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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元承行”掛招牌的日子。
趙毓找了人把新雕刻好的匾額直接吊到敦煌會館的四麵八角樓上。大匾是黑色的底,金漆的大字,在雪後的朝陽下,“元承行”三個字光芒萬丈、瑞彩千條,竟然有一種睥睨天下、傲視群雄之感。
薛宣平端了一碗溫熱的麥粒做的甜胚子,站在院子中,抬頭仰望,——差點瞎了眼。
這塊匾上的字不知道出自哪位不世出的書法大家?
曠世奇珍,真是曠世奇珍。
這幅字與現存世的名家書法都不太一樣,但凡有一絲眼力的人都能發現,寫字的人必然是書法、劍道皆臻入化境。
書法、劍道。
世人任意修其一到如此地步已經是極大成就,而此人竟可以把兩樣同時修煉到此種境地,並且融會貫通,簡直就是亙古罕見。
更令人費解的是,如此大家居然沒有煊赫姓名流傳於世!
難道,此位已經能堪破虛妄到本可以名垂青史卻默默無聞也安之若素?世間當真有此種淡泊明誌的隱士高人?
如此高人為什麼來給趙毓寫牌匾?
難道,……,因為大量的銀錢?
如今的趙毓,彆的也許欠缺,這白銀是唯獨不欠缺的。如此高人都能為充滿了銅臭氣味的元承行寫牌匾,不是因為白銀鑄就,還是因為什麼?
薛宣平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如此深刻的意識到——有錢能使磨推鬼!
他歎了口氣,把手中的甜胚子吃完。
今天元承行還有家宴。不管怎麼說,畢竟是新招牌開張,酒肉是避免不了的,隻是出乎意外的冷清。
一張大的八仙桌上,吃食琳琅滿目,隻是坐著的人,隻有他薛宣平,趙毓,還有趙毓的小白臉。
聞著滿桌的三牲五鼎,薛宣平竟然無端打了一個高處不勝寒的寒顫。如今的元承行既不是西北道,也不是十三行。它不是商道領袖,僅僅執牛耳,如果說白銀是一個國度,那麼元承行幾乎可以說是以一己之力打造了整片江山。所以,作為它的主人,趙毓活的就算再荒|淫無度,再多的酒池肉林,似乎也沒有什麼好苛責的。
隻是,……哎。
還是那句話,有錢能使磨推鬼!
老趙這個人邪性,找的小白臉真是又俊又殷勤。不說彆的,就他們吃飯這麼一會兒的功夫,那個小白臉就沒乾彆的,隻給老趙忙活了。他為趙毓把魚剔骨,把蝦剝殼,甚至連醉蟹都用黃金小鉗子敲開,將蟹黃和蟹肉一點點挖出來,放在趙毓的麵前的小碟子當中。——就差直接喂飯了。
還有。
那三個價比黃金的西疆蜜瓜,全部被這個小白臉像切倭瓜一樣切開,去瓤,隻剜出中間最甜的部分再滴加蜂蜜給老趙吃完飯清口。
這個小白臉一點都沒有伺候男人斯文掃地的窘迫,反而做起這種事情來極認真,興趣十足,並且甘之若飴。
簡直就是,……!?!
