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8 複仇之役(1 / 2)

日神的森林 嶼君禪 2590 字 8個月前

報複是衝動之舉,正義複仇。——塞繆爾·約翰遜

這一切開始於2016年12月27日。那是一個溫暖冬日的午後,午休起床鈴響起,窗邊的同學拉開灰藍色的厚重的窗簾,陽光湧進來,趴在桌子上的同學們陸陸續續直起身子,伸個懶腰或者發一會兒呆,一切都那麼靜謐美好,誰也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我那時在做什麼呢?記不清了,也許是目光追隨著不知道誰扔出的紙飛機在教室上空盤旋,也許是在聽前桌兩人的日常爭吵,也許我隻是在研究窗簾上的小抄和簡筆畫。

突然幾個男生猛地推開門進來,吵吵鬨鬨地簇擁著兩人進了盥洗室,拿著掃把杆子就衝了出去,剛出教室門預備鈴就響了,他們隻得悻悻地回來。

我們對此都很好奇,有個進來的男生座位離我比較近,從他那邊了解到,是因為中午我們班黃越軒和方櫻傑在逃午休踢球,突然初二20多個男生跑過來搶足球門,兩人當然不讓,於是打了起來,隻可惜雙方人數懸殊,方櫻傑被打傷,耳朵後麵有一條10cm的血痕。屈辱丟了足球場還打架輸了,兩人就隻能回來搖人,結果就上課了。這是目前所知的全部,也是經過數次傳播後的版本。

下午的那節英語課,全班都不安分,中午發生的一切順著紙條和竊竊私語迅速傳遍全班。英語課下課,大家一致認為,要複仇!這個班級在我記憶裡第一次凝聚在了一起,那些追星團體、趕作業小組、偷偷打遊戲的一個個小部門都不存在了,大家有了共同的目標。

要複仇!要讓他們付出代價!!讓他們也流血!!!

彆看黃方二人在班上男生中是眾星捧月的地位,在年級“大哥”麵前,最多算是小跟班。年級裡有兩個大哥,是隔壁七班的孫記垣和十班的樸思倫。前者屬於學院派的,手下小弟大多是一些成績較好但是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學習的男生,一般就在學校裡一起起哄一兩個女生或者中午一起逃無休打球或者打遊戲;後者是社會派的,更類似於小混混,有傳聞說他們在小學時收過保護費,但無從證實,他們就是那些不寫作業成績墊底天天不知道在做什麼的一派。雖然我們一個年級似乎有兩個頭目,但他們並非競爭關係,也沒有利益和地盤衝突,一般都是互幫互助,兩個大哥經常一起逃課打籃球,也都是住校生,關係很好。

黃越軒和方櫻傑兩人當然是屬於倫哥手下的,說白了就是通常跟在隊尾跑的小嘍囉;不過話說回來,黃越軒跟孫哥又是小學同學,因此私交很好。兩人被初二男生以多欺少的事情很快就傳到兩位大哥耳朵裡。

倫哥當即拍案而起:打!明天就打回去!!!他們一幫人平日裡都無所事事,恨不得能夠發生什麼“不尋常”的事情來充實他們的生活。孫哥那裡比較謹慎,他表示會安排幾個小弟放哨,看有無老師靠近,並且會派人纏住保安。

放學回家後,一向隻有人水群或者發網圖的班級地下群(沒有老師的那個)熱鬨了起來。黃越軒說,孫哥靠著自己的人脈查出,打人那群學弟為首的是初二7班的杜誠,已經想辦法聯係上了,明天中午12:30約出來到一樓小廣場上。後續事情應該是他們小群裡討論的,班級群裡隻有大家複仇的呼聲。我們都挺好奇和期待明天中午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