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的罪犯瘋子在夢中喃喃囈語,甜心,你總不會離開我吧?】
傍晚,街上霧氣彌漫,人群聚集在那輛砸得變形的車頂旁,好奇地湊近打量著傑羅姆·瓦勒斯卡僵硬的屍體,竊竊私語,議論紛紛。
“真沒想到會看到這一幕。”
“絕對是死了吧。”
“真的嗎?這個瘋子不會再複活吧?”
“天呐,哥譚……”
沒多久後,警局剩餘的警員趕到了現場。他們驅散了圍觀的市民,匆匆將整條街都拉起了警戒線封條,將剩餘跟風鬨事的混混們一網打儘。
林荔已經忘記了自己在這裡待了多久。她隻是癱坐在地上,雙目失神,遲來的恐懼感交織著眼前畫麵突如其來的衝擊,她陷入了自己古早又紊亂的回憶。
她的任務結束了,她無需再偽裝。剝開麵對新聞現場的諸般遊刃有餘,她隻剩下麵對死亡的手足無措。
這並不是她第一次在任務現場看見死人,或者是人死,但每每撞見,她那最後一點沒有用的憐憫心就會在事後從角落裡探頭,發芽,滋長成一棵通天塔。
她罪孽深重。
直至一位女警員靠近她蹲下,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滿臉擔憂地問著:“你還好吧?小姐?”
“嗯,我沒有事。”林荔向她展現出自己標準的甜笑,借著她的臂力站了起來,雙腿發麻。
“謝謝你。不過我想請問一下,哥譚公報在哪個區域?”她摸摸鼻子,聲音軟軟的,有點不好意思地問,“我好像有點迷路。”
“我們載你一程吧。”那位好心的女警員扶著她,善意地提議道。
話音剛落,一個清脆的手銬聲從她的手腕處傳來。林荔扭頭向身側看去,是詹姆斯·戈登,他一臉嚴肅地盯著她,眼中滿是不信任的敵意,“抱歉,Lily 小姐,你不能就這麼回去。”
好吧,兜兜轉轉,她還是被押上了警車。
在車上,林荔探頭看著窗外,一路上暗暗記下各個地標,不斷拚湊組合,在腦海裡繪製著眼前這個陌生城市的地圖。隻是她殊不知,這又接著給眼前的警探留下並加深了她是慣犯的不良印象。
此時她還在樂觀地想,比起她現在既連住所都不清楚,又身無分文的境遇,今晚去警局裡湊合睡一晚也不一定是一件糟事。
林荔很快便被帶到了哥譚警局的審訊室裡。
她感到萬幸,他們沒有把她和剩下被抓起來的罪犯一起關進小鐵窗隔間。她今天已經演夠了,實在沒有精力再去應付那一群精神病。
雖然這裡是哥譚,警局也不見得就乾淨到哪裡去,而且記者與條子之間一向是兩層皮的關係——表麵笑嘻嘻,背地恨兮兮。
但比起和罪犯們打交道,警察的安全度還是高一些,也更讓人放鬆——至少她不需要動手,他們應該也不會對她冒然下手。
審訊室的燈光打到林荔臉上,使她下意識眯起眼。
“如你所見,Lily 小姐,我還是希望你能解釋一下今日為什麼出現在現場。”麵前的詹姆斯·戈登還是萬年不變的嚴肅表情。
好啦,現在球傳到了她的手上,就看她怎麼接了。
林荔的腦子裡快速運作。她目前有三種說辭,不知眼前這位不苟言笑的正義警探願意相信哪一套呢?
一、她在舞台上對傑羅姆·瓦勒斯卡的那一套荒謬大實話:她是仙女,是異次元穿梭啦!
戈登警長,你看,她從紐約這個不存在的城市而來,對哥譚市一無所知。接著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出現在這裡……她隻是被莫名其妙的人群擠到了台前,然後劇情就這樣子順水推舟地發展下去啦!
