬸子已然有些灰心,誰想明相照絲毫不退。
他說,曾聽看過常小虎屍體的人議論起,他身上傷口極深,像是被鞭撻過。
哪裡有樹枝能劃出鞭痕的道理?
仵作對答如流,說常小虎的屍身在汙臟的水中泡了一夜,再加上夏日氣溫高,傷口浮腫潰爛,鄉民不懂,胡亂猜測而已,明相照又不曾親眼見到屍身,聽風就是雨,此話豈可當真?
聞人約親自去探看了屍身,可惜他並不通仵作之理,看來看去,覺得那些傷似是鞭傷,又似是潰爛。
但他意外發現,在常小虎僅有的幾塊好皮肉上,竟有舊傷的棍棒痕跡。
而且,常小虎皮膚粗糙,手指上滿是繭子,指甲蓋裡雖然積血甚多,但隱約可見煤黑色,不像是在乾打算盤之類的精細活。
聞人約暗暗記住這些疑點,並不明說,隻拿常小虎身上的舊傷來問仵作。
仵作對此態度漠然,說有可能是母親過往管教兒子時打傷的。
聞言,蘇嬸子頓時嚎啕大哭,說是兒子自小孱弱,她生怕他早夭,一直精心照顧,兒子又懂事聽話,自打他從自己肚子裡爬出來,自己一指頭都沒動過他!
明相照更是勃然大怒,和仵作當場爭執了起來。
兩方各有道理,互不相讓。
聞人約傳令退堂。
他雖是直且呆,卻並不傻。
聞人約父親從商,他與一些商人打過交道,知道有不少礦主心黑如煤炭,恨不得連骨帶皮地把礦工榨出血和油來。
因此,他懷疑常小虎進煤礦,根本沒被安排去打算盤,而是直接被送去做了礦工。
聞人約將常小虎屍身暫時停在本地義莊中,傳了礦上的賬房,親自帶他進入後,指著五具裹著屍布的屍身,對他道:“先生,常小虎既是在礦上當過學徒,你必是認得。哪個是常小虎,請你指認了來。”
可惜,對方也不愚蠢。
聞人約在遺書中寫道:“方傳入內,見了一具屍首,賬房便倒地暈厥,說是受了驚嚇,不敢再看。”
樂無涯讀到此處,想到聞人約那張臉上露出無奈神情,不禁莞爾。
聞人約還是太好性兒了。
換他來,他有一百種方法讓這個賬房垂死病中驚坐起。
而且,聞人約犯了大忌諱——他擔心蘇嬸子乍然失子,壞了身體,便請蘇嬸子回家休息了,還沒叫人跟著。
果不其然,第二天再升堂時,蘇嬸子就神態有異,窩在一邊,悶悶地不吭聲了。
聞人約提審礦工頭子,又點了幾名礦工,一起押解到衙。
大家眾口一詞,都說見過常小虎,這個孱弱的小子偶爾會來礦上轉一轉,人還挺熱心,會來幫他們搭把手,因為聽他們說下礦更賺錢些,還好奇地跟著他們下了兩回礦。
聞人約覺得很不對勁。
常小虎身體不好,想要多掙些錢無可厚非,可自己的身體壓根不適合做重體力活兒,他自己難道不清楚麼?
但蘇嬸子居然含淚認下了,說兒子的確從小就熱心腸,小時候偶爾頑皮,自己也曾使棍棒打過他,上次不說,是因為她上了年紀,記錯了。
她顛三倒四地說了許多,話裡話外的意思,是她不告了。
原告一撤訴,又無實證證明是他殺,案子不得不結。
這沒頭沒尾的一樁案子,叫聞人約這樣性子的人都不免憋悶。
氣性極大的明相照更是軸勁大犯,把讀書的事情都放下了,隔三岔五跑去打探煤礦的事情。
誰想,大概三四個月後,明秀才突然被一個小混混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