一般說來,相貌好的人都傲,即使命薄如紙,也心比天高。
薛宣平在青樓有相好,後來看老趙這個架勢,他也跑去南館喝了幾頓花酒。雍京最好的南館是觀止樓,那裡麵的小倌有出身好的,最近剛紅一個就是,叫什麼佩玉的,是一個被抄家的小官的兒子。薛宣平如今也是雍京城有名有姓的人物,一張元承行的小額彙票就能換紅倌人一晚上,隻是,老薛自己心裡沒過這個坎,他隻是點了佩玉的局,讓他過來陪他喝幾口酒。
佩玉那張臉隻是清秀,要說俊,那是拍馬也趕不上趙毓這個小白臉,並且性子也差了許多。都不要說殷勤不殷勤了,就算陪酒,也是一副紆尊降貴的樣子,似乎,他清高,他冷傲,他能坐在老薛這種大豪客身旁已經是施舍。
薛宣平不懂這行生意的門道,隻是覺得自己的銀子花的不順暢,可是,人家佩玉自有大批火山孝子,捧著大筆的銀子想要親近親近那塊冰坨。
“老薛,你今天怎麼吃這麼少?”趙毓自己吃的時候,還不忘招呼他,“你嘗嘗這魚,這是正經的鏡泊湖白魚,從關外用冰塊封凍運進來的,味道還挺鮮嫩的。”說完,他還給小白臉也夾了一筷子,“你也彆給我忙活了,自己也吃點東西。”
文湛,“我一會兒吃。你今早就沒吃飯,現在胃裡一定很空,這些東西不能涼,涼了燒心。”
說著,他頭也不抬,開始仔細剝橘子的硬絲。
這次文湛換了銀針,一根一根,一點一點,仔細將橘子肉中的硬絲剔除。這是精細活,沒有心思,沒有定力,肯定做不來。
薛宣平終於忍不住,“小哥,這個不用剝,這個是藥材,可以清熱去火。”
文湛看了他一眼,“他不愛吃,嫌苦。”
“……”
薛宣平心中暗自歎氣。
這個小白臉看著像是好人家的兒子,他究竟欠了老趙多少錢,才能心甘情願的把人伺候的這麼熨帖?
吃完飯,趙毓留在元承行看賬簿。
如今元承行連接著雍京,甚至是大鄭全境內幾乎所有的錢莊票號,他們為這些同行(呃,勉強算是同行吧,其實已經是下屬分支了)供彙票,這就好像大河向流域內的分叉直流供水一樣,如果沒有他們,這些“同行”頃刻就會如同十三行一般,關門歇業。
不過,永嘉章春秋的確是人物。
十三行斷肢求生,到底是真的求生了。他們幾乎是全須全尾的退回江南,除了招牌灰飛煙滅之外,命還在。餘下那些沒退走的,那可真說不準。不說彆的,如今已經過到明麵上的就是徽州幾家銀莊、兩淮的幾位豪商礦押寶銀價暴漲,他們究竟什麼灰飛煙滅,究竟還有什麼保留了下來,也許隻有天知道了。
趙毓給文湛端了一碗三炮台,“我給你另外加了幾顆紅棗,你嘗嘗味道。”
“戶部過來的那些賬房還好用吧。”文湛接過來三才碗,輕輕呷了一口,“真甜。”
“好用。”趙毓點頭,“他們練就的是童子功,算盤打的紮實,比我強太多了,當年老崔生意做的最大的時候,他算賬在永嘉都出了名,我估摸著也就到這個程度。”
“你平時怎麼算賬?”文湛問道,“我聽戶部那幾個大賬房說,他們算了一天的賬目,你一眼看過去就能核出大概。他們算了兩天,三天,甚至十天半個月的賬目,有的時候,你一眼就能核出錯誤來。”
趙毓,“看得多了,大概能有個感覺。而且,我這個是野路子,隻能大概估算一下,要是真做賬可不成。還有,我看賬目的時候把所有數的最後一位相加,最後估算個奇偶,對不對,一眼就知道了。戶部這些賬房都是正路來的,他們不容易出錯,當年在西北的時候,我遇到的都是一群酒囊飯袋,一本賬算八遍愣是能算出八個數來。要說,老薛這個人不一般,我最開始認識他的時候,他就是個夥夫,也沒讀過什麼書,可是他的腦子出奇的好用。他掌管采買都不用記賬,卻從來沒有出過錯。一棵白菜,一塊土豆,他在哪裡買的,跟誰買的,買完了放在哪裡,什麼時候吃掉的,他都能說的清清楚楚,天生做買賣的好苗子,這可不是教出來的。”
文湛聽著就是點點頭,不置可否,他說,“這些戶部賬房我先放你這裡,以後我們要做的事情太大,沒有他們,你一個人扛不住。”
趙毓點頭,“知道。”
他繼續看賬。