二、她今日對自己目前身份掌握現狀的總結:英勇小荔,不怕困難!所以今天她來替岌岌可危的哥譚新聞業送人頭,呸,送頭條!
警探大人,她就是一個臨時性充當主持人替廣播台跑腿的兢兢業業小記者,迫於即將未知的失業壓力到危險現場跑新聞,希望能挽救一下自己岌岌可危的事業,不必被餓死。
三、給他一個哥譚土著市民合理常態化湊熱鬨借口:生活太無聊,人類要發瘋!她是笨蛋,所以要上台去送死,泡最帥最狠的罪犯!
怎麼了?詹姆斯·戈登!難道你不覺得傑羅姆·瓦勒斯卡,疑似未來醜爺的前超級大反派,是個獵豔場上超級棒的選擇嗎?
腦補著詹姆斯·戈登聽完著以上三種解釋後,那張鐵青的臉龐上即將浮現如雕塑刀刻過般的倔強抬頭紋,能夾死著審訊室裡所有的飛蟲,林荔便忍不住笑出聲來。
然而看著眼前警探的臉又黑了幾分,她識時務地收斂起來,正襟危坐,擺出一副專業人士的成熟模樣。
“警探先生,你看,這是我的工作證。今日趕往現場,當然是出於飯碗原因。”
林荔雙手恭敬地遞上了風衣口袋裡的證件,態度良好,“如果有必要的話,你還可以打電話聯係廣播台的人確認一下。額……假如這個點他們還沒下班的話。”
這樣就夠了吧?
她眼巴巴地望著眼前的警探,接著突然想起了什麼,“對了,戈登警探,你那麼神通廣大,額……那你能查一下……我家住哪嗎?”
然而詹姆斯·戈登隻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抿緊唇角,大步走出了審訊室。接著她便被扔進了 GCPD 大廳內的拘留牢房裡。
靠,一群武斷的自大狂,這一點從她手上戴著的這副鐵鏈便可知。眼前的這些警察,他們從來隻會相信他們調查的結果,蠢貨一堆,廢物,垃圾。
環顧四周鐵欄,林荔忍不住破口大罵。最後,她還是隨遇而安地選擇認命:找了一個還算乾淨的角落,沒有理會隔壁鐵籠裡一群神經病莫名其妙的起哄戲謔,倒頭就睡。
在迷離的睡意間,林荔昏昏沉沉,直墮公寓內未完的夢魘。
盛夏,無儘的盛夏,雙塔橋陰影密布,蒸汽輪的啼鳴如機械鴉。她站在河畔邊,牽著麵目模糊的小男孩。
他將隨處可見的百日菊塞入她的手心,親熱地觸碰她的指尖,她卻感受到他冰冷的體溫,如寒冬刺骨。
火車呼嘯而過。濕潤的暖風吹來枯葉,覆蓋著他的五官,喉腔混著含糊不清的發音,他固執地說:“Lily,你不會離開我吧?Lily,你真的不會離開我吧?Lily,Lily?”
可她說不出話來,她的答複被火車碾過鐵軌時一起粉碎,徒留雪白的緘默。她隻能點點頭,可這弧度幾近於靜止。
於是,枯葉從他的臉上一片片落下,暗紅鮮血混著褐黑泥濘,軟白肥胖的蛆蟲在臉頰發爛流膿的傷口上蠕動,雙眸黯淡,眉眼依稀可見。
她終於看清了他的臉,傑羅姆·瓦勒斯卡,是那個死去的年輕瘋子。她忍不住後退了兩步,捂嘴作嘔。
可眼前的紅發青年還是在微笑,他輕輕地笑著,喉腔發出低低的聲音,那雙玻璃珠般青灰色的瞳孔深處好似有無限眷戀與溫柔,他說著:
“親愛的,再見。”
有雨滴落在了她的手背上,她下意識垂眸,卻望見一把精致的雕花匕首,血淋淋地插在他的心口。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