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獻禮 他當然愛死這個城市。(1 / 2)

【沒有什麼是比笑容更具有感染力的。】

今天應該是專屬於他的舞台。

所以當那個女孩被人群推搡至台前,成功吸引了全場注意力時,傑羅姆承認,他的內心此刻不爽至極。於是他當然毫不猶豫地掏出了槍,對準了這小賤人的額頭。

傑羅姆已經預料到了後麵將會發生的一切,這個愚蠢的小女孩兒會開始尖叫,眼神飽含驚恐失措,然後砰——一聲,她倒下,他狂笑,這個小小的插曲告終,他重新回到他的舞台。

然而這女孩好似完全不知道麵前情況的嚴峻,她隻是迷茫,隱隱帶著一點點意味不明的興奮。傑羅姆熟悉這種眼神,當他初次站在馬戲團的舞台上時表演著萬箭攢心時,也是如此。

“拜托,老大,我僅是個異鄉人。初來乍到,一無所知,還請饒恕。”眼前的女孩微仰著頭,像是一隻狡黠的貓,撒起嬌來也是一股挑釁,卻不過分。

好吧,都是拖延時間,她也不錯。畢竟這點細微的發現足以讓他好奇:這位小姐,不是高官富紳,不是黑街混混,隻是一個普通的哥譚市民,麵對生死之間,她要怎麼做呢?

那群道貌岸然的警察,會因為她而行動嗎?既然她選擇了另一條路徑,那麼最好給他留點驚喜。

於是傑羅姆抬眼看著這位女孩兒在他麵前展露她那拙劣的演技,笨拙的肢體動作,還有浮誇的台詞,就像是一個拿錯劇本的龍套演員。

小姐,這裡是哥譚犯罪現場,不是百老彙劇院,請彆再念著那些莎士比亞、薩特、歐裡皮得斯的台詞了,真讓人倒胃口。

老天,他真的無力吐槽,即使是他最初上台時的表現,都沒有這位小姐糟糕。慶幸她沒有生在馬戲團吧,不然他想她遭受的毒打絕不會比他少。

唯一可圈可點的隻有她所表現出的信念感,這是她的天賦,她具有感染力。

眼見她的臉上展現出如他身側信徒一般狂熱著迷,惟妙惟俏的舉止,他不知道她有沒有成功騙倒她自己,但他如果不是因為看過太多類似的神情,他會上鉤。

當然,他還是毫不留情地戳穿了她。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笨蛋小姐,你的表演真的不太行啊。不然還是讓他作為頂級喜劇演員,給她展現一下真正的演技吧。

傑羅姆顛了顛手中的左輪手槍,確定了子彈位置。他湊近她的身側,按下了扳機,預備與她開一個惡意的玩笑。去死吧,笨蛋小姐。

於是傑羅姆看見這位小姐定定地望著他,笑了,笑得遊戲人間。

嗯唔……美味,他喜歡她的眼神。

她既不像詹姆斯·戈登一樣鎮定自若,也不像布魯斯·韋恩一樣慌亂天真。她隻是一隻介於兩者之間搖擺不定的羔羊,在迷茫間掙紮,在慌亂中冷靜。好人,壞人,站在死神的麵前,你會選擇哪一邊?

但是她好像一眼可以看穿他。當她的指尖輕輕觸碰到他臉頰的傷痕時,傑羅姆身體一顫,手足無措,這一切發生得太猝不及防,他沒有想過她會如此膽大。

“你疼嗎?”

從來沒有人問過他這個問題。誠如那個瞎子老頭給的誇獎,他應是哥譚的噩夢,猙獰的傷疤算什麼?它隻不過是相得益彰,一份道具,一份裝飾,一份混亂,一份……不得體。

夠了!世人皆應為此恐懼不已,這就夠了!他雖然不喜歡它們,但是他欣然接受。你看,隔著這些腐爛無感的表皮,他將世界看得更清晰。

可望著那些舊疤痕,她的眼內卻盛滿了坦然又愚蠢的憐憫。這不是臨死前的無謂掙紮,企圖喚起他內心不存在的良知,這僅僅隻是一份單純的好奇和善意,好像是從天堂而來,渡化眾生。

傑羅姆沒想到,怎麼會有人那麼天真呢?死到臨頭,竟然內心還想要同情一個罪犯,甚至是即將殺了她的劊子手?這著實令他感到好笑,背後卻爬滿了荊棘。在哥譚,這著實稀奇,稀奇到他全身不適。

他並不擅長處理這些莫名的情緒。

那一刻,他是真的想讓她就此閉眼。這樣他就不用去麵對這些瑣事。但不知為何,有道聲音從他心底傳來,它反複著催眠著他。傑羅姆,你應該留下她。傑羅姆,你應該留下她。不然你會後悔的。

於是他還是放過了她。

當眼前的女孩說出她的名字時,他承認,他有一瞬間的失神。Lily,他已經很久沒有聽見這個詞彙了。眼前的她確實就如一朵純潔聖輝的百合花,這讓傑羅姆下意識握了握手中不存在的百合花瓣。

傑羅姆想起了七歲那年,他那瞎子老爹(當時他還不知道他是他的父親),曾經唯一對他好的人,給他了一袋牛皮紙包裹的黑色花籽。

他說,這是百合,萊拉最喜歡的花。傑羅姆,聖誕節快到了,你要試著種一棵嗎?我想萊拉會很高興收到這份禮物的。

他被這個提議說動了。於是他從河底挖來淤泥,裝進他珍藏的草莓罐頭瓶裡,將花籽埋入其中。這個已經有點生鏽的紅黑色小罐子,是去年生日時萊拉回來時帶給他的禮物。

傑羅姆還記得那天的雪下得大極了,萊拉的睫毛上沾著冰晶,臉頰被凍得通紅。她衝傑羅麥露出一個心疼溫柔的笑,對他們輕聲說著抱歉,將懷裡的草莓罐頭塞至他的手心,然後她拉著情夫的手,毫不留情地轉身離去。

車門被關上的那一刻,傑羅麥瞬間收斂了臉上的乖巧,冷笑著將手中的罐頭扔給角落裡的弟弟。他說:你吃吧,我討厭草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